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灣業主公約承諾書
致: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維護及促進上述“***”的管理,本人/我等/我司現同意簽署并遵守“***” 《業主公約》及其它相關規定,本人/我等/我司承諾遵守該管理公約內容的所有條款和規定。
本人/我等/我司亦同意在轉讓上述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時,于有關買賣/租賃合約簽署之日起十五天內,就使用變化情況以書面通知上述“***”的管理者(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并取得本人/我等/我司的承讓人簽署與此相同的承諾書及交與管理者,以確保本人/我等/我司的受讓人遵守該《業主公約》內的一切條款及有關修訂內容。
在管理者收到本人/我等/我司承讓人的承諾書前,如本人/我等/我司之承讓人違反管理公約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欠管理費用、分攤費或其它費用),法律責任將由本人/我等/我司承擔。
以上是本人/我等/我司確認所簽署之承諾書。
棟梯房( 業主名稱及簽署)
年月日
篇2:別墅臨時業主公約承諾書
別墅臨時業主公約承諾書
承 諾 書
致:管理者
有關:“***別墅”
區 座 室
為維護及促進上述物業的管理,本人現同意遵守***投資責任有限公司與 (該物業第一購買者的名稱)簽署的“****別墅”臨時業主公約及/或其他分契約及不時訂定之相關公約內的一切條款及有關修訂。本人并承諾臨時業主公約項下第一購買者所須負擔的各項責任及義務同樣適用于本人。
本人亦同意在轉讓上述房屋或任何部分時,于有關買賣合約簽署之日起一個月內就使用變化情況以書面通知上述別墅的物業管理公司,并應取得本人的承讓人簽署與此相同的承諾書,并交與上述別墅的物業管理公司,以確保本人的承認人遵守該業主臨時公約內的一切條款及相關修訂文件。
在物業管理公司收到本人承讓人的承諾書前,如本人之承讓人有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拖欠管理費用或其他費用),法律責任將由本人及承讓人共同承擔。
承諾人簽署:
二0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