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品搬運管理規定(五)
為方便業主裝修材料、物品的搬運,同時,避免物業的各種設施遭受損壞,并保證區域內有個良好的治安秩序和整潔的環境,管理處對小區搬運從業人員及物品搬運實行統一有序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小區的搬運、敲墻人員須經物業管理處認可,并按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相應手續。閑雜人員不得進入小區施工,業主自帶區外人員作業,所造成的損失,由業主負連帶責任。
二、小區內各裝修戶的大件裝修材料(三夾板、木材、石膏板等),要注意安全、小心搬運,以避免損壞樓梯踏步、扶手、窗臺、燈具、開關及墻面等。
三、業主、住用人及搬運人員在搬運時,采用吊裝搬運,應時刻注意上下、左右的安全,避免在吊裝過程中對相鄰物業造成損壞,同時須時刻檢查吊裝設備是否安全。
四、搬運人員為業主、住用人服務時,應注意安全,不得損壞公共財物,對業主、住用人的物品應輕拿輕放,如有損壞須承擔賠償責任。嚴格按雙方商定的價格收費,不得敲詐勒索。
五、敲墻人員為業主服務時,應依據《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有責任對業主、住用人的不合理要求予以阻止。
六、搬運人員應潔身自愛,不隨地吐痰、大小便,不聚眾賭博,禁止打架、盜竊等行為。
七、所有機械、工具、設備、大宗物品搬離小區時,需按規定在門衛辦理手續,待值班安全維護人員確認后放行。
篇2:物業公司物品搬運貯存防護控制工作程序
物業公司物品搬運、貯存、防護控制程序
1.0目的
控制物品的搬運、貯存、防護過程,防止物品在搬運、貯存、防護過程中發生變質或損壞。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采購物資和用戶提供的物品。
3.0職責
3.1倉管員負責物品的搬運、貯存工作。
3.2各部門相關崗位人員負責對用戶提供物品的防護工作。
4.0工作程序
4.1搬運
A從供應商處將物品搬運到現場或在提供服務過程中需搬運物品時,注意認明實物、標識與出庫記錄或相關記錄內容相符;
B倉管員或負責指揮搬運的人員應監督搬運人員使用合適的搬運工具,采用適當的搬運方法,防止物品在搬運過程中發生損壞;
C對易燃、易爆、易碎物品要做到輕拿輕放。
4.2貯存
A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涂料等)貯存時按有關的法規進行,注意保持倉庫干燥、通風,充分做隔離、防火、防爆措施;
B有防潮、防銹和防蝕要求的物品(如水泥、焊劑、鋼管等)應保持存貯現場干燥通風,防潮,防雨;
C倉庫內的物品均須分類存放、標識,同時注明入庫時間,做賬、物、卡相符;對不同檢驗狀態的物品,必須對應相應標識的存放位置;
D辦公室每月對庫房貯存條件和物資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
4.3防護
A空置房屋或業主已辦理入住手續而未入住的房屋,由樓管員作巡視檢查,保持通風、干燥、完好無損;
B業主的郵件、郵包,由辦公室負責保持無損壞,破損,無丟失;
C業主存放的各種車輛,應得到安全的存放位置,防止發生車輛的損傷、變形。
5.0相關文件
5.1《質量手冊》
5.2《進貨檢驗程序》
5.3出庫記錄
篇3:小區物品搬運管理規定(5)
小區物品搬運管理規定(五)
為方便業主裝修材料、物品的搬運,同時,避免物業的各種設施遭受損壞,并保證區域內有個良好的治安秩序和整潔的環境,管理處對小區搬運從業人員及物品搬運實行統一有序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小區的搬運、敲墻人員須經物業管理處認可,并按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相應手續。閑雜人員不得進入小區施工,業主自帶區外人員作業,所造成的損失,由業主負連帶責任。
二、小區內各裝修戶的大件裝修材料(三夾板、木材、石膏板等),要注意安全、小心搬運,以避免損壞樓梯踏步、扶手、窗臺、燈具、開關及墻面等。
三、業主、住用人及搬運人員在搬運時,采用吊裝搬運,應時刻注意上下、左右的安全,避免在吊裝過程中對相鄰物業造成損壞,同時須時刻檢查吊裝設備是否安全。
四、搬運人員為業主、住用人服務時,應注意安全,不得損壞公共財物,對業主、住用人的物品應輕拿輕放,如有損壞須承擔賠償責任。嚴格按雙方商定的價格收費,不得敲詐勒索。
五、敲墻人員為業主服務時,應依據《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有責任對業主、住用人的不合理要求予以阻止。
六、搬運人員應潔身自愛,不隨地吐痰、大小便,不聚眾賭博,禁止打架、盜竊等行為。
七、所有機械、工具、設備、大宗物品搬離小區時,需按規定在門衛辦理手續,待值班安全維護人員確認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