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保安部工作管理程序
1.0目的
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保安隊伍、加強E廣場的保安管理。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E廣場的保安工作管理。
3.0職責
3.1物業管理處主任對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建議和培訓。
3.3保安領班負責保安工作的具體實施。
4.0程序要點
4.1來訪人員的管理
4.1.1任何來訪人員進入E廣場須在來訪登記處進行登記。
4.1.2來訪人員必須服從E廣場保安人員的合理管理,不得無理取鬧,發生爭執由管理處協調解決。
4.1.3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E廣場。
4.1.4執行公務的部隊、公安、政府公務員等人員,因公進入E廣場,也應出示證件并登記入冊。
4.1.5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來意之前,不得進入E廣場。
4.1.6來訪人員進入E廣場內應愛護公共設施,維護環境衛生。
4.1.7E廣場內所有設施、游樂場地等,只為租戶,客戶開放,來訪人員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使用。
4.1.8所有推銷、收破爛等閑雜人員,未經管理處允許,不得進入E廣場。
4.1.9外來參觀人員如事先未與管理處取得聯系,應請其辦妥手續后再進入E廣場。
4.2進場施工人員的管理
4.2.1所有施工人員憑管理處簽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入E廣場。
4.2.2保安員在檢查《臨時出入證》時,應核對施工人員姓名、證件有效期及管理處公章。
4.2.3若出入證丟失,施工人員應到管理處補辦證件后方可通行。
4.3內部員工管理
4.3.1內部員工應自覺服從保安人員的治安管理,主動提供配合。
4.3.2內部員工須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
4.3.3內部員工離開E廣場時應自覺接受安全檢查。
4.3.4內部員工在公司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各自工作崗位范圍有權指出員工各種違章、違紀現象。
4.4要害部門(位)的管理
4.4.1凡能影響全面安全的部門(位)均為要害部門(位),包括: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消防中心、財務部、文件資料室和總經理室等要害部門(位)要有明顯標識。
4.4.2其它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要害部門(位),需經主管人員批準方可進入。
4.4.3凡在要害部門(位)工作的人員要忠于職守,具有強烈的責任心,認真學習崗位技術、消防知識,熟悉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4.4.4一切要害部門(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
4.4.5消防設施、器材要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保持完好,嚴禁移動或挪作它用。
4.4.6機械設備、線路管道、儀表、閥門、開關等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
4.4.7各部門主管需定期對要害部門(位)的安全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5對拾遺物品的管理
4.5.1員工在E廣場內撿獲任何物品都必須及時交到保安隊。
4.5.2保安隊當值人員在接到物品時,必須將所撿物品進行詳細記錄。
4.5.3所拾物品均由物業管理處負責保管并張貼拾遺物品啟示通知顧客。
4.5.4貴重物品保留一年無人認領時,由物業管理處上報公司另行處理;一般物品保留三個月無人認領時,由物業管理處做出處理決定并報公司備案。
4.5.5顧客認領失物時,須說明失物的內容、失物地點和出示其他有效證明后方可簽字認領。
4.6監控中心的管理
4.6.1監控中心是整個大廈的控制樞紐,負責對接收到的信息進行處理,及時調度、安排有關人員執行。
4.6.2監控中心人員必須熟悉大廈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和特長,熟悉大廈基本結構、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4.6.3了解各類人員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動去向。
4.6.4通過各類通訊設施,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處理有關事宜及與公司的工作聯系
4.6.5受理客戶投訴,及時調配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4.6.6密切監視,熟練操作消防控制主機,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4.6.7檢查消防控制主機回路、分區、隔離點、故障狀態及原因,檢查消防聯動柜監控性能及信號燈狀況。
4.6.8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大廈人員情況,
發現可疑人員或情況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
4.6.9做好大廈公用房、設備房、防火門鑰匙的管理。
4.6.10指揮處理任何緊急情況,下達作戰方案,必要時通知有關領導或向社會機構求援,并做好詳細記錄。
4.6.11協調好各崗位的工作。
4.6.12每天檢查控制中心各設備是否處與正常位置。
4.6.13做好交接班記錄。
4.6.14租戶裝修或專業技術人員需暫時隔離某報警點時,應積極配合,及時恢復并做好記錄。
4.6.15嚴格遵守設備保養計劃。
4.7對停車場的管理
4.7.1E廣場內停車場屬于租戶、客戶停車場,原則上外來車輛不得進入。
4.7.2停車場保安憑管理處簽發的《車輛出入證》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出入證》上須有車牌號碼、車位號碼等資料,若資料有所變動、應及時知會管理處重新辦理。
4.7.3經同意進入E廣場停車場的外來車輛,須服從車場保安的調度指揮,不得亂停亂放、擾亂車場秩序,若出現不服從管理者,保安員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進行處理。
4.7.4出租車接送顧客進入后應馬上離開,如需等候應??吭谥付ㄎ恢?,司機不得下車離開停車場或在E廣場范圍內走動。
4.7.5進入車場的所有車輛都必須做好記錄。
4.7.6停車場內車輛如發生交通事故,保安員應立即保護現場,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到現場處理,必要時須請交通部門進行處理。
4.7.7停車場內車輛若發生故障,小型維修可在車場內進行,維修完后應清理周圍環境,其它維修禁止在車場內進行。
4.7.8停車場內車輛如出現漏、滴油情況,車場保安員應立即通知車主進行檢查并處理,若通知不到車主須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并安排保潔員進行清理。
4.7.9停車場內嚴禁試剎車、駕駛練習。
4.7.10因車主原因造成停車場內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時,要追究車主責任,并賠償一
切損失。
4.7.11因保安員原因造成停車場內車輛損傷,追究保安員責任,情況嚴重時將追究刑事責任。
4.8對參觀游覽客人的管理
4.8.1進入E廣場的參觀游覽客人應衣冠整齊,注重禮儀,愛護E廣場環境。
4.8.2參觀時應在指定范圍內活動,按指定路線行走。
4.8.3參觀游覽客人不得在E廣場內高聲喧嘩,不得成群結隊,堵塞交通。
4.8.4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4.9突發事件的管理
4.9.1保安當值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部門主管及其他同事聯系。
4.9.2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由部門主管組織人員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
4.9.3保安員對刑事犯罪現場進行保護,并征得物業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將可疑人員交公安部門處理。
4.9.4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4.9.5如糾紛是由顧客與我方意見不和而產生,我方當事人應禮貌地進行解說并等待上級領導到場處理。
4.9.6保安員因隊友處理糾紛事件到場協助,首先應了解事情的原因、發生經過、當事人的身份及申訴的理由,再行協助處理。
4.9.7部門主管到場后應了解情況,組織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態發展,對糾紛
雙方進行勸解,以緩和事態;如事態不得以解決,應將糾紛雙方請到管理處,以將事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4.9.8物業管理處主任對糾紛雙方進行處理、調解,如若不能得以解決,將當事人雙方交有關部門處理。
4.9.9如若出現傷亡現象,物業管理處主任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并將傷者送到醫院,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4.10物資放行的管理
4.10.1由客戶到管理處辦理貨物出入申請手續,管理處當值人員需詳細填寫出入物資名稱及客戶資料;若非客戶本人辦理,須有客戶在《貨物出入單》上的簽名或委托書,當值人員除查驗申辦人的身份證外,還需與顧客本人聯系確認。
4.10.2由財務部核對、追收尚未交繳的各項費用,并簽字認可。
4.10.3由保安員隨申請人到現場核實所搬貨物與申請內容是否相符,保安員登記搬運車輛車牌號,手續完善后,予以放行。
4.11夜間查崗的管理
4.11.1夜間查崗工作是保安管理的一項主要內容,目的在于檢查管理處的保安員夜間工作狀況,保證夜間的保安工作質量。
4.11.2夜間查崗按照計劃制定和人員配置情況分為"A級檢查"、"B級檢查"和"C級檢查"三種;A、B級檢查事先必須制定年度檢查計劃,為保證查崗情況的真實性,須對制定的檢查計劃設立相應的保密范圍。
A."A級檢查"系全公司范圍內的檢查,計劃由行政部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報總經理審批,由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擔任查崗人員,計劃保密范圍至總經理、及行政部,由行政部于計劃實施前段時間24小時內通知查崗人員,由總經理代表監督執行;"A級檢查"必須保證每年至少六次。
B."B級檢查"是以各部門為單位的內部檢查,計劃由各部門經理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報行政部審批,由主管級人員擔任查崗人員,計劃保密范圍至總經理、行政部及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于計劃實施前段時間24小時內通知查崗人員,由行政部監督執行。"B級檢查"每月進行一次。
C."C級檢查"系無計劃不定時的臨時性突擊檢查,通常在特殊情況下進行,由行政部或各部門經理臨時決定檢查范圍、查崗人員和查崗時間的組織安排。
4.11.3若檢查計劃在實施過程中因人員變動或其他原因需改變時,由原計劃編制部門負責調度、安排。
4.11.4夜間查崗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A.保安員夜間工作狀況
B.通信設備使用情況
C.保安器材配備情況
D.交接班記錄
4.11.5查崗人員須據實填寫《夜間查崗情況登記表》,并由接受檢查的當值人員簽字確認,查崗人員需將填好的表格于檢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交還發表部門(人)。
4.11.6檢查結果的處理
A.行政部須對A級檢查的結果進行全公司范圍內的通報,并負責監督有關部門采取預防和糾正措施。
B.各部門經理須對B級檢查的結果進行部門內部通報,并監督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并將檢查結果于檢查后一周內提交行政部備案,行政部根據B級檢查的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全公司通報。
C.由行政部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A級檢查,由部門經理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B級檢查。
5.0監督執行
由物業管理處主任對保安工作管理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6.0支持性文件
6.1《保安員崗位責任制》
6.2《保安器材使用管理規定》
6.3《保安管理細則》
7.0相關記錄
7.1《拾遺物品登記表》
7.2《臨時出入證》
7.3《貨物出入單》
7.4《停車場車輛情況登記表》
7.5《交接班記錄表》
7.6《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表》
7.7《車輛出入證》
7.8《值班記錄表》
7.9《夜間查崗計劃安排表》
7.10《夜間查崗情況登記表》
7.11《緊急事件處理記錄表》
篇2:實用保安員工作程序技能培訓
實用保安員工作程序技能培訓
1、保安員辨別盤查可疑人員
a) 執勤時要集中精力,注意觀察。
b) 當與對方保持20米左右距離時,要注意觀察對方面部表情及行動。
c) 觀察對方行為是否詭秘,是否藏有兇器。
d) 盤問時對方神色是否慌張,答話是否流利。
e) 檢查證件是否偽造,證件是否有疑點。
f) 衣著是否整潔,有無血跡、泥點,是否打赤腳,是否有傷。
g) 所攜帶的物品是否與身份相符。
h) 檢查對方時最好二人以上,與對方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對方突然襲擊。
2、保安員執勤時與對方發生糾紛的處理
a) 由于按規定執勤,對方不理解無理取鬧的,首先要保持冷靜。
b) 對方態度蠻橫、不講理的,執勤保安要克制,避免和對方發生沖突、防止矛盾激化。
c) 耐心解釋,使對方明白不是在刁難,爭取對方理解。
d) 對方不聽勸阻,胡攪蠻纏,甚至惡言傷人或動手打人的,要及時通知組長、分隊長,制止矛盾激化,不得與對方打架,并將肇事者抓獲扭送公安機關。
3、對個人的攜帶物品出入管區的管理
a) 對管理服務區的業主、員工、客戶及業務人員所攜帶的提包、箱、廠家物品等物資,要求主動出示廠家簽發的業主(廠家)出貨物資放行條或購物發票,接受保安員的檢查。
b) 認真檢查物單是否相符,單據是否過期,單據是否偽造,確認相符后方予放行。
4、車輛出貨物資管理
a) 對駛出管理服務區的車輛,執勤保安員均要認真檢查車輛是否載有貨物。
b) 對載有貨物的車輛,要求駕駛員自覺出示公司簽發的業主(廠家)出貨物資放行條或購物發票。
c) 認真檢查單據是否過期,單據是否偽造,確認物單相符,方可放行。
d) 對物單不符或沒有業主(廠家)出貨物資放行條的個人或車輛的處理方法。
e) 對沒有業主(廠家)出貨物資放行條或物單不符的個人或車輛,值班保安員應先登記其個人或駕駛員的有效證件。
f) 請個人或駕駛員回單位重新開具業主(廠家)出貨物資放行條。
g) 立即通知領班、主管,將人或車輛送交保安部。
5、盜竊案件的處理
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立即當場抓獲,連同證物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失主仍在現場的也要一起到公安機關作證。
6、現門窗被撬:
a)及時通知組長、隊友,對發案地點進行包圍布控,以防犯罪分子逃離。
b)保護作案現場,不能讓人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c)及時通知業主到場。
d) 對重大可疑被竊現場,可將事主和目擊者反映的情況向公安機關作詳細的報告。
e)對可疑人員可采取暗中監視或設法約束住,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7、發現人員被撞、記下肇事車的車牌號碼,車型或顏色,司機容貌,防止肇事司機逃跑。
a) 如有逃跑,應攔車追擊并向上級報告。
b) 搶救受傷者,如受傷人員有生命危險的應設法立即送往附近的醫院搶救或撥打120叫救護車,并打“122”電話向公安交警部門報警。
8、發現車輛碰撞
a)當場發現車輛碰撞應攔截肇事車輛,記下肇事車的車牌號碼,車型或顏色,司機容貌,防止肇事司機逃跑。
b)及時通知被撞車輛的車主到場,由雙方協商不成,報公安交警部門處理。
c)保護出事現場,防止有人破壞現場,盜竊、或哄搶出事財物。
d)公安交管部門人員到場后,將目擊情況如實反映。
e)詳細做好值班記錄。
9、臨時車的進出場工作流程及防止閘桿被撞的處理
A. 車輛壓到地感后按出卡鍵,出卡后閘桿自動升起,車輛入場。出場時,刷卡后讀卡機會提示收費多少元,后收卡再升起閘標車輛出場。
B. 如何操作才能有效防止道閘標被撞。 正常情況下,注意來住行人及非機動車輛的通行,同時入場時,示意司機稍停,待閘桿完全起后再進場,出場時,值班員應示意司機稍停待閘桿升起后再出這樣就可以防止道閘桿被撞。
10、搶劫的處理
A. 接報后迅速趕住發案現場,制止犯罪和抓獲劫匪。
B. 向目擊者問清劫匪人數、年齡、性別、面型、發式、衣著等明顯特征和逃跑的方向。
C. 如劫匪逃離現場,邊追邊用對講機說明罪犯逃離方向并向其他隊員及保安部(保安中隊)報告。
D. 發現罪犯在逃,應大聲呼叫路面群眾予以阻攔。
E. 果罪犯坐車逃走的,可攔截機動車輛追堵或向“110”報警,或向派出所報警。
F. 做好自身防范工作,既要抓獲罪犯,又要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應多人或多帶人圍堵。
G. 保護搶劫現場,劫匪遺留的作案工具、兇器等不要用手觸摸,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H. 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
I. 事主或在場群眾如有受傷,要立即截車送醫院搶救,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J. 要求事主一起到派出所報案。
11、醉酒的處理
A. 班時,對認識的醉酒漢在崗上糾纏時應好言相勸,促其離開崗位;必要時通知其單位領導或其家屬。
B. 對不認識的醉酒漢應相機行事,不要與其爭吵論理。
C. 現醉酒漢闖入公共場所大發酒瘋,打人罵人、毀壞公私財物,甚至調戲婦女的應立即報告派出所處理。
D. 酒漢在崗上不聽約束,手舞足蹈的謾罵值班員或行人,引來群眾圍觀,妨礙交通和治安秩序,應及時報告派出所,強行將其約束到酒醒。
12、煤氣泄露的處理
A. 現煤氣泄露,不準在現場使用對講機,嚴禁按門鈴,打電話等一切能冒火花的工具。
B. 所有能打開的窗戶輕輕推開,疏散氣體。
C. 知隊友或設備工迅速關閉煤氣總閥或分閘。
D. 輕敲門呼喚業主、若業主無應答時,在感覺氣味疏淡時(或帶上防毒面具),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由隔壁的窗戶爬入或破門入內救人。
E. 現有人昏迷,應及時搶救,盡快護送中毒者到就近醫院。
F. 知上級領導到場,通知煤氣公司負責人到場。
G. 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原因,了解情況。
13、哄搶財物的處理
A. 現群眾集體哄搶事件,應大聲說明哄搶國家、集體或個人財產是侵犯公私財物的違法行為,告訴現場群眾不要盲目受騙上當。
B. 速將發生群眾哄搶事件的時間、地點、參與人數等具體情況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C. 公安機關提供帶頭哄搶的人員和被哄搶物資的情況,同時協助公安機關清點現場物資,弄清哄搶損失的財物。
14、聚眾打架斗毆的處理
A. 即勸阻打斗,勸散圍觀人群和收繳打斗用的兇器,如有打傷人或毀壞臺、椅、器具等報告公安機關處理;
B. 保持中立態度,盡量保護自己人身安全。
C. 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如有重傷者送醫院搶救。
D. 助公安機關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辨認為首分子。
15、糾紛的處理
A. 時勸止,并向上級或辦公室報告。
B. 細詢問雙方,弄清情況。向雙方當事人詢問糾紛發生的原因和經過,并了解在場其他人員,分清是非。
C. 服教育,疏導調解,也可單獨疏導,認為矛盾不大,可進行全面公開調解。
D. 集雙方當事人開調解會,講明調解的內容和目的,提出調解糾紛的見解和看法。
E. 求當事人進行討論,爭取互諒互讓。如雙方意見一致,即覆行調解協議書,雙方簽字。
F. 雙方執著,調解無效,交公安機關處理。
16、勞資糾紛、*告狀、罷工的處理
A. 速報告上級領導和公安機關。
B. 組織人員及時趕往現場勸止,避免矛盾激化。
C. 了解事態原因,做好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勸散圍觀群眾。
D. 協助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做好調解工作。
E. 高空拋物的處理:
F. 發現有高空拋物現象,應迅速辨認拋物方向、樓層號碼、位置。
G. 迅速向保安部或管理處報告,并派人看管好拋下的物品(證物),如所拋的物品砸壞公共設施、車輛等,應用線圈圍起來,并拍照。
H. 傷(亡)者,應將傷員送就近醫院并立即報警。
I. 封鎖樓梯口,等公安機關派員調查。
17、爆炸的處理
A. 可能發生爆炸物品,如炸彈或炸藥包等,應設法切斷引爆裝置,并報告上級公安機關處理。
B. 法立即疏散人群和轉移貴重物品,包括易燃、易腐蝕物品。
C. 群眾指證投訴爆炸物的可疑人員,扭送給公安機關處理。
D. 可疑爆炸現場或地點,進行全面清查,并報告公安機關處理。
18、遇到犯罪分子偷盜或搶劫處置方法
A. 保持鎮靜,設法制服罪犯,發出信號,召集附按時完成保安員和群眾支援;
B. 對逃跑的罪犯,要看清人數、衣著、面貌、身體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及時報告公安部門和保衛部門;
C. 有固定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沒有固定現場的,保存好犯罪分子遺留的物品,特別是作案工具,要避免破壞指紋痕跡。
19、執勤中發現客戶斗毆處置方法
A. 勸阻斗毆雙方離開現場,如能確認屬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犯罪行為,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將行為人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B. 警惕,防止壞人利用混亂之機,進行破壞活動或偷竊活動;
C. 勸阻圍觀群眾離開,確侃侃 安區域內的正常治安秩序。
20、對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馮入目標的處置辦法
A. 進行勸阻或攔阻,讓其離開保安目標區域;
B. 及時通知醉酒者和精神病人的家屬或工作單位,由他們領回,或采取控制和監護措施。
C. 如有危害保安目標或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時可將其強制送到公安部門處理。
21、臺風暴雨、水浸的處理
1)臺風暴雨來臨之前:
A. 張帖警示通告,提醒各廠家、業主、住戶,各單位進出員工做好防范工作。
B. 檢查樓宇立面、通知聯絡各住戶關好窗戶,搬離放在陽臺上的花盆、雜物。
C. 檢查各天臺、樓頂、地面排水溝,發現堵塞,及時通知水工組、清潔工予以疏通。
D. 搬離或固定地面、天臺、樓頂易被臺風吹走的吹倒的的物品。
E. 樓宇四周停泊的車輛及時疏導至車輛空闊地帶。
F. 頻危建筑及時配合管理處給予加固。
G. 通知保安員備好雨具。
H. 對一些不穩的道路標識牌予以加固。
I. 對保安員執勤用具、對講機、道閘開關等予以保護,以防淋雨損壞。
2)臺風暴雨襲擊時
A. 通知所有保安員注意安全,巡邏保安員不要站在樓宇下;如需要戶外作業時戴好頭盔。
B. 提醒過往的業主、小區員工注意安全,勿在戶外逗留。
C. 對一些要掉落的不安全的物品,必要時用繩子拉開警戒線。
D. 嚴密監視,嚴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E. 臺風過后,組織人員檢查公共設施損毀情況并做好統計,清理垃圾。
3)水浸的處理
A. 組織搶險突擊隊,負責裝填運送沙包。
B. 及時通知業主儲備食用水。
C. 在地庫出入口開口處堵成道沙包墻并派人看護。
D. 保護一切因水浸后易遭破壞的重要公共設施,如電梯等電力系統。
E. 發現有水浸入電梯井、強弱電井,應及時通知電梯工和電工關閉電梯、切斷電源,處理電井房水浸問題。
F. 水浸過后,搬離所有沙包,打掃衛生。
22、緊急避險的處理
1、 急避險行為,是以損害一個較小的合法權益來保全與其相關的另一個較大的合法權益。
2、 緊急避險必須具備以下三項:
A. 保護合法權益;
B. 正在面臨的危險;
C.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施行緊急避險,不能超過必要限度。
23、保安員在執勤時,如遇住戶(單位)房內滲出濃煙,映出火苗或有較濃的煤氣味時,恰房門緊鎖(閉),室內無人應答,又聯系不到業主:
A. 保安員應立即報告保安部和管理處,并致電派出所。
B. 力爭找到突破口,與鄰居說清楚,取得鄰居的同意,在保自身證安全的前提下,謹慎地從鄰居的陽臺口爬入。
C. 需要破門進入救助時,報告派出所民警,由派出所民警授權。
D. 如住戶內無人時,應保證兩名以上隊員在場。
E. 及時與業主、住戶聯系。
24、保安員在執勤時,如發現有人輕生、自殺時
A. 迅速報告上級領導。
B. 應立即到場勸解,向對方曉之以理,談家庭等方式,分散其注意力,
C. 安排人員從后面迂回,尋機將事主救出。
D. 如有條件應迅速鋪設墊子。
25、兇殺案件的處理
A. 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單獨或多人將兇手抓獲。
B. 即向派出所報警,如現場有生命危險的立即送往就近醫院搶救。
C. 罪犯分子已逃跑,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崗位保安員設法阻攔,封鎖各路口。
D. 爭即要抓獲罪犯,又要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E. 護現場,直到公安人員到來。
F. 解知情人,犯罪特征、面貌、衣著、等向公安人員提供證據。
G. 助公安機關處理善后工作。
26、電梯困人的處理程序
A 消防中心接到電梯應急電話或保安員巡查發現困梯,立即報告當值班長和值班領導,同時將被困電梯的具體方位、電梯編號、停留的樓層通知維修部(通知維修部時必需詢問對方姓名及告知有人被困),組織保安員到現場協助維修人員協調控制電梯和解救被困人員。
B.監控中心通過電視監控屏觀察電梯內人員情況,使用電梯應急電話與被困者聯系,做好解釋安慰工作。
C.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員中有身體嚴重不適時,應立即報消防部門或求助有關部門解決。
D. 被困者救出后,續詢問:
是否有不適,是否需要幫助等。
提供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及到本大廈的原因。
如被困者不合作及自行離去,則記錄在案。
E. 值班領導填寫重大事故報告表,詳細記錄故障情況及處理經過。
篇3:大廈監控中心崗保安員崗位服務操作程序
大廈監控中心崗保安員崗位服務操作程序
監控中心崗是監控移動公司各辦公樓層、機房重地及各電梯內的人流、物流及治安動態的重要崗位,故當值人員精神要集中,不容有絲毫松懈和麻痹。
第一節:當值保安員要熟悉所有設備的操作程序及性能
第二節:密切注意樓層動態,發現可疑人員時,立即通知就近保安員盤查,致電該樓層臺班或物業部辦公室,講清可疑人員大致、身高、位置、衣服式樣及顏色,有無攜帶異常物品等。
第三節:如發現客人困梯、偷竊、搶劫、閑蕩人員、傳銷人員、醉酒鬧事、打架等在樓層或電梯內發生,應立即致電1樓監控中心,報告上司留意或截查。
第四節:發現樓層有火警、惡性事件、突發事件、意外事件發生時,必須起到監控、錄像、傳遞信息的作用,并把監控到的信息及時地報告上司查處。
第五節:外來人員進入監控中心,應告知未經批準不能隨便進入等有關酒店規定,可指引其有事找物業部聯系。
第六節:做好當崗工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