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區域出入口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強服務區域的出入口安全控制,確保服務區域的安全秩序。
2.范圍
適用于**項目出入口安全管理。
3.職責
3.1管理處經理負責安全工作的全面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3.2安全主辦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培訓和考核。
3.3安全班長負責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對普通顧客的管理
4.1.1凡進入封閉小區(大廈)的來訪者必須在《來訪人員登記表》上登記方可進入,離開小區(大廈)時,需登記離開時間。
4.1.2對無人化或開放性管理小區的來訪者,可不登記,但安全管理員及指揮中心必須密切注意其行為,對進入小區后東張西望、長時間逗留等行跡可疑的人員,安全管理員要及時采取妥善的方法進行盤問、控制,運用人防、技防、物防的綜合管理的防范方法,確保服務區安全。
4.1.3安全管理員對來訪人員進行合理管理,防止其損壞公共設施,破壞衛生環境,在管理中發生爭執或沖突,應及時通知指揮中心或上級協調解決。
4.1.4對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來訪人員,在未明確來意之前,不得放其進入服務區。
4.1.5制止任何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服務區。
4.1.6禁止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閑雜人員進入服務區。
4.2對執行公務人員的管理
4.2.1執行公務的執法人員因公進入服務區,相應崗位的安全管理員應請其出示證件,予以登記,并立即通知負責人員,負責人員接獲此信息后立即致電對方單位核實身份,同時安排人員陪同前往。
4.2.2執行公務人員對服務區業主房屋進行搜查應請其出示執行部門開具的搜查證,需要查扣業主物品的應請其列出清單雙方簽字認可。
4.2.3外地執法人員進入服務區域,除上述內容外,還必須有本市執法部門相關人員陪同及本地相應部門的證明,并需登記陪同人員的證件,予以核實后方可放行。
4.2.4執行公務的其它部門的國家公務員進入小區也須登記,并了解公干的目的,由負責人安排人員陪同前往。
4.3承包方/施工人員的管理
4.3.1所有施工人員憑物業公司簽發的《出入卡》進出服務區。
4.3.2安全管理員在檢查《出入卡》時應核對相片、施工人員姓名、證件有效期及物業公司公章。
4.3.3若出入證丟失或過期,施工人員應到物業公司補辦證件或辦理證件延期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4.3.4所有施工人員須服從安全管理員的管理,嚴格按照《裝修管理責任書》的內容進行操作。需延時加班的裝修須經物業公司同意后方可進行。
4.3.5公共設施施工,施工人員應在物業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經同意后方可施工。
4.3.6分承包方人員進入所服務區工作,需穿制服、佩帶工作證方可允許進入。
4.4內部人員的管理
4.4.1內部員工應自覺服從安全管理員的治安管理,主動提供合作。
4.4.2內部員工須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和專用電梯。
4.4.3內部員工須離開轄區時,如有必要,應自覺接受安全檢查。
4.4.4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各安全管理員在工作范圍內有權指出員工各種違章違紀現象。
4.5參觀人員的管理
4.5.1所有的參觀人員必須經公司同意后方可進入服務區,同時公司須派人陪同。
4.5.2進入服務區的參觀人員應衣冠整齊,注重禮儀,愛護環境,愛護公物。
4.5.3參觀人員不準在服務區內高聲談論,請自覺遵守公共秩序。
4.5.4參觀人員應在指定范圍內活動,按指定路線行走,未經允許不得攝像和照相。
4.6對推銷、發放廣告人員的管理
4.6.1禁止閑雜、無關人員進入所服務區
4.6.2凡推銷人員、廣告人員進入所服務區必須事先通知公司或顧客有約,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4.6.3對一些有合法身份,符合公司管理制度但對其產生懷疑的推銷廣告人員,要控制其派發廣告、傳單的行為,在其行為之前,從顧客的角度,可采取跟蹤、尾隨的方法,觀察其行為,是否有違規行為,及時進行糾正。
4.6.4對派發廣告行為的推銷、廣告人員,對其身份進行驗證或向對方單位進行證實,如沒有合法身份,可懷疑其進入服務區具有犯罪目的,可請其離開服務區或通知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4.7特殊來訪人員的管理
4.7.1認真、細致、全面的做好接待工作。
4.7.2各崗位安全管理員統一佩帶白手套,來訪者經過崗位時致軍禮。
4.7.3注重儀容儀表,禮節禮貌,保持良好的軍人姿態。
4.8物資放行的管理
4.8.1住戶到安全管理部或指揮中心辦理物資搬運申請手續,申請人需詳細
按《物資搬運放行條》要求填寫,寫明物資名稱、數量和本人資料。若非住戶負責人本人辦理,需有其在《物資搬運放行條》上簽名或開具委托書,當值人員除查驗申辦人的身份證外,還須與住戶負責人本人聯系,經確認后方可放行;在裝修入伙期間,屬于施工方工具材料的可由裝修負責人或申辦人員辦理物資放行手續,當值人員須查驗身份證及臨時出入證或業主(商戶)委托書,確認后放行。
4.8.2辦理物資搬運手續的經手人須與財務 >管理部出納員核對,追收尚未交納的各項費用并有住戶負責人簽字認可,出納不當班或外出時,應當將尚未繳納費用的住戶及其費用清單交公司值班員或指揮中心值班員收取后簽字認可,方可給與放行。
4.8.3由安全管理員隨申請人員到現場核實所搬運貨物與申請內容是否相符,安全管理員負責記錄、核對搬運車輛的牌號、司機身份證號或駕駛證號及檔案編號、姓名、單位或住址等并請其簽字、手續完善后予以放行。
4.9管理過程中注意事宜
4.9.1一定檢查和制止任何外來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所服務區域。
4.9.2 服務區內的所有設施、設備及游樂場地,只為住戶開放的,安全管理員應勸阻外來人員使用。
4.9.3安全管理員對來訪人員進行合理管理,防止其損壞公共設施,破壞衛生環境,在管理中發生爭執或沖突,應及時通知指揮中心或上級協調解決。
4.9.4對每一位外來人員我們都應友善、禮貌的對待對方,盡量避免發生糾紛與沖突,若出現處理不了的事件,應當立即請示班長或主辦進行協助調解,把糾紛與沖突控制在有效的范圍內。
5.相關質量記錄和表格
5.1《來訪人員登記表》
5.2《出入卡》(詳見VI手冊)
篇2:小區出入口人員管理溫馨提示
小區出入口人員管理溫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朋友:
您已經進入私家花園區域,請您接受驗證工作,請小區業主(住戶)出示您的業主卡(門禁卡),外來施工人員請您出示施工出入證,尚未辦理出入證的請您自行與您的現場負責人聯系,并到服務中心辦理出入證,對臨時進入施工或作業人員,請您出示有效證件告知前往房號進行核實登記,前往未入住區域在建工地的施工人員請繞道而行,所有進出人員請您走人行通道,為了小區的安全請大家理解與配合,謝謝!
深圳市VK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分公司
篇3:物業質量體系文件:出入口管理辦法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出入口管理辦法
1.目的
對小區(大廈)出入口進行有效控制,維護管理服務區域的正常秩序。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3.職責
職務/崗位工作內容
部門負責人負責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導、監督和檢查。
安全主管/主辦負責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培訓考核。
安全班長負責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巡查及監督。
安全管理員負責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 對普通來訪人員的管理
4.1.1 各管理處根據各自物業的特點,在確保管理服務區域安全的情況下,可選擇以下對普通來訪人員的管理辦法:
A.凡進入封閉或半封閉式管理服務區域的來訪者,必須問明其來意,并與業主(用戶)取得聯系,經業主(用戶)同意,并在《來訪人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后方可讓其進入。離開時,封閉式管理服務區域需登記離去時間,半封閉式管理服務區域可根據情況不做記錄。
B.對開放式管理的管理服務區域的來訪者,可不登記,但安全員及控制中心必須密切注意其行為,對行跡可疑的人員,安全員要及時采取妥善的方法進行盤問、控制,確保轄區安全。
4.1.2 禁止所有推銷、收廢品、發廣告及無明確探訪對象的外來人員進入管理服務區域。制止任何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管理服務區域。
4.1.3如來訪人員在業主(用戶)家超時停留,出入口崗或中心應通知相關崗位核實情況,如發生異常情況及時按《突發事件處理程序》處理。
4.1.4 管理服務區域內的所有設施、游樂場地,只為住戶開放,安全員應禁止外來人員使用,避免其損壞公共設施,破壞衛生環境。
4.1.5安全員對來訪人員進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在管理中發生爭執或沖突,應及時通知中心或上級協調解決,同時注意保護現場。
4.2 執行公務人員的管理
4.2.1 執行公務的執法人員因公進入管理服務區域,相應崗位的安全員應請其出示證件,予以登記,并立即通知管理處負責人,負責人接獲此信息后立即致電對方單位核實身份,同時安排人員陪同前往。
4.2.2 執行公務人員對管理服務區域業主房屋進行搜查應請其出示執行部門開具的搜查證,需要查扣業主物品的應請其列出清單雙方簽字確認。
4.2.3 外地執法人員進入管理服務區域,除上述內容外,還必須有本市執法部門陪同及本地相應部門的證明,并需登記陪同人員的證件,予以核實后方可放行。
4.2.4 執行公務的其它部門的國家公務員進入管理服務區域也須登記,并了解公干的目的,由管理處安排人員陪同前往。
4.2.5執行公務人員因公務保密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明示公干目的時,當值安全員必須及時聯系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或其指定授權人視具體情況處理。
4.3 物資放行的管理
4.3.1物資搬運時,須到管理處或授權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申請人需按要求填寫《物資搬運放行條》,寫明物資名稱、數量和本人資料。若非物主本人辦理,需物主提供書面委托書或物主電話委托,由搬運人在《物資搬運放行條》上簽名,經手人員除查驗申辦人的身份證外,還須與物主本人聯系確認。在裝修入伙期間,屬施工方工具材料的可由裝修負責人或申辦人員辦理,經手人員須查驗身份證及臨時出入證或業主委托書。
4.3.2經手人還須與管理處出納員核對,追收尚未交納的各項費用并簽字認可;出納不當班或外出時,應將尚未交納費用的住戶及其費用清單交管理處或中心值班人員,由委托人(主辦以上人員)簽字認可,手續完善后方可放行。
4.3.3 由安全員核實所搬貨物與申請內容是否相符。安全員負責記錄、核對搬運車輛的牌號、司機身份證號或駕駛證號、姓名、單位或住址等并請其簽字,手續完善后予以放行。
4.4 施工人員的管理
4.4.1 所有施工人員憑管理處簽發的《人員臨時出入卡》進出管理服務區域。
4.4.2 安全員在檢查《人員臨時出入卡》時應核對房號、相片、施工人員姓名、證件有效期及管理處公章。
4.4.3 若出入證丟失或過期,施工人員應到管理處補辦證件或延期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4.4.4 所有施工裝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裝修管理責任書》的內容進行操作。如有違章,安全員有權進行制止或停水停電,需延時加班的裝修須經管理處同意后方可進行。
4.4.5管理服務區域內政府配套公共設備設施施工,施工人員應在管理處辦理相應手續,經部門經理或相關專業人員同意后方可施工。
4.4.6服務供方人員進入管理服務區域,需穿制服、佩帶工作證方可進入。
4.5 公司內部人員的管理
4.5.1 公司員工憑工牌進入管理服務區域,應自覺服從安全員的治安管理,身份核實后,可不作登記。
4.5.2公司員工在管理服務區域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和專用電梯。
4.6 參觀人員的管理
4.6.1 所有的參觀人員必須經管理處同意后方可進入,同時管理處須派人陪同。
4.6.2 引導進入管理服務區域的參觀人員注重禮儀,愛護環境,愛護公物。
4.6.3 勸止參觀人員在管理服務區域內的高聲談論,引導其自覺遵守公共秩序。
4.6.4 請參觀人員在
指定范圍內活動,按指定路線行走,未經允許應阻止攝像和照相。4.7 特殊來訪人員的管理
4.7.1 認真、細致、全面的做好接待工作。
4.7.2 各崗位安全員統一佩帶白手套,來訪者經過崗位時致軍禮。
4.7.3 注重儀容儀表,禮節禮貌,保持良好的軍人姿態。
4.8 對推銷、發廣告人員的管理
4.8.1 凡推銷人員、廣告人員進入管理服務區域必須事先與顧客有約,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4.8.2可從尊重顧客的角度,采取跟蹤、尾隨的方法,觀察其行為,如有違規,立即進行糾正或勸其離開管理服務區域。
4.8.3 對推銷、廣告人員,懷疑其具有違法嫌疑時,可對其身份進行驗證或向對方單位進行證實,如沒有合法身份,可交派出所處理。
4.8.4 對每一位外來人員都應友善、禮貌的對待,盡量避免發生糾紛與沖突,若出現處理不了的情況,應立即請班長或主管進行協助調解,把糾紛控制在可處理范圍。
5.質量記錄和表格
GZWY7.5.1-A01-02-F1《物資搬運放行條》
GZWY7.5.1-A01-02-F2 《來訪人員情況登記表》
GZWY7.5.1-A01-02-F3 《人員臨時出入卡》
GZWY8.2.3-A01-F2 《突發事件處理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