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員工防火須知
1.發現火警要不驚慌、不耽擱,迅速報警。
(1)初起小火,要抓住時機,大聲呼救,并迅速撲滅,立即報告人保部;
(2)按動附近的手動報警器(手動報警器一般安裝在消防梯附近),請求支援。
2.聽到消防警鈴,應按順序行動,不要驚慌失措以免誤時誤事。
(1)當聽到第一次警鈴時,凡在崗上班的義務消防員和部門副經理以上干部須馬上趕到消防中心待命,其他員工不要擅自離開崗位赴火場,應穩定本部位賓客的情緒,等待指令;
(2)聽到第二次警鈴響時,全體員工應作好疏散準備;
(3)員工應首先引導,護送各樓層群眾和客人全部撤離后,再到集結點待命;
(4)員工應到自己責任區逐間清理,在確實無人后即到集結點向現場負責人報告責任區內撤離情況;
(5)底層以上各層人員一律通過安全梯向下疏散到底層;
(6)所有撤到底層的人員一律沿各疏散標志撤出大樓;
(7)要認真學會滅火器等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熟悉和牢記消防器材放置的地點,熟悉大樓的火災撲救應急方案;
(8)要熟悉附近安全出口情況。
篇2:酒店賓客防火須知
酒店賓客防火須知
1.請勿攜帶易燃、易爆等化學物品及充壓容器進入酒店
2.請勿在酒店內使用燃油、酒精或液化石油氣等灶具和各種加熱設備。
3.請勿在電梯內和床上吸煙,禁止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
4.未經保安部批準,請勿在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5.未經酒店保安部批準,請勿在客房內安裝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及家用電器。
6.如發生火警及其他意外事件時,請勿驚慌,應撥打酒店的報警電話"* * *"或及時向服務人員報告從安全防火通道迅速疏散。
如違反上述須知要求,釀成火警、火災事故者,負責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對造成嚴重后果者,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篇3:酒店顧客防火須知(8)
酒店顧客防火須知(八)
一、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及充壓容器進入酒店。
二、禁止在酒店內使用燃油、酒精或液化石油氣等灶具和各種加熱設備。
三、請勿在電梯間及躺在床上吸煙,禁止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
四、嚴禁在酒店范圍內放煙花爆竹。
五、未經酒店保安部批準,不得在房內安裝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室設備及家用電器設備。
六、如發生火警及其它意外事故時,請勿驚慌,應拔打酒店的火警電話"**"或電話總機房"*",并及時向服務員報告,從安全走火通道迅速疏散。
七、如違反上述規定釀成的火警,火災事故者,負責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對造成嚴重后果者,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