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業公司薪酬管理政策
(1) 薪酬制度(略)
(2) 工資調整
公司對員工的工資一般每年會進行一次調整。工資調整的幅度將根據當地薪酬市場調查情況、物價指數、公司的效益以及員工當年的工作表現評估結果而定。有特殊表現或貢獻的員工可由該員工所在部門提出具體方案,報人事行政部核準情況后,報總經理批準,人事行政部發放"薪資調整通知單"。
(3) 工資保密
工資保密是公司的政策,知情人員以及員工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訴他人有關薪金情況。違反此規定的員工將會受到相應的警告處分,清潔嚴重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將被公司解雇。
(4) 異地工資待遇
員工被派往國內異地(非合同確定之工作地)工作,住宿由公司解決。員工出差,住宿自行解決。派出常駐人員可享受津貼,每人每天50元人民幣。
(5) 假期工資支付
1).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依法享受休假、婚假、喪假期間,期間工資照發;
2).女員工產假期間,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內,支付基本工資的100%;超過國家規定的產假期,按事假工資的辦法支付工資;
3).病假按半薪處理;
4).事假按無薪處理;
員工福利
?。?)根據園區有關規定,公司正式管理層員工(包括維修工)所交公積金中含有住房公積金、醫療公積金、養老公積金等員工福利;
?。?)公司所有員工在本公司服務期間均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補貼、津貼。為便于計算,公司已將這些補貼、津貼計算在員工本人的工資之中;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正式聘用的全職員工享受定期體格檢查,一般每年檢查一次,以確保員工的健康狀況。
篇2:M物業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M物業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1.0 目的:
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機會,促進公司及員工的發展與成長。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0 內容
3.1 新雇傭的員工、公司通過考查本人的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等綜合資歷和所擔任的職務,確定其薪級。試用期結束后,公司將根據其本人的實際表現,決定是否調整其薪級。并且在員工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的表現情況隨時調整(高、低)員工的薪級。
3.10 根據公司政策,工資每年7月調整一次。
3.11 因國家相關政策、行政法規變更或公司人員結構有較大變化以及其它原因時,公司可對工資做臨時調整。
3.2 工資構成:
本規定提及的薪資是指基本工資、補貼、月獎金、半年獎、加班費、其它收入等。
月獎金: 本月對員工的出勤情況、員工的突出表現及員工對公司的貢獻而定
的表彰方式
半年獎:半年獎是對員工半年時間工作業績的表彰方式。
計算公式如下:月工資×工作時間比例×工作表現比例
工作時間比例:以六個月為標準,至獎金發放日滿六個月工作時間比例為1。
加班費計算公式:
工作日:加班至20:00以后,50元補助
休息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補貼)/22*200%*加班時間(天)
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補貼)/22*300%*加班時間(天)
3.3 員工缺勤、曠工期間的工資計算依照本公司制定的《員工休假規定》, 《員工考勤規定》。
3.4 新雇員工第一月工資或離職員工最后一月工資將根據實際出勤天數按以下算式計算:(實際出勤天數/月規定出勤天數)*月工資總額
3.5 支付方式:
員工工資以現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規定的發薪日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存入員工的銀行帳戶。新雇員工的銀行卡將于第一次發薪日發給員工
員工工資以月為單位計算(考勤計算期為上月27日至本月27日),如有本月未能計入的加班,將與次月工資一起發放
工資正常支付日為次月3日、10日
3.51 中途離職:
若員工因各種原因中途離開公司時,未付的費用(包括工資、加班費和醫療補助費等)將在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和最后一個月的工資一起核發。
3.6 根據國家以及公司有關規定,以下費用從每月工資中扣除
1. 個人所得稅
2. 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大病、住房公積金)中個人負擔的部分。住房公積金為員工自愿參加的社會保險,員工可根據自身情況,聲明放棄此項保險
3. 個人負擔的工會會費
4. 應由個人負擔但公司已預支的費用
5. 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資、離職員工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6. 其他個人應負擔部分
4.0 薪酬保密
1.公司實行薪金保密制度。
2. 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員知道員工薪水外,任何員工泄露薪酬秘密,嚴重者將受到開除的處分。
篇3:Z物業管理公司薪酬管理體系(2)
Z物業管理公司薪酬管理體系(2)
崗位績效工資制
第一條適用范圍。
公司與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條固定工資結構
固定工資結構分為基本薪酬與非基本薪酬兩大部分:
1、基本薪酬
其構成包括下列五項:
(一)基本工資;(二)級別工資;(三)崗位工資;(四)崗位補助;
2、非基本薪酬,即津貼,包括有電話津貼、住房津貼、高溫津貼、交通費津貼、水電津貼、全勤獎(保安人員享受夜班補貼)以及其他經集團公司認定的津貼;
第三條崗位績效工資。
1、根據勞動技能、勞動責任、勞動強度、勞動環境確定,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績效工資標準。
3、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等別,核定崗位績效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等,經1年考核,再調整薪等;
4、根據變崗變薪(級)原則,晉升增薪(等),降級減薪(等)。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四條加班津帖
(一)、操作層員工因工作上的需要,于法定休假日繼續完成勤務時,則依照:以基本工資÷每月工作基數21.75÷8小時/天×加班小時數,計算加班津貼(具體可參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二)、除法定要求支付加班工資的日期加班應支付加班工資外,其余任何人、任何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申報加班津貼。管理層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在適當的時候安排補休。
薪酬調整
第一條薪酬在適當期內應予以調整。薪酬調整分為確定性調薪與臨時調薪兩類。調薪原則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為薪酬調整日。但是當物價指數急劇變化(通貨膨脹與通貨緊縮)以及公司認為有特別的必要時,也可以進行臨時性薪酬調整。
第二條確定性調薪也稱定期調薪,其規定如下:
考核調薪考核的原則是,對于基本薪酬中的崗位績效工資,根據人力資源部評估的員工的年度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的考核結果,符合加薪條件的員工給予員工調薪
第三條新進員工,原則上均自所派任職位的第一薪等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提高其支薪薪等一至二等。
1、其所具工作經驗,已超過該等所需專業工作三年以上。
2、所具能力特別優異,且為本公司甚難羅致的人才。
第四條晉職與降職時的薪酬調整
分為兩種情況:
1、同一職級的不同等的晉職與降職,則按同一級工資的對應的等作出薪酬調整;
2、跨職級晉職或降職,則調整為相應職級的對應職位的薪級的第一等起薪。
第五條臨時調薪
?。ㄒ唬┊敯l生下列情況時,應進行臨時調薪,其標準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議確定:
1、公司經營效益發行重大變化;
2、社會物價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3、勞動力市場的供求變化與工資行情變化;
4、其他集團公司認定的情況變化。
(二)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由其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臨時調薪,以茲鼓勵。
1、有特殊功勞表現。
2、中途錄用的員工、具有優秀的技能與成績。
3、為同行業間競相爭取的人才。
4、其他總經理認可的情況。
薪酬計算與扣除
第一條員工(年終獎金)總額的計算與核發程序:
1、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季度(年度)考核,確定每位員工的季度(年度)績效考評系數;
2、相關管理處提交對員工的其他考核資料(扣罰理由與金額);
3、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個人績效考評結果、其他考核資料與員工崗位績效工資(年終獎金)標準,計算出員工(年終獎金)總額并按各管理處、二級部門、班組制成<工資表>(一式三份),人力資源部將結果交財務部;
4、財務部將其匯入指定的金融機構的該員工工資帳戶上,通過銀行代發薪酬;
第二條各管理處(年終獎金)總額的計算與核發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力資源部提供各管理處季度(或年度)經濟指標數據;
2、其他管理管理處提交對部的其他考核數據以及扣罰理由與金額;
3、人力資源部依據匯總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部門季度(年度)考核,確定每個管理處(年終獎金)總數;
4、考核結果和(年終獎金)總數經集團公司審批后,各管理處造冊(<工資表>)分配。
5、各管理處將<工資表>交物業公司核查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查允可后,交財務部以匯入指定的金融機構的該員工工資帳戶上,通過銀行代發薪酬;
6、各管理處將簽字后的一式三份的<工資表>中的第一份交給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三條離職或退職的薪酬的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如下:
固定工資÷當月天數×出勤工作日數
第四條特別休假的薪資計算:
1、產、探、傷假,只支付基本工資;
2、病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
3、事假:固定工資-固定工資÷當月天數×事假天數
第五條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曠工時的扣除:
1、遲到10分鐘內扣10元/次,超過10分鐘按每分鐘0.5元計算;
2、早退15分鐘內扣15元/次,超過15分鐘按每分鐘0.5元計算;
3、私自外出30分鐘內扣30元/次,超過30分鐘按每分鐘1.00元計算;
4、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不計發任何工資。
第六條員工獎勵的工資加發:
1、嘉獎:每次加發3天工資;
2、記功:每次加發10天工資;
3、大功:每次加發1個月工資;
4、獎金: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七條違紀員工的工資扣發:
1、警告處分一次:每次減發1天工資。
2、記過處分一次:每次減發5天工資。
3、大過處分一次:每次減發10工資。
4、降級處分一次:降級使用,相應核減薪資。
5、停職,在停職期間只發最低工資。
第八條薪酬的代扣
(一)下列規定的各項金額須從薪酬中直接代扣:
1、個人薪酬所得稅。
2、勞工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3、其他保險費。
4、其他代扣(個人水電房租等)
薪酬支付
第一條薪酬支付時間
薪酬支付形態采用月薪制。公司月薪發放日為次月20日前發放上月工資,薪酬支付日若適逢節假日,則提早一日發放。
第二條薪酬支付形式
公司所有正式員工的薪酬一律直接匯入指定的金融機構的該員工工資帳戶上,通過銀行代發薪酬。
第三條支付責任
1、薪酬要求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受其書面委托的本公司員工、本人親屬以及持有員工本人書面委托書的其他有關人員。
2、公司為每個部門的員工設立獨立的部門薪酬支付清單(工資表)。
3、薪酬計發人員及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打聽、傳播他人的薪酬收入情況,更不得以此要挾公司為其加薪。違者,按嚴重違章違規處罰
第四條代扣繳責任
1、公司有義務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其其他法定薪酬代扣繳行為。
2、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在以在本人月薪中扣除。
第五條最低薪酬標準
1、在員工正常上崗并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其月薪支付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非常給付
第一條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向公司申請提前領取已工作時間的薪酬:
1、員工或依靠員工收入賴以維持生計者,遇有下列情況可向公司申請非常給付:①結婚;②死亡;③生育;④疾病或受意外災害時。
2、其他獲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上列規定除第二項外,在申請非常給付時,須由本人(本人死亡則由其家屬)提出書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