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防火責任人職責
1、防火責任人對本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負直接責任。
2、熟悉《消防法》和《園區消防管理規定》及公共區域內消防設施、設備的分布情況。
3、每月二次對公共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做好登記,針對隱患,及時整改上報。
4、積極深入住戶做好安全防范和家庭防火知識的宣傳,提高小區居民的防范意識。
5、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操作技能及使用方法及各種消防應急方案。
篇2:某醫院科室防火二級責任人職責
醫院科室防火二級責任人職責
(一)認真執行院辦制定的有關防火措施,開展本部門工作,把防火工作列入科室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各項防火責任制度。
(二)領導本科室的防火宣傳教育。
(三)檢查本部門防火安全,提出整頓意見,督促整改措施。
(四)組織撲滅火災,保護火災現場,查明原因,及時書面報告,吸取教訓。
(五)每季定期開展消防活動,組織防火檢查組等人員學習業務知識和滅火技術訓練等。
篇3:醫院班組防火責任人職責
醫院班組防火責任人職責3
(一)認真執行科室各項防火制度,保管好消防器材設備。
(二)班前班后堅持防火檢查,嚴格火源、電源管理,檢查火險隱藏患漏洞及時向科室或院辦防火責任人報告,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三)組織全班(組)同志進行防火安全知識學習和防火安全整頓,及時分析火災事故苗頭,修訂安全生產制度。
(四)利用各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提高防火警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