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收費金額,和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篇2: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min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