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財務管理公開制度
為了進一步規范管理運作,加強群眾監督,依照《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深圳市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管理規定》有關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特制訂本制度:
一、管理處需定期向全部業主公布的財務帳包括:管理服務費和本體維修基金(以下稱本體基金)、電梯、智能系統運行費的收入和支出情況。
二、管理服務費的收入包括部分商業用房租金、向業主收取的管理服務費、有償維修費等其他合法收入;管理服務費的支出包括公用設施、設備和公共場所的日常管理、維修、養護費用、管理處人員津貼、福利及辦公費用、公用設施、設備必要的保險費、稅費、社區文化活動費用。
三、本體基金的收入參照深圳市指導標準按0.25元/平方米向全體業主收繳;其支出用于房屋共用部分的維修養護,本體基金30%用于房屋本體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和零星小修,其余70%用于房屋本體共用部位中修以上維護工程;用于中修以上維護工程時須經業主管委會或該棟50%以上業主書面同意。
四、管理處對本體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為單位進行專帳管理,并設立專用帳號存儲本物業的本體基金。
五、管理服務費、本體基金的收支項目,由財務人員依照帳本的實際情況每三個月公布一次,接受有關部門和業主的監督和咨詢。
六、財務管理公開采用定期在花園宣傳欄內張榜公布,過期到管理處查詢的形式。
七、如有重大事項或認為有必要須提前或推后公布財務帳目,須向全體業主書面說明。
八、如有關部門或業主對所公布的帳目有質疑,請到管理處查詢。如需對帳目進行說明或必要的更正,須另行在宣傳欄內公布。
篇2:物業公司財務公開制度
物業公司財務公開制度
為維護業主權益,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的監督、檢查,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公開范圍包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收支帳目、住宅維修基金收支帳目。
一、住宅區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由管委會主任和住宅區管理處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每三個月至少張榜公布一次;年度帳目公布應由管委會主任和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公布。公布地點在小區宣傳欄內。
住宅區的業主,承租人和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對管理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公布的帳目可以提出質詢,或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收到質詢后七日內予以答復。
二、住宅區公共設施專用基金的收支帳目,由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每三個月至少張榜公布一次。
三、住宅維修基金由住宅區管理處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住宅維修基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應每三個月至少向業主張榜公布一次,交接受有關部門和業主的監督、質詢。
篇3:物業小區財務公開制度
物業小區財務公開制度
一、年度預算編報的規定:
1、每年度的財務預算編報,必須遵循"量出而入,以支定收;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則。
2、年度預算中的費用支出特定項目的變動程度,如員工薪金增減變動幅度,須先征業主委員會同意,方可列入預算。
3、年度預算報表中每一項目應附有詳細的注釋及說明。
4、年度預算須經業主委員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二、收費標準公開化:
1、管理處所有的收費標準均應公開。同時,在執行過程中嚴格按公開的收費標準統一尺度收費。
2、管理處收費標準須經業主委員會批準,并報當地物價局備案。收費標準的明細項目表張貼在小區宣傳欄內。
3、管理處對客戶有償服務收費標準,在執行前,應先咨詢業主委員會或行文通知客戶,且收費標準結構只能為材料費與適當耗工費(即合理的工料費)。
三、費用支出公開化:
1、年度的各項費用支出必須控制在年度預算內。
2、公共設施維修保養及重大的樓宇工程對外承包,應通過招標方式公平競爭,擇優選擇承包商,最后報業主委員會審批。
3、各項費用支出務必堅持??顚S?,不可挪作他用。
四、經營狀況與財務報表公開化:
1、定期公開財務報表(主要是管理費收支表),在小區宣傳欄內公布,以便客戶監督。
2、每年度至少一次向全體業主匯報公司的經營效果及財務狀況。特殊情況根據業主委員會提議而定(例如,公司財務收支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