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板房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監督巡查流程
1.1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應建立每日巡查記錄,每日不少于兩次對樣板房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發出整改通知單,并跟進落實。
1.2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應針對賓客的參觀需要,提出增減相應的服務措施。
1.3記錄樣板房存在的各種施工質量及使用功能方面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1.4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每日應對樣板房的參觀人數、賓客的意見及建議進行記錄匯總,提出整改意見,上報主管領導審核。
1.5監督外委單位的工作質量,提出工作意見,跟進落實情況。
1.6接待賓客在參觀過程中對服務產生的投訴,協調并處理賓客投訴的問題,跟進并回訪賓客。
1.7協調各部門在接待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的進行跟進整改。
1.8提出消防整改意見,每周對消防器材的月檢情況及使用情況進行普查監督。
1.9對樣板間所需物品的申購統計,跟進落實情況。
篇2: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1.1樣板房的房門鑰匙應明確鑰匙的持有責任人(安管部經理、物業部主管,
1.2保潔部主管)并登記簽名。
1.3每日早晨7:30分左右由清潔部主管打開房門,由清潔工進入房間清潔,清潔主管級以上人員保管一套鑰匙。
1.4物業服務部主管保管一套鑰匙,建立交接班記錄表,由樣板間管理員工交接班時領取使用,使用后交主管保存。
1.5樣板房的鑰匙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不準將鑰匙轉交他人開啟房門,如需轉移需到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進行登記。
1.6鑰匙如有遺失,應即刻上報物業部,由物業部對房門鎖芯進行處理,聯系工程部更換鑰匙。
1.7安管部按規定應將鑰匙封存,無特殊情況不隨意使用,晚間如遇特殊情況(如:遇火災、臺風、暴雨)需打開房門,需鑰匙持有人或主管級人員現場進行跟進。
篇3:樣板房施工管理規定
樣板房施工管理規定
1.1施工人員必須持有經物業部領導批準的《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聯絡單》,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求有上崗證,并隨時接受物業管理員的檢查。
1.2任何樣樣板房區域內施工,均須憑工作聯系單先到物業服務部報到,經物業服務部領導批準后,交由安管部登記監管。
?。?)施工人員須提前2天向物業服務部申報,填寫《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聯絡單》,詳細如實填寫施工項目、范圍、時間、施工人數、施工隊伍名稱等。施工隊負責人應同時在申請表上簽字(蓋章)。
?。?)提交施工圖紙和施工說明到物業服務部備案,并交由工程負責人審批通過后,交由物業服務部登記后,領取聯絡回復單。
?。?)施工人員取的施工許可后,安管部對施工人員進行出入、施工時間的登記,做好工作記錄。
1.3施工期間涉及停電、停水、停機電設備等影響正常工秩序的,以及在施工期間必須跨越或更換施工區域的,均須征得物業服務部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1.4施工準備工作開始前,應做好成品的保護工作,對施工區域的地面及物品進行遮蓋,小心施工,完工后將物品恢復到原位。
1.5每次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員必須清理施工現場地,恢復場地的干凈整潔,因施工產生的垃圾必須自行清走。
1.6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有關安全規程,對因施工過中不慎引起不良后果的,施工單位須負全部責任。
1.7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在樣板間四周及房間內行走、不得出現不雅的行為(如:赤身或不扣衣服、行姿規范、文明用語)。
1.8施工過程中損壞板房物品,設施設備的,施工方照價賠償。
1.9施工單位對其委派的施工負責人及選定的施工人員負連帶責任,如出現有違反《施工管理規定》的行為,對造成一定影響或者構成損失的行為,施工單位負連帶賠償責任;
1.10必須遵守物業服務部工作人員的監督,對違反規定者、態度惡劣者物業服務部有權將其驅逐出施工現場,對情節嚴重者送相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