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參考
物業公司屬于服務類型的公司,物業公司對于員工的管理根據每一個部門的崗位職責不同,人事管理制度應有哪些規范。以下是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實施'以人為本'人才戰略,力求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效益,為規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協調勞動關系,充分發揮員工積極性、能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根據《勞動法》、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二條公司按'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管理機構,并根據管轄物業的實際情況進行機構設置。
第三條公司設綜合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兩個職能部門及項目管理處。
行政管理體制:公司實行董事會授權下的總經理負責制,推行行政直線管理體制。
1、行政直線設總經理、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職員(管理員)、臨時工4級;
2、行政支線設總經理助理、部門副經理、經理(主任)助理;
第四條公司組織機構可根據公司的發展、運作情況進行調整及增減。
第三章崗位設置
第五條公司按'精簡、高效'原則進行崗位設置,按所在崗位定級、定員定編。
第六條公司設總經理、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職員、臨時工四級。
(一)總經理由公司董事會聘任;
(二)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納入公司中層干部管理,由總經理聘任;
(三)職員由總經理聘任;
(四)臨時工由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聘用。
第七條崗位編制的原則:
(一)以實現公司生產經營目標為中心。
(二)符合目前或近期業務的需要。
(三)做好勞動力成本的投入產出評估。
(四)有助于提高辦公效率和促進業務開展。
第四章聘用
第九條公司本著'公開、平等、競爭、量才、擇優'的原則對員工一律實行每年聘用制。
第十條每年末公司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定崗定員,編制下一年度用工計劃,確定次年度人員編制、工資總額,報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后由總經理簽發。
第十一條公司中層干部根據其能力以及上年度績效進行聘任,干部能上能下,聘任具體事宜另文制定。
第十二條在年度用工、人事計劃實施過程中確因工作需要擴編、增員,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三條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各部門的《人員需求申請表》組織人員招聘。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人員采取試用制,試用期為一至六個月,試用期間,雙方可隨時終止試用協議。
第五章薪酬
第十五條公司貫徹按勞分配和效率優先,整體兼顧,考核發放的原則,實行崗位(責任)、貢獻與工資收入掛鉤,激勵、競爭、約束有機結合的薪酬分配制度和增長機制。
第十六條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任何崗位員工最低月薪不低于成都市公布的該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由于員工本人原因導致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除外)。
第十七條薪酬由月薪和年功工資,月薪、年功工資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員工,不無故拖欠。
第十八條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經批準的公費培訓期間薪酬按規定支付。
第六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條公司職能部門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十小時。業務工種實行調休制。
第二十條公司實行考勤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產假、喪假、搬遷假、年休假、工傷假。
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工作盡量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可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由部門主管指定員工加班。
第二十二條被指定加班員工除因特殊原因經主管核準外,不得拒絕。
第二十三條員工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進行補休和發給加班費外,就其加班時數予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四條人員加班盡可能采用補休進行補償。
第七章考核
第二十五條員工考核是通過對員工在一定時期內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以作為勞動報酬、聘用、晉升、獎勵、教育培訓的依據??己俗裱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考核分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層以上干部還須進行年度述職。
第二十七條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己藰藴示唧w化,對各類員工實行分類指導,具體的考核制度由各職能部門按照員工崗位性質制定。
第二十九條考核按管理權限進行。中層員工的考核由總經理負責,其他員工考核由各職能部門(管理處)經理(主任)負責。
第三十條考核結果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掛鉤,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優秀員工評定依據,中層干部考核與干部聘用相結合。
第八章獎懲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對表現突出、業績顯著的員工進行獎勵。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優秀員工獎、升職和晉級。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
第三十二條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服從指揮,損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犯有嚴重錯誤和違法違紀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以通報批評、警告、罰款、降職、免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對員工的獎懲須按管理權限審批,經相應程序進行。具體事宜見《員工獎懲細則》。
第九章教育培訓
第三十四條為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樹立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員工素質,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干部隊伍,不斷為各崗位培養和輸送優秀人才,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按照各崗位的要求,有計劃地對員工分別進行教育培訓。培訓成績和鑒定作為員工聘用的依據之一。
第三十五條員工培訓主要通過員工在各自崗位的工作中進行,對員工提出工作要求,使員工在工作中積累經驗,增長才干。
第三十六條員工集中培訓包括崗前培訓、任職資格培訓和綜合培訓。
第三十七條員工培訓采取自培與送培相結合,業余培訓與半脫產培訓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十八條崗前培訓是針對新進員工由綜合管理部統一進行的培訓。
第三十九條任職資格培訓是根據國家有關職業技能鑒定的規定,對公司現有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的職業技能培訓,以取得上崗資格和提高員工工作技能。
第四十條綜合培訓是對管理人員的綜合知識進行更新、補充、擴展和加深的培訓,以保持其知識結構的先進性及管理水平,隨企業內外部需要而成長。
第四十一條積極鼓勵員工參加業余自費學歷教育,提倡專業對口,學以致用,在規定的教學計劃內完成學業,每年可給兩周帶薪假學習考試。
第四十二條公司負責對中層員工進行培訓,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組織實施。其余員工的培訓工作由各部門負責,每年末將其培訓計劃報公司人事部備案。
第四十三條員工由公司出資培訓、進修或由公司負擔學費參加的學習,須與公司簽訂合同,規定服務期限及違約責任。
第十章保險和勞動保障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保險及勞動保障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章崗位動態管理
第四十六條為促進公司的穩定發展,充分發揮員工能力,并本著人與工作互相適應的原則,合理調配人力資源而實行崗位動態管理。
第四十七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包括升職、調職、降職,員工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調整,拒不服從,就地免職,直至辭退。
第四十八條引進競爭機制,中層干部根據績效進行聘任,依靠素質競爭上任,做到能上能下;員工根據現實表現的努力程度建立起內部晉升制度,做到能進能出。
第四十九條各類員工的聘任、解聘、調動一律填寫《員工調配申請表》,按管理權限審批后進行:
(一)中層員工的通知由總經理簽發,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通報有關部門。
(二)其他職能部門員工的通知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綜合管理部發文;
第五十條凡接到聘任、解聘、調動通知的員工,限一周內交接完工作。
第五十一條員工工作調動、崗位調整,其工資關系、工資基準隨即調整,公司人事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財務部送交變動通知。
第十二章離職
第五十二條員工離職包括員工主動辭職和公司辭退兩種。
第五十三條員工辭職應提前通知公司。中層以上員工至少提前一個月,其余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出辭職申請,按管理權限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交公司綜合管理部,經批準后方能辦理辭職手續。
第五十四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或暫時不準辭職:
(一)公司重要工作尚未處理完畢,須由該職員繼續處理,或該職員辭職將對工作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二)由公司解決入戶指標分配到公司工作的畢業生,服務期限未滿的;
(三)由公司解決入戶指標到公司工作的引進人才,服務期限未滿的;
(四)由公司出資培訓、進修或由公司負擔學費參加業余學習,服務期限未滿的;
(五)正在接受公司審查,有經濟或其它問題的尚未作結論的;
(六)其他原因暫不宜辭職的。
第五十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規定予以辭退:
(一)符合《勞動法》中有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各項規定的;
(二)長期不安心工作,消極怠工,不認真履行職責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規定應當辭退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按受崗位調整和培訓,或經培訓教育仍不適應本崗位的;
(五)其他原因應當辭退的。
第五十六條辭退員工須提前通知本人。中層員工公司提前一個月,其余員工公司提前兩個星期通知,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按管理權限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交公司綜合管理部,經批準后方能辦理辭退手續。
第五十七條員工離職前,由所在單位安排離任述職和工作交接,中層以上員工還應接受離任審計。工作交接時應列出移交清單,由交接雙方及監交人簽字認可。
第五十八條員工工作交接完畢后,按《員工辭職(辭退)手續登記表》由各部門簽字后到綜合管理部辦理離職手續。
第五十九條員工離職后,不得有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之行為,若有違反,公司將依據《刑法》第219條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員工離職后,因為隱瞞問題,以后暴露,本公司仍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十三章人事檔案管理
第六十條人事檔案管理是指員工進公司后建立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六十一條員工人事檔案由公司綜合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
第六十二條員工進公司后應及時建檔。歸檔內容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上崗資格證復印件、體檢表、登記表、履歷表、考核表、獎懲情況、聘任情況、升降職情況、勞動合同等所有與員工在公司的工作經歷有關的書面資料。
第六十三條查閱、借用人事檔案以及出具證明材料須履行申請、審批簽字手續,經公司綜合管理部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六十四條人事檔案通過每半年人事報表進行動態管理。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本規章有未盡事宜,視具體情況修正,公布實施。
第六十六條本規章解釋權歸公司綜合管理部。
篇2:物業知識教材:人事管理制度
物業知識教材:人事管理制度
當組織的目標確定后,就需要進一步明確為實現組織目標而確定各組成部分、各崗位的制度。因此,人事管理的目標一旦確定,就應該列出實現該目標所需的各種制度,物業管理公司的人事管理主要有錄用、開發、維護、使用和考績制度。
一、錄用
(1)確定錄用原則,中心是滿足首次人力需求和后續補充人力需求。
(2)制定錄用計劃,明確錄用所需人員數量、質量、來源、招聘方式方法、招聘錄用程序等。
(3)制定職務和聘用合同,明確職位資格所需的品格、學歷、才能、經驗、健康等條件。
(4)通過勞動部門、報紙、人才交流中心等傳播媒介宣傳指導招聘錄用計劃。
(5)通過面談、測驗和排選等方式,擇優錄用所需人員。
二、開發
(1)明確提高企業人員素質、開發公司人員潛力的戰略意義和戰術價值,明確培訓范圍和類型。
(2)制定適應公司發展、市場經濟特點,以短期規劃為主的培訓規劃。
(3)建立培訓組織,統籌培訓工作。
(4)選擇培訓方式,提高培訓效率。
(5)挑選培訓人員,保證培訓質量。
(6)開展培訓評估,促使培訓良性循環。
三、維護
(1)研究工資政策,建立工資檔案,制訂工資計劃。
(2)開展工作實績評估。
(3)加強安全衛生,保障職工生活。
(4)在建立社會支撐系統的基礎上,推行社會保障制度和各種福利措施。
(5)搞好群眾文化等各種服務活動。
四、使用
(1)確定使用原則,貫徹德才兼備、重視個性、揚長避短、用事擇人、適才而用、整體優化等要求。
(2)優化配置組合員工,提高群體活動效益。
(3)溝通合作、協調沖突、團結和諧、消除隔閡。
(4)獎勵先進、鞭策后進、懲處違紀、弘揚正氣、鼓舞士氣。
五、考績
(1)全面、客觀、審慎地考察每個員工。
(2)通過獎勤罰懶,激勵先進、鞭策后進。
(3)發現人才、推舉人才,為人才脫穎而出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篇3:醫院人事及行風建設管理制度
> 醫院勞動人事及行風建設管理制度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和聘任的有關規定
根據江西省衛生事業資格試行條件以及有關職稱工作文件精神,為提高我院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和聘任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現將有關規定如下:
一、職稱晉升基本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稱職以上,職業道德、醫德醫風考評合格。
1、任現職期間,出現以下情況者,在規定年限上延期申報:
(1)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期1年申報;
(2)受記過以上處分或已定性為二、三級醫療事故直接責任者,延期2年申報;
(3)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報;
(4)有敲詐、勒索病人及其親屬財務行為已受到查處或已定性為一級醫療事故直接責任者,延期4年申報;
(5)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者,延期2年申報;情節嚴重的,延期5年以上申報。
2、學歷、資歷條件
(1)申報正高資格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后,取得衛生專業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并受聘高級專業技術服務滿5年;大學普通班畢業,取得衛生專業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并受聘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七年;
(2)申報副高資格:
?、佾@得博士學位,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二年;
?、诖髮W本科以上學歷,受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五年;
?、艽髮W??飘厴I后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專業一致或相近專業),受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七年;
?、?970年底以前大專畢業,受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五年;
?、?984年底以前大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8年,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七年;
?、咦o理專業中專以上畢業者,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5年以上,并取得護理專業的??茖W歷以上學歷,受聘主管護師5年以上,可申報副主任護師任職資格;
(3)關于申報破格條件:
破格申報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雖不具備規定的學歷(或學位),但受聘現衛生專業職務必須滿五年。具備規定學歷(或學位),受聘現衛生專業技術職務必須滿三年。
二、專業技術(能力、水平)條件按《江西省衛生專業高級資格條件(試行)》中規定的各專業條件執行。
三、業績條件和論文論著條件按當年文件的規定執行
四、中、初級職稱晉升條件
1、學歷、資歷條件按政府人事職稱部門文件規定執行,所報專業應與學歷對口,否則不能作為相應資歷的計算時間。
2、中、初級資格以通過全國統一的資格考試后頒發的證書為準。
3、臨床專業畢業生必須通過執業醫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后為可認定為初級資格。
五、聘任條件
1、專業技術職稱實行評聘分開,聘任時根據業績、評估結果實行聘任。
2、具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員在聘任之前必須取得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計算機合格證及醫學繼續教育合格證。
3、聘任任期為三年,期滿后須提供相應的醫學繼續教育學分(每年不少于40個學時)方可續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