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安員巡查工作規程
1、保安人員應熟悉項目內一切消防、保安等設施,并按要求每班巡視項目一次,巡邏人員為2人一組,巡邊員要新舊隊員配搭好。巡邏員必須按照規定做好詳細記錄、簽到。并將記錄上交副隊長。
2、副隊長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巡視路線及內容,并應定時或不定期抽檢、核實、跟進。
3、副隊長對本班次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解決,對不能解決的須注明原因和做好交接記錄,并應提出合理化建議交隊長批示意見。
4、保安巡查著重在公用地方的治安和消防,如門禁區、公共照明、消防通道、消防設備、電梯等。物業主任的巡查主要是跟進監督保安員的巡查、清潔衛生情況,裝修房的施工情況及跟進住戶的相關的投訴。
5、保安員根據規定定時巡視,并填寫巡視記錄表,保安巡視記錄表早班11:00、下午5:00、夜班次日早上8:30分上交管理處物業主任。
6、管理員根據保安巡視記錄,應跟進保安部反映情況。并每日巡視轄區,把檢查情況填寫工作日記連同轄區內需維修項目維修單、保安巡視記錄表遞交物業經理。
7、保安人員、管理員如發現項目內設施有任何損壞或潛在危險,應立即通知維修部搶修,及通知所屬物業經理,以確保項目內一切設施運作正常。
8、對裝修房的巡視,保安人員只負責一般安全檢查,管理員負責是否按呈報裝修圖紙及一般施工要求進行檢查,對專業性強項目有疑問,應聯系公司工程部協同解決。檢查后應作記錄。
9、管理員對轄區保潔員、保安員的日常工作做出監督,(包括儀容儀表及績效),對表現欠佳者,應記錄在工作日記上,連同巡視表送物業經理處理。
篇2:業主感謝信-保安巡查發現鑰匙
業主的感謝信-保安巡查發現鑰匙
**物業領導:
我是VV小區113號601室的業主。本月21日晚上,我兒子外出回來后,將自行車鎖好后竟忘了把鑰匙撥下來。直到第二天早上去上學,才想起鑰匙不見了,走到樓下自行車早已不見蹤影。
當晚恰逢VV小區2號門保安W師傅值夜班,他和往常一樣,一棟樓一棟樓地進行巡檢,在巡檢到113號樓時,意外地發現有輛自行車上竟掛著一串鑰匙,此時大約凌晨三、四點鐘,W師傅二話沒話,立刻將自行車推至門衛室并收好鑰匙。天亮后,他和另一位丁師傅寫了一張告示貼在大樓走道里,尋找失主,心想如果到晚上還沒人認領,他們將挨家挨戶地尋找……
當自行車失而復得,我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W師傅不僅為我們找回了自行車,而且更為重要的是避免了一次家庭財產的洗劫。如果這串鑰匙落入小偷的手上,我們家從此將永無安寧,后患無窮。
W師傅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小小自行車折射出的是W師傅難能可貴的人品和敬業精神,同時也折射出**物業的整體素質,你們為保一方平安作出了自已的貢獻。在此,特向**物業表示感謝,同時向W師傅及其他工作人員表示崇高的敬意。
篇3:物業管理公司加強對保安員夜間工作巡查通知
**物業[20**]16號
物業管理公司關于加強對保安員夜間工作巡查的通知
各部(室)、JJ物管中心、各管理處:
鑒于保安員夜班睡崗的現象屢禁不止,為加強管理,決定加強對保安員夜間工作巡查(下簡稱查夜)。
一、統查:質管部主管或副主管每周查夜2次,查夜記錄于每周末送辦公室。
二、本區自查:
1、龍珠花**、JJ花園**、金桂園**每周在本小區查夜3-4次。
2、JJ花園隊長**、隊長助理**每周在本小區查夜6次。
3、當夜查夜1次,隔天休息至11:00上班;查夜2次或以上的,隔天休息至14:00上班。
4、查夜記錄送管理處,由管理處匯總后于每周末送辦公室。
三、定點查夜:由質管部**負責,3人應到指定小區住宿,負責指定小區的查夜,**每周查夜3次,**每周查夜2次,正常上班時間8:30-12:00,14:00-18:00,查夜者隔天14:00上班,每月休息4天。
1、**負責陽光一、二、三期,**花園,**苑;**負責金美花園、新廈花園、聚龍花園;張明兵負責JJ一、二、三期、龍珠花園、龍珠東區。
2、該3名員工的考勤由本人在指定住宿小區"專用簽到薄"上簽到登記,由該小區管理處主任監督,每日簽到4次,查夜隔天簽到2次。除查夜及質管部另有安排外,其余工作時間應在指定小區巡查,協助管理處糾正保安員違章行為。
3、查夜及糾正違章記錄送質管部,由質管部匯總后連同工作周記每周送辦公室。
四、交叉查夜:由管理人員按指定小區進行巡查,主任、主任助理、JJ花園綠化保潔組負責人、行政組負責人、各苑負責人每月2晚,其余人員每月1晚,查夜者隔天11:00上班。
1、巡查JJ花園指定人員:**。
2、巡查JJ一、二、三期、龍珠花園、龍珠東區指定人員:**。
3、巡查金美花園、新廈園、聚龍花園指定人員**。
4、巡查陽光一、二、三期,銀峰苑,龍濤花園指定查夜人員:**。
5、巡查金桂園指定查夜人員:**。
6、各管理處主任每月末將下月查夜人員具體時間送質管部,實際執行時間如有調整,應事先報質管部;查夜記錄由管理處主任匯總,每周末送辦公室。
五、查夜時間為凌晨1:00至6:00,查夜人員應詳細填寫"巡查記錄表",記錄何時到何小區及具體巡查情況。查夜人員每次必須確保將所有指定小區巡查1-2次,對門崗、車場崗等固定崗應到現場巡查;巡邏崗需確定其在何位置,做何工作。
六、違紀行為處罰按"獎罰規定"執行。
七、"本區自查"所指管理人員按每人每月60元給予夜餐補貼,其余查夜人員每次補貼夜餐費5元,在月工資中計發。
八、查夜工作由質管部負責管理、協調、監督,辦公室協助。
九、本通知自20**年4月20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二OO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對保安員夜間工作巡查記錄表
**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二0**年四月十七日發
?。ü灿?2份 )
對保安員夜間工作巡查記錄表
巡查人巡查日期指定小區
具體記錄:
違紀情況:
對保安員夜間工作巡查記錄表
巡查人巡查日期指定小區
具體記錄:
違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