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消防責任人職務指引
1.職銜定義
消防責任人由貴商鋪各自委任,并與管理公司簽訂《商戶防火安全責任書》,負責其商鋪內一切防火事務。
2.日常職責
2.1熟悉商場之《防火手冊》指示及清楚知道一切火警程序,包括防火、火警、訊號、疏散及商場內各種滅火設備之使用方法。
2.2不時翻閱防火手冊,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并讓所有員工熟知火警應變措施的內容。
2.3擔任與管理處的聯絡,協助商場每年舉行的防火演習。
2.4制訂適合的內部措施,使各員工積極遵守防火規則。此等措施,必須與防火手冊相輔相成。
2.5在防火及其他安全事務方面,按照防火安全責任書的防火責任要求監管貴商鋪與之防火工作。
2.6代表貴商鋪與管理公司保持聯絡,確知管理公司電話號碼。
3.警鐘響時應盡之職責
3.1穿戴易于辯認身份之衣物,例如帽、臂章等。
3.2確保管轄之商鋪內所有人士聽到警鐘響號。若有疑問,應到洗手間、會議室、儲物房、保險庫等搜索有無遺漏人員。
3.3至其他緊急出口。
3.4指示職員到達地面街道出口途徑。
3.5單元/商鋪內若有人未能及時逃出,應即向管理處物業部報告,若商鋪內有傷殘人士,更應加倍留意。
3.6若遇輕微火警,可利用商場(或客戶)所安裝之滅火設備,在安全情況下將火撲熄。切勿使用滅火喉或水劑滅火器撲救由電源引起之火警。
4.重要提示
如遇警鐘響號,只有防火安全責任人及其助手可以致電或親自與管理處聯絡,如非必要,切勿致電管理處,該處之電話設備,只應留為緊急聯絡使用。
篇2:某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4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應履行下列消防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教育教學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