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指揮中心管理程序
1.目的
規范指揮中心的工作內容,明確指揮中心的職責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設在**項目中控室。
3.職責
3.1管理處經理負責指揮中心工作的指導、檢查。
3.2中心主管、值班管理員負責對指揮中心的工作具體組織、落實、實施。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對指揮中心值班員的要求
4.1.1必須經過相關消防知識、消防設備操作的培訓,且考核合格,具備處理緊急事件能力。
4.1.2對在指揮中心代班、頂班的人員要求:必須經過相關消防知識的培訓,并由管理處經理指定人員擔任,代班時間不得不超過30分鐘,并在中心交接班記錄的備注欄填寫代班人姓名、代班時間及代班期間的重要事項。指揮中心須保存經管理處經理確認的可在指揮中心代班、頂班的人員名單。
4.1.3指揮中心人員必須熟悉服務區域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及特長,熟悉小區環境、樓宇結構、設施、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4.2指揮中心工作內容
4.2.1指揮中心是整個小區的控制樞紐,需負責對接到的各種信息進行綜合處理,及時調度、安排相關人員執行。
4.2.2通過各類通訊設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處理有關事宜及與公司相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受理顧客投訴、及時調配人員處理,并做好《值班記錄表》記錄,同時向上級匯報,及時跟蹤處理結果。
4.2.3指揮中心值班員必須了解公司各類工作人員每日工作安排及行動去向,協調安全管理員、保潔員、工程技術員的管理工作。
4.2.4值班員應認真觀看閉路監控的運行情況,密切注視小區內人員、車輛的出入狀況,監督各部現場工作人員的動態,確保在各類事件發生能及時調動、協調、組織、控制、指揮現場人員進行處理。
4.2.5監督安全管理員嚴格履行物資搬運放行手續。
4.2.6指揮中心必須有至少有一種有效方式與宿舍安全管理員及時聯系,以保證在緊急的情況下得到支援。
4.2.7值班員在指揮處理各種緊急情況,下達處理方案時,必要時通知上級領導或向社會機構求援,事后做好詳細記錄。
4.2.8任何時間、指揮中心值班員不得讓無關人員在指揮中心逗留。作好住戶資料及公司質量記錄的保密工作。
4.2.9認真作好當天各類客戶服務需求申報,重要電話及投訴內容、對講信息、設備運行情況及交班情況記、錄像帶錄像起止時間等方面的詳細記錄。
4.2.10指揮中心每天22:00-第二天7:00,每隔半小時對本公司各值班崗位呼叫一次,各值班崗位在收到中心呼叫后應馬上答復,若某值班崗位沒有答復,指揮中心應通過電話、轉呼等方式直到與其聯系。如指揮中心在此時間段與某部門經各種渠道無法聯系上,應于次日將此信息通知該部門,并作好記錄。
4.3指揮中心必備的常用聯系電話、資料和消防設備
4.3.1指揮中心必備的常用聯系電話:商戶的聯系電話清單、供水、供電、供暖、轄區派出所、三防指揮部、居委會等部門的聯系電話,重要設備廠家或保養單位的聯系電話,公司內部聯系電話,常用緊急電話。
4.3.2指揮中心須保存的有關資料:各類物業相關法律與法規、業主公約、停車場收費標準,水、電、暖、電話收費標準等。
4.3.3指揮中心須配備的防火器材:指揮中心應配有防火服兩套、滅火器三瓶、應急燈、消防板手、斧頭、鐵鉤、管鉗、鐵鏨各一、防毒面具兩個)等消防設備,大廈須備有兩上或以上的消防工具箱,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必須保存完好并不得挪做它用。
4.4鑰匙的管理
4.4.1本款所稱鑰匙是指設備房、消防通道門、倉庫、物業公司等場所的鑰匙,由中心主管指定專人對鑰匙加以標識,進行分類管理、接受、領用、和配制。
4.4.2除了員工因工作需要隨身掌握的鑰匙外,其他鑰匙統一放在指揮中心特制的鑰匙柜內,多余鑰匙統一放在備用鑰匙柜內,由指揮中心值班員監督鑰匙的領用,鑰匙必須當天歸還,并予以記錄。
4.4.3任何人未經部門經理許可不得私自配制鑰匙,若因工作需要配制時,須填寫《鑰匙配制申請表》,報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配制,并交資料室存檔。
4.4.4鑰匙領用后必須隨身攜帶,不可將鑰匙隨意離身放置或把鑰匙轉借給他人,更不能讓他人代還鑰匙,發現忘交現象應及時追回,如有異常,應在《鑰匙使用登記表》的備注欄中予以記錄。
4.4.5空置房和業主交來的需出租的房屋鑰匙,由管理處出納員對鑰匙進行標識、登記、保管,領用時必須填寫《鑰匙使用登記表》。
4.4.6倉管員不在倉庫時,需把倉庫鑰匙交給中心值班員,并在中心交接班記錄本上備注欄予以記錄,在中心借倉庫鑰匙領用物資的人員,必須在《鑰匙使用登記表》上登記,并在中心填寫《物資領(借)用單》,領用物品以后立即歸還倉庫鑰匙。
4.4.7鑰匙不慎遺失,必須即刻報告部門主管及中心主管,要害部門的鑰匙遺失必須立即更換新鎖,費用由當事人承擔,由部門主管做出處理意見,中心主管在鑰匙清單上登記備案。
4.4.8中心主管應列出鑰匙清單,并將鑰匙的持有人的變更情況和鑰匙的變動情況及時進行記錄。
4.5對硬盤錄像機的管理
4.5.1中心主管必須對硬盤錄像機所錄的內容進行控制,
錄制重點部位(車場、出入口等)的內容。
4.5.2確保硬盤的錄象效果良好,硬盤的使用時間超過五年(以每天24小時計),必須更換。
4.5.3硬盤錄像的錄制內容保存期限為一個月。
4.5.4非公司人員觀看和復制須經總經理同意,復制錄像必須填寫《錄像復制登記表》。
4.6拾遺物品的管理
4.6.1任何員工在小區內撿獲任何物品都必須及時交到公司,公司無人值班時交給指揮中心值班員。
4.6.2當值人員在接到物品時,必須將所拾物品進行詳細記錄,記錄到《拾遺物品登記表》并交管理處經理確認是一般物品還是貴重物品。
4.6.3一般物品交指揮中心保管,貴重物品交公司出納保管。
4.6.4公司及時張貼拾遺物品啟事通知顧客。
4.6.5貴重物品保留一年無人認領時,由中心主管上報公司另行處理;一般物品保留六個月無人認領時,由中心主管做出處理決定并報公司備案。
4.6.6顧客認領失物時;須說明失物的內容、失物地點和出示其它有效證明后方能在《拾遺物品登記表》簽字認領。
5.相關工作記錄表格
5.1《值班記錄表》
5.2《中控室交接班記錄表》
5.3《鑰匙清單》
5.4《鑰匙配置申請表》
5.5《鑰匙使用登記表》
5.6《物資領(借)用單》
5.7《借閱登記表》
5.8《拾遺物品登記表》
5.9《錄像復制登記表》
篇2:校園110接警指揮中心工作職責
110接警指揮中心崗位職責
校園110接警指揮中心嚴格按照“忠于職守,熱忱服務,有警必接,有求必應,有難必幫,有險必救,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的原則,負責承接校園內所有報警求助,指揮調度處理發生在校園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和師生員工的求助;做到“早發現,早請示,早報告”、“接警及時,出警迅速,處警果斷”并做好對處干警、保安部隊員、門衛的工作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和考勤登記。
校園110接警指揮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
負責接聽報警及求助電話,熱情接待來訪、報案、求助的師生員工,并做好電話記錄和值班記錄;
在及時報告的同時合理進行指揮調度,認真做好接、處警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
正確使用、維護校園攝像監控系統和紅外線報警系統等技防設備,不定期調閱各監控點尤其是重點、要害部位的監控圖像,發現重要情況及時向指揮長和處領導報告;
負責檢查、督促保安部隊員、門衛的每日值班、執勤及巡邏情況,負責督導處干警的每日坐班、出警及處警情況,并考勤登記。
對接警、出警、處警情況進行嚴格登記、統計并存檔,以備查考;
對影響校區的各婁信息及時進行收集、整合、分析,并負責對各婁信息報表的統計、上報及建檔工作;
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篇3:高速公路監控指揮中心財務人員崗位工作職責
高速公路監控指揮中心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及時向中心主任請示、匯報工作情況,加強業務學習和理論休養,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協助中心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負責記好各種賬目,根據記賬憑證收付現金,制作相關報表,定期裝訂,妥善保管和存檔。手續完備、數字準確、書寫整潔、登記及時、帳面清楚。
三、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領取或收交現金數額較大的應有專人陪送。對支付的現金,工作借款,報銷票據等工作須經中心主任簽字后嚴格按程序實施。作好工資、獎金、補貼等制表、發放工作。保管好庫存現金和支票、收據、印章等。庫存現金不能超過規定限額,超過部分及時存入銀行。
四、按照上級和中心規定的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認真審核各類報銷憑證,將符合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的憑證逐筆登帳、報賬,設置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定期與銀行對帳,做到準確無誤。
五、協助中心主任編制并執行全年預算,要嚴格掌握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每月書面向領導匯報財務情況,當好領導參謀,發揮財務監督作用。配合辦公室做好勞保、慰問品、辦公用品的購買、發放、登記工作。
六、負責掌管財務印章,嚴格控制支票的簽發。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違反規定或不合格的憑證應拒絕入賬。上級財務機關檢查工作時,要提供準確資料,反映實際情況。
七、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執行財務管理方面的安全制度,確保不出安全責任問題。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