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客服部危險品控制管理制度
1.0客服部所使用的鼠藥、敵敵畏、滅螂藥、酒精、稀料均屬危險品控制范圍。
2.0從庫房領用危險品必須是客服部領班級以上人員,并將領用時間、數量等內容填寫《危險品使用登記表》上。
3.0領用的危險品需單獨存放,與其它物品隔離,并采取加鎖措施進行控制。鑰匙由保潔領班保管,每次使用時,需經客服部領班級以上人員批準方可使用,并由批準人親自發放。
4.0每次使用時,需按實際使用量領取,用完后,將未用完的危險品重新入庫,并認真填寫《客服部危險品使用登記表》。
5.0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任何異常、意外情況,及時向領班、主管報告。
6.0任何危險品未經許可不得外借。
篇2:A物業客服部危險品控制管理制度
物業客服部危險品控制管理制度
1.0客服部所使用的鼠藥、敵敵畏、滅螂藥、酒精、稀料均屬危險品控制范圍。
2.0從庫房領用危險品必須是客服部領班級以上人員,并將領用時間、數量等內容填寫《危險品使用登記表》上。
3.0領用的危險品需單獨存放,與其它物品隔離,并采取加鎖措施進行控制。鑰匙由保潔領班保管,每次使用時,需經客服部領班級以上人員批準方可使用,并由批準人親自發放。
4.0每次使用時,需按實際使用量領取,用完后,將未用完的危險品重新入庫,并認真填寫《客服部危險品使用登記表》。
5.0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任何異常、意外情況,及時向領班、主管報告。
6.0任何危險品未經許可不得外借。
篇3:建筑集團企業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控制工作程序
建筑集團公司環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稱: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控制程序
1.目的
對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進行有效控制,防止燃燒、爆炸、滲漏和遺灑的發生。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施工現場范圍內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控制。
3.職責
3.1工程部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本程序。
3.2分公司安全科負責檢查本單位所屬工地的程序落實情況。
3.3項目部負責施工現場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運輸、貯存、保管和使用過程中的控制。
4.控制程序
4.1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分類
4.1.1易燃易爆液體:油漆、稀料、汽油、柴油等。
4.1.2易燃易爆氣體:乙炔氣、氧氣、天然氣、液化氣等。
4.2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控制的通用要求
4.2.1運輸與裝卸
4.2.1.1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運輸宜使用有"危險"標志的專用車輛,并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4.2.1.2裝卸時應輕拿輕放。包裝容器不得倒置、擠壓,防止撞擊、扔摔和在地上滾動,以保持容器封閉完好;對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和產生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應采取隔熱、防潮措施。運輸時不得與易燃物、可燃物及酸堿物資、油脂混裝。
4.2.1.3對供貨方送貨到施工現場,執行《對供貨方控制程序》中4.6對供貨方環境行為管理的有關規定。
4.2.2貯存
4.2.2.1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分類按不同性質專庫存放(如油漆、稀料不能與其它物品同庫存放)。庫房應有鎖,門應向外開,并應有警示標志,庫房內嚴禁住人。
4.2.2.2專用庫房不應與生活區其它設施設在一起。庫房內應陰涼、干燥、通風,地面應是硬質地面并應有防滲措施。庫管員應經常檢查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情況。發現滲漏、破損等及時采取措施,庫房內應有相應的滅火器材。
4.2.2.3氧氣瓶、乙炔瓶應放在貯存架上,禁止曝曬、受熱、臥放倒置。氧氣瓶、乙炔瓶存放應執行《北京市施工現場保衛工作基本標準》的規定,保持安全距離。鋼瓶頭部防止油污,減壓閥、回火閥應保持完好。
4.2.3發放與使用
4.2.3.1發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由庫管員負責,不允許使用人員隨意取用。
4.2.3.2庫管員在發放時,應按需要量嚴加控制,并辦理領用手續。
4.2.3.3發放時要掌握先進先發,避免超期貯存,影響材料質量。
4.2.3.4在使用之前,應由專人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達到使用條件時,方允許操作。在使用中應嚴格執行產品使用說明書。
4.2.3.5在使用中,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必要的工具、用具,以保證安全。
4.2.3.6未使完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禁止在施工現場存放,應倒回封閉容器內保存。對沒有保存條件的應退回倉庫代管,嚴禁使用不完亂扔亂放,造成污染和不安全因素。
4.2.3.7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應符合市建委《北京市施工現場保衛工作基本標準》的要求。
4.2.3.8對過期變質不能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由庫管員集中保管、回收,不準隨意丟棄,并不定期組織處理。對使用完的包裝用品,執行《廢棄物控制程序》。
4.3 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工序的特殊要求
4.3.1油漆配制與使用
4.3.1.1配制油漆應在通風良好的房間內進行,施工人員禁止吸煙及使用明火,周圍嚴禁有易燃可燃物,附近應有滅火器材。
4.3.1.2 配料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配料間內不應存放超過當日加工所用的原料。
4.3.1.3施工人員噴涂油漆時禁止吸煙,倒完油漆應及時將油漆桶蓋上,防止揮發,噴涂油漆的場所應有良好的通風,并禁止與焊工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禁止將浸有油漆、稀釋劑的破布、紗團、手套等隨意堆放。附近應有滅火器材。
4.3.2電氣焊(割)作業
4.3.2.1從事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4.3.2.2 嚴禁在有可燃氣體、粉塵或禁止明火的危險性場所進行焊割作業。
4.3.2.3 遇有五級以上大風天氣時禁止高空和露天焊割作業。
4.3.2.4 電氣焊工作業時要認真執行操作規程。
4.3.3食堂灶具操作
4.3.3.1 食堂使用的天然氣、液化氣灶具、管線、接頭應經常檢查,發現泄露及時處理。
4.3.3.2 液化氣瓶應與灶臺明火保持安全距離或采取有效隔離措施。使用天然氣液化氣時應先點火后開閥門。
4.3.3.3 食堂炊事人員應知道液化氣瓶發生火災時的撲救辦法。
4.3.4 汽油柴油的使用
4.3.4.1 施工過程如不須使用汽、柴油,現場嚴禁存放。
4.3.4.2 確需使用的,汽、柴油應單獨設置庫房,庫房應有警示標志,庫房內應陰涼通風,嚴禁煙火,庫房應有門鎖,非庫管人員禁止入內。
4.3.4.3 使用時周圍嚴禁有明火及易燃可燃物,操作人員應注意安全。
4.4 監督檢查
4.4.1工程部對每個工程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管理情況進行一至兩次監督檢查,填寫《施工現場環境管理體系運行檢查表》(EMS/10-1)。
4.4.2分公司每月應檢查一次,項目部至少每半月檢查一次,填寫《施工現場環境管理體系運行檢查表》。
4.4.3 對于檢查中出現的不合格執行《違章、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關規定,并進行整改。
4.4.4記錄的保存執行《記錄控制程序》。
5.相關文件
W*/EMSC/A-20**《環境管理手冊》
W*/EMS/C*/A/0808-20**《廢棄物控制程序》
W*/EMS/C*/A/11-20**《違章、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W*/EMS/C*/A/12-20**《記錄控制程序》
市建委《北京市施工現場保衛工作基本標準》
6.標準表格
EMS/10-1《施工現場環境管理體系運行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