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控文件定義
指文件的編制、審核、批準、發放、使用、修改、回收、廢止都按規定管理的文件。
二、 公司受控文件的范圍
1. 質量方針、目標
2. 質量手冊[QM]
3. 程序文件[QP]
4. 作業指導書[WI](工作指引)
5. 質量記錄RD(表單)
6. 相關的法律、法規
7. 顧客提供的相關資料(合同、技術資料)
三、 一完整的受控文件應具備的條件
1. 有文件名稱、內容
2. 有文件編號
3.有編、審、批相應授權人簽名(公司體系文件的編制、更改、審核、審批權限)
編制權限 | 更改權限 | 審核權限 | 審批權限 | |
質量手冊 | 品管專業人員 | 部門主管以上人員 | 副總經理/管理者代表 | 總經理 |
程序文件 | 具有相關技能人士 | 公司任一員工 | 副總經理 | 總經理 |
作業指導書 | 具有相關技能人士 | 公司任一員工 | 副總經理 | 總經理 |
表格 | 具有相關技能人士 | 公司任一員工 | 副總經理 | 總經理 |
由品管專業人員編制或更改的文件,必須由總經理審核和/或審批。 |
4.有受控文件印章
5.有分發編號
四、 公司文件編號方法
1. 質量手冊:GCWY-QM
2. 程序文件:GCWY*.**
3. 作業指導書:GCWY*.**-**
4. 表單:A.質量手冊所屬表單:GCWY-QM**
B.程序文件所屬表單:GCWY*.**-F**
C.作業指導書所屬表單:GCWY*.**-**-F**
五、 文件控制的基本要求
1. 文件發布前必須得到批準,以確保其準確性
2. 文件得到評審,必要時進行修改并再次得到批準
3. 確保對文件的更改和現行修訂狀態加以標識
4. 識別文件的現行修訂狀態
5. 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有關版本的適用文件
6. 確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識別和檢索
7. 確保外來文件得到識別,并控制其分發
8. 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
六、 質量記錄的管理
1. 保持所使用表單的最新狀態
2. 按要求填寫
3. 相關人員應及時對記錄進行確認簽名
4. 填寫質量記錄盡可能用鋼筆或簽字筆,不允許用紅色筆或鉛筆
5. 記錄如有涂改(尤其是重要技術參數),須有當事人簽名
6. 按規定的時間對質量記錄進行收集、歸案及保存
7. 保證記錄的清晰、可檢索及完整性
七、 注意事項
1. 嚴禁使用非受控版、過期、作廢的質量文件
2. 嚴禁各部門私自更改、復印受控文件,受控文件的修改、發放一律由文控中心控制
3. 文件需丟失應向品質管理部說明原因后申請補發
4. 對以電子媒介形式存在的文件,只得閱讀(表單可打?。?,不可作任何的更改
5. 當無法確認文件的有效性或版本時,應到品質管理部與原文件進行對照
篇2:服裝公司質量程序文件:員工的培訓和管理程序
1.目的
確保與質量有關的員工具備質量意識和必需的知識、技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從事產品生產和服務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3.職責
3.1總經辦負責編制《定員編制表》;
3.2人事行政部負責指導各部門編制《崗位職責》說明書,人員招聘;
3.3企管培訓部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落實;
3.4各部門根據崗位要求草擬崗位職責說明書,負責崗位培訓計劃的實施。
4.工作程序
4.1人力資源需求的確定
4.1.1總經辦于每年的12月制訂或修訂下一年度的公司定員編制表,作為人力資源的總依據。
4.1.2人事行政部組織編制并審核各崗位的工作標準,即《崗位職責說明書》。
4.2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員的配置
4.2.1公開招聘符合崗位工作標準的人員,經培訓、試用和考核合格后,準予上崗。
4.2.2在職員工可經公司考查或自行申請調整崗位,經試用和考核合格后準予換崗。
4.2.3實施在職培訓,考核達到崗位工作標準要求,準予留崗。
4.2.3對上崗人員進行追蹤管理,定期公布員工綜合水平,對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予以下崗培訓或淘汰。
4.3教育和培訓
4.3.1新進人員培訓
a.新進人員報到時,人事行政部應就實際人數考慮給予集中或個別培訓,其內容包括:公司簡介、管理制度、安全文明、質量要求、福利待遇等,并保留記錄。
b.新進人員送交用人部門后,部門主管應指派干部或資深人員指導各項作業,必要時可安排至相關部門實習,使其盡快進入狀態并熟悉必要的知識技能,并且要按照跟蹤考察制度的要求,分別落實跟蹤考察表的填報。
c.試用期間用人部門從工作態度、工作質量、工作數量、業務知識、進步速度等方面對其進行考核,并記錄于"試用期員工考核表"中。試用期滿后,交人事行政部登記存檔。
d.新進干部試用考核,必須經總經理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核準。
4.3.2在職員工培訓
a.人事行政部每年12月20日前,須擬訂出"年度培訓計劃提綱",呈總經理審核后,發企管培訓制訂"培訓分月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b.送外培訓(稱稱外訓)
按計劃外訓或臨時性外訓,受訓人員應填寫"外訓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審核后,逐級簽核,經總經理核準后發企管培訓部,按《外訓管理規范》辦理。
c.內部培訓(簡稱內訓)
內訓為廠內開課,講師以內部管理干部兼職為主,外聘為輔。具體事項依《內訓管理規范實施》。
4.4特殊工種(電焊工、電工、鍋爐工、駕駛員等)需取得國家授權部門相應的專業培訓合格證書;質量檢驗人員及相關的特殊崗位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建立《特殊工種人員名冊》。
4.5在職員工受訓記錄由企管培訓將其登記于"員工培訓卡"內,并將所有受訓記錄表單存檔。
4.6培訓結束后,企管培訓部應利用"培訓意見調查表"做調查,總結出原因、采取對策,在下一輪培訓中改進。
5.相關文件
5.1《定員編制表》
5.2《崗位職責說明書》
5.3《內訓管理規范》
5.4《外訓管理規范》
6.記錄
6.1《員工花名冊》
6.1《試用期員工考核表》
6.3《培訓需求調查表》
6.4《特殊工種人員名冊》
6.5《年度培訓計劃表》
6.6《培訓總結報告》
6.7《培訓實施計劃》
6.8《培訓簽到表(1)》
6.9《培訓簽到表(2)》
6.10《員工培訓卡》
6.11《培訓意見調查表》
篇3: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職工培訓程序
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職工培訓程序
五.職工培訓程序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程序規定了對公司所有與環境管理體系有關的人員進行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與環境管理體系有關的人員培訓。
2.引用標準和文件
《ISO14000:1996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
《ISO14000:1996環境管理體系—原則、體系和支持技術通用指南》
3.職責
3.1培訓中心負責編制公司員工培訓中期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3.2人事部負責審批培訓計劃,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3.3各部室,按培訓中心的要求做好培訓工作。
3.4人事部負責各類人員的資格鑒定工作。
4.程序
4.1培訓對象與內容
4.1.1培訓對象:所有與環境管理體系有關的人員。
4.1.2培訓內容:a管理知識b.技術知識c.法律d.企業文化e.其他相關知識。
4.2培訓過程
4.2.1每年底各本部(室)、二級公司根據其質量職能和工作要求填寫培訓申報表,報公司培訓中心。
4.2.2培訓中心據此編制年度培訓計劃,人事本部審核后,報公司批準。
4.2.3培訓中心根據年度培訓計劃編制月度計劃,下發各二級公司。
4.2.4各本部(室)、二級公司據此制定月度實施計劃報培訓中心。
4.2.5培訓中心和各本部(室)、二級公司分別按實施計劃組織職工參加培訓。
4.2.6各本部(室)、二級公司根據培訓記錄進行員工學分統計并記錄員工培訓卡。
4.2.7計劃執行過程中各部門有新的培訓要求時,以書面形式提出明確的培訓要求報培訓中心,培訓中心及時對計劃調整或補充,并將要求下達有關部門。
4.2.8培訓結束后,將所有的培訓記錄交培訓中心歸檔。
4.2.9人事本部對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
4.3培訓方法
4.3.1培訓方法一般采取公司內培訓和公司外培訓相結合,專門培訓和以會代訓相結合,正規培訓和業余培訓相結合的形式。
4.3.2公司內培訓一般采取舉辦培訓班、講座、召開研討會等形式。
4.3.3公司外培訓一般由部門提出申請,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再報培訓中心備案。
4.3.4教員應由企業領導、質量管理專職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外聘的專家擔任。
4.3.5教材由負責組織實施的部門編寫或選用。
4.3.6員工出國培訓由人事本部組織。
4.3.7接受培訓的員工,應按要求參加考試或考核,以驗證培訓效果。
4.3.8培訓中心負責制定培訓考核大綱,各二級公司配合培訓中心進行考核。
4.4資格鑒定
4.4.1人事本部按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要求確定特種作業、特殊工序、特殊崗位人員資格。
4.4.1.1特種作業工種為:電工、焊工、電梯工、起重工、叉車工和從事計量工作的人員等。
4.4.1.2特殊工序為壓鑄、注塑、焊接、涂裝等。
4.4.1.3特殊崗位為設計開發、驗證、評審人員,環境管理體系內部審核人員等。
4.4.2人事本部政治成立員工資格評定委員會,根據技藝評定準則對需資格鑒定的人員進行資格評定。
4.4.3員工資格評定結果應反饋被評定人員所在部門。資格評定的記錄由人事本部保存。
4.5培訓檔案
4.5.1每次培訓班結束,應完成培訓記錄。培訓記錄內容:課程表、數學大綱、培訓考核表(成績單、試卷)、考勤表。要求有原始記錄,各種培訓資料必須齊全,詳細清晰。
4.5.2各部門按培訓中心要求自行組織培訓或外出培訓,應將培訓的有關資料報培訓中心,納入個人培訓檔案。
5.支持性、作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