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治安管理措施(十三)
治安、消防、車輛管理工作實施規范運作。如下表:
工作 安排定崗
檢查進出口、停車場:24小時;
流動巡查
消防設施:1遍/周;
小區安全:24小時
違章行為:24小時
車輛停放:24小時
車輛保管:24小時
突發事件:120秒(責任區域保安到達現場)
300秒(協助保安陸續到達現場)
學習訓練
學習法規:1次/周;
訓練:2次/周;
演示培訓:1次/周;
檢查項目及處理方法檢查
項目1、查可疑人員、外來人員;
2、查違章停車、違章裝修;
3、查室外施工、搭建情況;
5、查亂扔垃圾現象;
6、查破壞綠化、占用綠地現象;
7、查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8、查公共設施情況。
處理方法
按照公司ISO9002標準,對輕微不合格項匯報隊長及主管房管員,嚴重不合格項上報主任。
考核標準
日常周檢、月檢考核參照ISO9002質量標準;
年終考核區"優秀示范區"標準考核。
1、保安管理承諾:
為保證各崗位人員能嚴于職守,領班負責對各崗位的督察,做好巡查記錄,要求各崗人員分析和掌握各崗所存在的治安情況。
?。?)保安員在上班時間做好區域內不定時巡邏。
?。?)在巡視區域內一旦發現有危及人員安全的地方,做到有防范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遇有緊急情況時,保持鎮靜,斗智斗勇,能制服的要立即制服,并立即呼叫隊友,及時報案,號召群眾支援。
?。?)對犯罪分子逃跑時,掌握罪證,人證物證齊全,記清地點、人數、相貌特征,采取充足力量快速追逐,協助公安機關及時破案。
?。?)在任何情況下不與業主發生吵嘴,發生糾紛及時處理。
?。?)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做好值班記錄、做到警容嚴整,文明執勤。上班時間不得與他人閑談,不準看報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
?。?)執勤人員要嚴守本職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崗位,要與隊友團結助好,緊密配合,共同完成值班任務,吃飯時輪流進行,不同時離開,留守人員加倍提高警惕。
2、 保安隊伍的建設
保安隊伍建設,按高標準,嚴要求的指導思想,嚴抓招聘、培訓、上崗、考核等關鍵環節,實施"準軍事化管理",統一著裝,盡職盡責。保安員選聘以優秀退伍軍人為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及業務技能,建立業務、績效考核與工資、職位掛鉤的機制。保安人員在管理引入輪換制和淘汰制,在年終考評中,實行10%淘汰制,保持保安員的高素質和戰斗力,對聘用的保安人員實行政審后可方可錄用。
篇2:所區內部治安管理規定
某所內部治安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本所的內部治安管理,維護正常的科研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制定本規定。
二、各部門必須做好內部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全所職工都要遵紀守法,自覺遵守本所的內部治安管理規定。
三、對違反內部治安管理的行為分別給予罰款和紀律處分。
四、擾亂科研工作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職工人身權利,侵犯公私財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罰,不夠治安處罰的,依照本規定處置。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扣處50元以下津貼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一)入所拒不出示證件,出入所門不下車,又不服從門衛管理和檢查的;
(二)涂改、偽造、轉借出入證的;
(三)破壞所區防護設施,翻越圍墻的;
(四)擾亂正常的科研工作秩序,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拒絕、阻礙管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處100元以下津貼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一)違反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規定,儲存、攜帶或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使用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不夠刑事或治安處罰的;
(二)私藏和攜帶以及私自加工制造各種兇器的。
七、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或治安處罰的,除賠償相應的損失外,扣處150元津貼或紀律處分;
(一)在所區和住宅區跳舞、酗酒造成危害,騷擾他人,不聽勸阻的;
(二)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五)寫恐嚇信、打恐嚇電話或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干擾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八、凡盜竊國家、集體、個人財物或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數額不大未構成刑事或治安處罰者,除追回贓物外,扣處500元以下津貼,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如在行竊時損壞公物,應賠償全部損失;構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聚眾鬧事,毀壞公用設施,影響內部治理,不夠刑事或治安處罰的,除負擔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扣處200元以下津貼和相應的紀律處分。
十、有流氓、賭博、吸毒、敲詐勒索等行為而不夠刑事或治安處罰的,除追究責任,沒收其非法所得和賭具、毒品等違禁物品外,同時扣處500元以下津貼和相應的紀律處分。
十一、利用非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或者騙取財物者,尚不夠刑事或治安處罰的,扣處200元以下津貼和相應的紀律處分。
篇3:某大學學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 大學學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管理,維護學生公寓樓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物安全,針對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出現的新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1. 學生宿舍禁止存放、使用以下電器:電暖氣、電爐子、電熱杯、電熱鍋、熱得快、電熱壺、電熨斗、電熱毯、暖手寶、燙發棒以及未經學校批準使用的其他電器(注:4人間宿舍寫字臺上可以使用個人床頭燈,但不得在床上使用)。學生宿舍嚴禁私接電源和亂拉電線。
2. 學生宿舍內禁止存放、使用如下各種火源:蠟燭、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以及其他種類火源。宿舍內不準掛布簾和床、墻帷子。
3. 學生宿舍內使用微機原則上每宿舍不超過2臺,4人間宿舍可為4臺(以微機注冊標簽為準),擺放微機及拉接電源必須整齊、安全,電源線不得繞床。使用微機時,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宿舍自備微機協議》中的有關規定,不得通過微機觀看任何帶有*、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像或影碟。
4. 禁止異性隨意出入學生公寓、嚴禁宿舍內留宿異性。
5. 杜絕晚歸現象,未經許可,不準在外留宿,未經許可宿舍內不準留宿他人。
6. 宿舍內嚴禁酗酒、賭博、不準吸煙。
7. 嚴禁從宿舍內往外倒垃圾、潑水、扔雜物。
8. 嚴禁在宿舍區打架斗毆、聚眾滋事。
9. 宿舍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二)違犯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違犯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者,沒收所使用的違章電器、火源,同時進行全校通報批評。對于嚴重違紀者或屢次違規者及違規后執意對抗處罰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處分。凡違紀者,取消其本年度參評各類先進個人及獎助學金資格。所在宿舍取消本年度參評“文明宿舍”的資格。
2. 安裝微機的學生宿舍如使用違章電器,除按規定處罰外,該宿舍還將被取消微機使用資格。
3. 因在宿舍內使用違章電器、火源給他人人身、財產及公共財物造成損失的肇事者須按有關規定負責經濟賠償和接受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除對當事人給予處分外,并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追究其責任。
4. 對于晚歸、酗酒、賭博、吸煙、打架斗毆、聚眾滋事及未經允許擅自留宿外人或校外留宿者,給予全校通報批評或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5. 對于違犯《學生宿舍自備微機協議》有關規定,通過微機觀看、傳播任何帶有*、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像或影碟者,學校將取消該宿舍使用微機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6. 對于私接電源、亂拉電線、隨意掛布簾和床、墻帷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者,沒收違章物品,并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三)本規定結合學校其他有關規定執行,以前相關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