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游泳池安全衛生管理作業指導書
此指導書旨在規范小區泳池管理,確保泳池在開放期間安全、衛生、有序,使其在小區文化和業主生活中起到健康積極的作用。
安全管理、水質管理(循環、加藥、清理、檢驗)是泳池管理的關鍵,既要保證池水潔凈又要保障泳客安全,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泳池管理經營規范有序。
一、前期準備
1、每個泳池在正式開放前,須到衛生局辦理《衛生許可證》,所有從業人員須持有衛生防疫站頒發的〈健康證〉救生員上崗證。
2、泳池開放時間:每年的四月下旬至十月下旬,具體日期可根據當年的氣溫變化情況而定。
3、泳池在開放期間,必須配備一名持證救生員,負責泳池的救生、吸塵加藥及水循環管理等工作。
二、游泳池水消殺消毒管理:
1、正常開放的泳池,應每天投放消毒藥(也可根據不同藥的效能不同處理),用量為每1000立方水加40~50公斤漂白水(次氯酸鈉),或每立方水2~3克三氯異氰尿酸片劑,同時可根據游客多少適度的增量或減量。
2、每星期投放2~3次聚合氯化鋁(沉淀藥),用量每1000立方水加5~10公斤。施藥應在泳池收場后進行,開循環泵進行循環,并保證有足夠的靜止時間,第二天早上吸塵。
3、及時注意青苔的出現,約每半個月加一次硫酸銅。
4、當PH值偏低時,適量投放碳酸鈉(蘇打),使PH值合乎水質標準。
三、游泳池水保潔循環管理
1、根據池水加藥和沉淀的情況,及時(每天或隔天)對池底進行吸塵清理工作,吸塵必須做到細心徹底。
2、每天清理池邊及周邊陸地,保證地面無塵,以免污染池水。
3、每天開循環泵8~10小時(或視池水清潔度),讓池水循環過濾。
4、每次放水后要徹底有效的清理池底。加的新水要特別注意加藥清理工作,消毒藥、硫酸銅、沉淀藥、蘇打四藥并加,并要足量。
四、游泳池水檢測工作
每日分幾次時間分別檢驗水質的PH值和余氯值,水質的標準余氯0.3~0.5,PH值7.1~8.0為正常。
篇2:校園泳池游泳須知
校園泳池游泳須知
一、游泳者須自覺遵守游泳池的各項管理規定,熟悉安全和衛生知識,提高自我保護的意識。
二、患有心臟病、低血糖、嚴重高血壓、皮膚病、結核病、精神病、癲癇病、婦科陰道滴蟲、霉菌病、性病、腸道傳染病、重癥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及弱智者,禁止游泳。如有隱瞞病史者,發生事故由本人負責。
三、空腹及飯后一小時不適宜下水游泳,酒后嚴禁游泳,請游泳者自覺遵守。
四、從事劇烈的體育運動和重體力勞動體力尚未恢復時,暫不要下水游泳。
五、游泳者必須自覺遵守游泳池衛生規定:入池前赤腳淋浴,然后經過消毒池浸腳消毒后進入場內;禁止將食物、飲料帶入場內;禁止在游泳池內便溺、吐痰、搓洗污垢、刷洗游泳衣褲和毛巾,亂扔雜物。
六、下水前應充分作好準備活動,出汗后或體溫較高時,應淋浴或冷水澆濕身體,降低體溫后,方可下水游泳。運動應量力而行,不可進行超載自己技術水平和體力極限的游泳活動。
七、嚴禁跳水、嚴禁在游泳池中潛水和嬉戲打鬧、注意水中安全,不會游泳者請自覺帶游泳圈下水,如在水中發生疾病,或遇溺水應及時呼救。
八、游泳時如遇雷雨,應立即起水上岸,避入室內,不得繼續在池內游泳或在岸邊休息。
九、本游泳池存放處只存放衣物,其他物品有丟失,本游泳池概不負責。
十、游泳者必須自覺遵守游泳池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游泳池管理人員的安排。
篇3:泳池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五病調離制度
泳池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及五病調離制度
1、直接從事為游泳者服務崗位的工作人員(新參加工作和臨時聘用人員),按規定參加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服務。
2、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凡患有:1傷寒2疾病3病毒性肝炎4活動性肺結核5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6其他有礙公共場所衛生的疾病,不準上崗。
3、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顧客衛生安全的病癥時,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癥后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
5、保持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勤理發、勤洗澡、勤換洗衣服。不得留長指甲、戴戒指等飾品上崗,嚴禁在工作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嬉戲打鬧。
6、不準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帶入工作場所內。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衛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