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內人員違規處理規定
1.目的
為保證小區內的安全和維護環境整潔衛生。
2.適用范圍
東方家園管理處。
3.管理內容
3.1進入小區的人員:包括業主及其家人、朋友、小區內工程整改人員、綠化整改人員、鐘點工服務人員、裝修人員、來訪人員、參觀人員均應遵守小區的規章制度、配合保安員開展工作,愛惜區內設施、愛護花草樹木、愛護清潔衛生、共同維護小區環境和秩序。
3.2對違反以下規定的人員將予以處理。
3.2.1隨地吐痰、扔雜物、扔煙頭等一經發現,對業主及其家人、朋友予以勸誡;對其他人員予以勸誡、警告,并要求違規人員立即清除雜物等,態度惡劣沒收出入證或請其離開小區。
3.2.2污損公共設施、設備、小區環境及綠化(草坪、花木)等,要求其予以恢復或向管理處支付相應賠償金。
3.2.3隨意踐踏草坪,對業主及其家人、朋友予以勸誡;對其他人員予以勸誡、警告,如無效可請其離開小區(或照價賠付設施損失費用等)。
3.2.4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為一人一證,進小區時應主動出示證件接受門崗檢查,裝修、施工人員不應進入施工范圍之外的其它房間,也不得在小區公共區域逗留,一經發現沒收其出入證,并請其負責人或業主重新辦理證件,否則將請其出小區。
3.2.5若在裝修、施工區域內發現無證人員逗留或施工,則將無證人員請出小區并向施工負責人提出警告,屢次發生類似事件的將吊銷裝修許可證,取消在小區內的裝修、施工資格。
3.2.6出入證應在到期前由裝修負責人或業主到管理處客戶中心辦理退換或延期手續,否則保安員發現使用過期出入證的將立即沒收,并請其出小區。
3.3管理處所有員工均有責任對違反小區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勸誡,制止并上報處理。
4.相關文件和質量記錄
4.1《出入證管理規定》
4.2《小區內人員違規處理條例》
4.3《出入證沒收登記表》
4.4《出入證》
篇2:小區裝修施工違規處理辦法
裝修違規處理辦法
一、業主或施工隊在裝修前未辦理裝修審批手續的除應補辦手續外需繳交裝修維護費200~300元。
二、實際內容與裝修申報內容不符的除應根據實際情況糾正外需繳交裝修檢測費200~300元。
三、拆改房屋結構未經管理公司審批的除應恢復原狀外需繳交裝修檢測費200~500元。
四、擅自拆改和破壞原戶墻、柱、梁、樓板的除應恢復原狀外需繳交裝修檢測費300~500元。
五、私自增加電氣線路負荷、改變走向或擅自改動上下水管的,除應按實際情況糾正,負責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外需繳交裝修檢測費300~500元。
六、私自鑿穿樓面、地面層、打通毗連部位,包括相鄰墻、樓板,除應加固外需繳交裝修檢測費300~500元。
七、私自改變門窗型號、規格和在窗外加裝網、罩等封閉物件的除應恢復外,需繳交小區外觀維護費300~500元。
八、私自改變外墻裝飾,除應恢復原狀外,需繳交小區外觀維護費300~500元。
九、未經許可封閉、占用公共用走道、消防通道、天臺、屋面及通道、梯、梯間墻壁的,需繳交公共場地維護費300~500元。
十、擅自安裝進戶防盜門,除應按統一處理外,需繳交小區外觀維護費200元。
十一、擅自拆除地漏網蓋和向地漏倒雜物的,除應清理暢通,修復損壞外,需繳交裝修維護費300~500元。
十二、裝修環境不整潔,在公共場地亂放裝修材料、裝修垃圾的,繳交環境維護費200~300元,并需及時清理。
十三、動火作業和臨時用電未辦手續的,除應承擔責任外,需繳交安全維護費200~300元。
十四、動用及移動消防設備設施的,除應賠償損失外需繳交公共設備維護費200~300元。
十五、私自改變電表、水表、煤氣表的讀數和運行回路,影響準確計量的,除按用量負荷和入住時間追計水、電、我、煤氣費外,每次需繳交設施維護費300元。
十六、業主或施工隊違反安全用水、電、煤氣規定,拒絕維修人員檢查、不采納安全用電、用水、::用氣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對其它業主造成損失的,除應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外,需繳交裝修維護費300~500元。
十七、隱蔽工程(沉箱)沒有按規定施工,導致滲水等現象的除應修復外,需繳交裝修維護費200~300元。
十八、安裝空調室外機沒有按指定位置安裝或沒有使用不銹鋼機架的需要重新安裝外需繳交小區外觀維護費200元。
十九、未把《裝修許可證》貼在單元大門前,影響工作人員檢查的繳交裝修維護費50元。
二十、施工人員在施工材料的搬運過程中對公共設施的損壞需照價賠償。
二十一、超時施工,產生噪音影響其它業主生活的需繳交裝修維護費100元。
二十二、施工過程未有關上大門的,需繳交裝修維護費費100元。
二十三、物業管理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采取吊銷有關證件,責令停工處理,業主和施工隊應按物業管理公司要求及時進行整改,恢復原狀,并要對所有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施工人員違規處理辦法:
1、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沒有佩帶《裝修出入證》需繳交裝修維護費20元/次。
2、施工人員未在《裝修出入證》指定單位內施工,在公共場地逗留、竄場的需繳交裝修維護費50元/次。
3、在小區內亂丟垃圾,污染公共環境,除應自行清理外,需繳交環境維護費50元/次。
4、不得隨處大小便,違者第一次繳交清潔維護費50元,第二次扣證并不得再進入小區。
5、損壞公物者,負責修補,不可修復的,按價賠償并繳交維護費50元。
6、在梯間大堂或公共地方睡覺的除需繳交巡邏管理費20元/每次外,并吊銷《裝修出入證》。
7、在施工單元、梯間、大堂內、禁止吸煙,違者,需繳交環境清潔維護費50元/次。
8、在小區文章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