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小區外來人員出入管理規程
1.0目的:杜絕閑雜人員進入小區,保障小區良好公共秩序。
2.0適用范圍:所有外來人員的出入管理。
3.0職責:
3.1保安隊長負責監督;
3.2領班、保安員負責實施;
3.3當值人員應做到有禮有序,熱情為外來人員服務,對謝絕入內人員要采取靈活方式。
4.0基本內容:
4.1當有人經過路口,當值人員應先敬禮,后問話,如是認識的住戶應主動問好,如是
陌生人應問“您好!請問您去哪棟,幾號”。
4.2 來人說是住戶,應讓對方出示業主證/住戶證,經核認無誤后將證件交還來人(從驗證到將證件交還來人應在30秒內完成),并說:“對不起!謝謝您的合作,您請進”。
4.3當來人說明是來訪客者:
4.3.1當值員工應查清來訪者姓名,去幾棟、幾層、幾號房,探訪原因;
4.3.2查清后應說:“請您稍等,我馬上給您聯系”;
4.3.3經確認后業主同意,則讓探訪人出示有效證件在《來訪人員登記表》上登記(登
記時間在1分鐘內完成),然后說:“您請進,”并給其指引路線;
4.3.4如業主不同意,應婉言拒絕:“不好意思,您要探訪的人不在,請您改天再來”;
4.4當來人說明是施工人員,則需核對有無有效工作證(如:證件是否屬本人,是否在有效期,是否有涂改),并要求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登記放行;
4.5如來人不愿出示證件,又說不清地址,強行闖入,應立即通知領班、巡邏員處理;
4.6如來人說不出要訪的具體地點,不知道怎走時,應通知巡邏員陪同,直到證實來人身份時,方可離開。
5.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5.1《來訪人員登記表》
編寫: 審核: 批準: 日期:
篇2:公司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管理的規定
公司關于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管理的規定
各部、室:
為積極認真貫徹“一要規范,二要改革,三要創新”的行業指導思想,進一步加強日常管理,確保生產、工作安全有序、高效運行,特對出入本公司的人員及車輛作如下具體規定:
一、凡來公司聯系工作者,須主動出示介紹信或本人證件,由公司警衛值班保安與接待部門聯系征得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入公司,但不得進入車間。
二、本公司員工不得帶親友、家屬、小孩進入公司。如確有特殊情況需找人,應由警衛值班保安與辦公室或相關人員聯系,在警衛室會見。
三、凡出入公司的外單位車輛,必須持有有關部門、人員簽字的出門證,由警衛值班保安驗證無誤后,方可允許出入;警衛值班保安應認真做好詳細登記。
四、凡需進入車間參觀或學習的外單位人員,應征得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安排,按程序進入生產區域;并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領取臨時出入證;并應在有關部門人員的陪同、帶領下,方可進入公司及車間。凡需進入公司或車間的調試、施工人員及其他外協人員,應分別到制造工程部或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由接待部門到辦公室辦理臨時出入證。以上人員出入公司必須佩帶出入證,警衛值班保安對未按規定佩帶者,一律不準放行。
五、每天18:00以后,原則上不再裝車,若有特殊情況急需裝車,必須有市場企劃部人員隨同。在裝車過程中,值班保安應配合市場企劃部工作。
六、此規定,望公司各部、室員工認真嚴格執行。凡違反以上規定的部門及人員,將按經濟責任制考核標準給予當月獎金20%-50%的扣罰。警衛值班保安應認真履行職責,凡出現差錯者,將從重處罰。出現差錯一次者,扣罰50-100元;兩次者,開除。
篇3:(學校)加強外來人員出入校園管理的規定
中學(學校)關于加強外來人員出入校園管理的規定
為加強我校的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規定:
1.各部門聯系的維修、安裝、送貨人員,需由各部門提前通知門衛和安全辦,門衛核實登記后才能放行。
2.年級或部門召集的家長會、家長委員會會議等,須預先通知安全辦,并配合門衛登記、檢查、核實。
3.部門受上級委托組織的活動涉及到外校人員參加的,須預先通知安全辦。
4.在校內住宿的教職員工家屬,必須配合門衛的工作,接受詢問、登記、檢查,臨時住宿者,需報安全辦批準并備案,以確保安全。
5.已畢業學生回??赐蠋煹?,須由該老師確認并到門口迎接方可放行。
6.體育組組織的比賽涉及校外人員的,必須預先通知安全辦和門衛。原則上校外人員到校內打球的,需由校領導批準,并報安全辦。
7.門衛必須嚴格執行門崗制度,詢問登記核實后方可放行。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配合,嚴格執行,以保校園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