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安全管理部職能
(1)負責物業的防火、防盜、防破壞和警衛工作。
(2)與政府公安、消防、司法部門保持良好的關系。
(3)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舉行消防演習。
(4)建立、健全、制定物業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與業主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6)負責物業大型活動的警衛布置。
(7)負責物業的日常巡樓工作和固定崗位的安排。
(8)負責地下停車場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
(9)負責監控室管理工作。
(10)負責安全管理員的管理、培訓、考核工作。
(11)總經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篇2:小區安全管理部工作職能職責
小區安全管理部工作職能
1.0負責所轄物業內治安、保衛、消防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督導。
2.0給業戶提供24小時的治安、保衛、車管等服務。
3.0編制所轄物業內治安、保衛、消防等管理規定及具體措施。
4.0保證所轄物業內車輛正常有序的停放,確保所轄物業良好的交通秩序環境。
5.0維護所轄物業的公共秩序,負責緊急情況和事故的處理。
6.0負責實施崗位技能、消防基礎知識和應急戰備措施等的訓練和考核。
7.0配合管理處其他部門做好人防、技防和公共設施檢查等工作。
8.0辦理物品搬遷手續,做好所轄物業內報刊、雜志、信件等的收發工作。
9.0編制值班排班表,將記錄、表格等編目存檔。
10.0完成管理處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