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地的環境清潔管理程序
1.0 目的
規范室外公共區域清潔工作,確保公共場地衛生良好、環境整潔。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公共場地的環境清潔管理。
3.0 職責
3.1 保潔部主管負責室外衛生清潔計劃的制定、組織實施和質量監控。
3.2 保潔部領班負責協助主管檢查、組織實施清潔作業工作。
3.3 保潔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具體進行室外衛生清潔工作。
4.0 程序要點
4.1 室外公共區域清潔計劃的制定。
4.1.1 保潔部主管應根據氣候變化、園區的衛生狀況等制定出每月清潔計劃。
4.1.3 室外公共區域計劃應包含以下內容:
a)不同天氣情況保潔頻率;
b)重點路段的保潔頻率;
c)重點保潔工作措施;
d)清潔費用的預算。
4.2 道路的清潔、保潔。
4.2.1 每天對園區的道路、兩側行人路定時清掃3遍。
4.2.2 每次清掃工作必須在當天8:30、11:30、16:00前完畢。
4.2.3 對主干路段除定時清掃外,應安排固定人員巡回保潔。
4.2.4 巡回保潔的路線擬定不要太長,往返時間以1小時為宜。
4.2.5 下雨天應及時清掃路面,確保路面無積水。
4.2.6 旱季時每月沖洗1次路面,雨季每周沖洗1次。
4.2.7 發現路面有油污應即時用清潔劑清潔。
4.2.8 用鏟刀清除粘在地面上的香口膠等雜物。
4.2.9 道路的清潔標準:
a)目視地面無雜物、積水、無明顯污漬、泥沙;
b)道路、人行道無污漬,每200㎡痰跡控制在1個以內;
c)行人路面干凈無浮塵、無雜物、垃圾和痰漬;
d)路面垃圾滯留時間不能超過1小時。
4.3 中心花園、廣場的清潔、保潔。
4.3.1 花園、廣場應有專人負責循環清潔、保潔。
4.3.2 清掃廣場花園里浮塵、果皮、樹葉及紙屑、煙頭等垃圾。
4.3.3 及時清除地面的油污漬、粘附物。
4.3.4 每天擦拭1次花園的花壇、風水球等。
4.3.5 發現花園的水池內有垃圾應馬上撈起。
4.3.6 每周沖洗1次中心花園,旱季沖洗時間可延長至10天1次。
4.3.7 每月用擦地機、清潔劑對地面全面清潔1次。
4.3.8 廣場、花園的保潔標準:
a)地面潔凈無積塵、無污漬、無垃圾;
b)花壇外表潔凈無污漬;
c)廣場、花園里的垃圾滯留時間不能超過1小時。
4.4 綠化帶的清潔。
4.4.1 用掃把仔細清掃草地、綠化帶上的果皮、紙屑、石塊、樹葉等垃圾。
4.4.2 對煙頭、棉簽等用掃把不能打掃起來的小雜物,應撿起放在垃圾斗內。
4.4.3 每天清潔綠化帶2次,秋冬季節或落葉較多時應增加清潔次數。
4.4.4 每天擦拭1次花池立面、平面,保證外觀潔凈。
4.4.5 綠化帶的清潔標準:
a)目視綠化帶無明顯垃圾、落葉;
b)每100㎡煙頭控制在1個以內;
c)花壇外表潔凈無污漬。
篇2:公共場地和馬路清潔工作流程
1.0目的
確保公共場地和路面的清潔。
2.0 范圍
小區的汽車道,人行道,消防通道,藍球場、網球場。
3.0 作業程序
1)用長竹掃把把道路中間和公共活動場地的果皮、紙屑、泥沙等垃圾掃成堆。
2)用膠掃把垃圾掃入垃圾斗內,然后倒進垃圾手推車。
3)對有污跡的路面和場地用水進行清洗。
4)雨停天晴后,用竹掃把把馬路上的積水泥沙掃干凈。
4.0 標準
1)每天打掃三次,每小時循環保潔一次,從早上6:00~18:00,保持整潔。
2)公共場地、路面無泥沙,無明顯垃圾,無積水,無污跡。
篇3:公共場地和馬路清潔操作標準
1.0 目的
保持公共場地和馬路的整潔。
2.0 范圍
物業管轄區內的汽車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籃球場、網球場、游泳池。
3.0 作業程序
3.1.1 用長竹掃把道路中間和公共活動場所的果皮、紙屑、泥沙等垃圾掃成堆;
3.1.2 用膠掃把將垃圾掃入垃圾斗內,然后倒進垃圾手推車;
3.1.3 對有污跡的路面和場地用水進行清洗;
3.1.4 雨停天晴后,用竹掃把把馬路上的積水、泥沙掃干凈;
3.1.5 用膠管接通水源,全面沖洗地面,發現油跡和污跡時,倒少量清潔劑在污跡處,用膠刷擦洗,然后再用水沖洗。
3.1.6 清潔周圍排水口和下水道,保證排水暢通。
3.1.7 用小鏟刀清鏟路面及廣場表面的香口膠印,泥塊,水泥漬,并用水沖洗。
3.1.8 抹凈垃圾桶、廣告牌、批示牌、巴士站牌、低位電桿、電箱、臺凳。
4.0清潔標準
4.1 每天打掃三次,每小時循環保潔一次,從早上7點~18點,保持整潔。
4.2 每周清洗垃圾桶一次,垃圾保持干凈,無塵,垃圾不超過2/3桶。
4.3 公共場地、路面無泥沙,無明顯垃圾,無積水,無污跡。
4.4 人行道清掃保持無雜物、樹葉、積水,清除雜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