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心理健康教師工作職責范文
一、主要工作
心理健康教師在學校德育處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校園內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工作,營造心理教育的校園氛圍;負責開展學校學生發展性和補救性心理教育工作,包括班級團體輔導、保健及心理選修課和心理咨詢等。也承擔協助學校德育工作開展各項工作,調節教師工作壓力的任務。
二、具體任務
1、根據《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和學校德育處工作精神的指導,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工作;
2.貫徹預防性心理教育為主的工作方針,深入學生學習活動中,了解學生中心理問題傾向,適時地開展心理教育及宣傳工作;
3.嚴格按照《心理咨詢人員工作守則》開展咨詢工作,熱情接待學生、家長的來訪咨詢,認真處理他們提出的各種問題,幫助學生及其家長調節心理狀況,并對心理偏常的學生進行及時的診斷和鑒別;
4.主動協助校德育處和各班主任開展各項工作,積極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供相關的專業意見;
5.把握各種途徑在全校范圍內積極開展各種心理健康宣傳活動,提高全校師生對心理健康常識的認識,從而提高自我覺察能力;
6.每學年初對新生開展心理健康測試工作,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并認真做好其管理和使用工作;
7.協助處理學生行為、心理偏常事件,疏導處理;
8.進行教師心理素質的提高和優化工作,進行適當的輔導;
9.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能力。承擔心理輔導咨詢方面的科研工作,積極總結心理輔導咨詢經驗,探索心理輔導咨詢工作的理想模式。
篇2:初中學生心理健康監護機制的職責
初級中學學生心理健康監護機制的職責
一、校長的職責
校長作為一個學校的最高行政領導者,在學校心理教育工作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他應該是本學校心理輔導工作中政策的制定者、思想的啟迪者、技術的指導者和行政的督導者。其具體職責如下:
1、遵照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貫徹執行心理教育工作;
2、提供適當的場地與設施,促進心理教育工作的發展;
3、督導咨詢室(學生心理健康指導中心)擬訂心理輔導與咨詢計劃;
4、出席心理咨詢室(學生心理健康指導中心)的各種會議;
5、合理分配經費,支持心理教育工作進行;
6、主持校內的教師研討會,學習研究心理教育的理論與方法,提高教師對心理教育工作的認識和理論水平;
7、與家長的社會人士溝通,爭取社會力量對學校心理教育的支持;
8、主持對心理教育工作效果的評價
二、(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主任及教研組長的職責
1、策劃學校的心理教育各項工作;
2、協助咨詢室(學生心理健康指導中心)有關人員,擬訂心理輔導工作計劃;
3、主持心理咨詢室工作會議及個案研究
4、參與家長會議,對家庭教育給予輔導;
5、與校外地方社會資源人士或單位取得聯系,爭取心理輔導與咨詢的支持;
6、協助教師開展心理教育工作,并解決其遇到的困難;
7、與德等處、教學出配合,實施學習輔導、生活輔導和人格輔導等工作。
8、配合學校及社區的特殊需要,從事各種心理輔導工作。
9、承擔對全校教師、班主任的心理教育業務培訓;
三、心理教師的職責
1、擬訂學校年度心理輔導工作實施計劃、工作講度表及日程安排;
2、配合德育處、教學處實施學習輔導、生活輔導、人格輔導和職業輔導事宜;
3、心理咨詢與個案研究及個案轉介;
4、開設專門的心理輔導課程;
5、協助教師對適應不良學生的早期發現、原因分析,并實施個別輔導;
6、協助教師解決心理教育工作中的技術問題;
7、計劃并參與家長會議,為家長學校開辦心理教育講座,必要時進行家庭訪問,協助家長輔導其子女;
8、建立心理檔案并進行管理;
9、負責心理測驗及其解釋;
10、評價學校內年度的心理輔導效果;
11、從事心理教育的研究,不斷改進工作。
四、教學處主任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職責
1、督導所屬各教研組及教師參與心理教育工作;
2、協助及督導各科任課教師在教學活動中積極滲透心理教育;
3、在課程安排上保證專門心理輔導課及其有關活動;
4、與咨詢室及政教處聯系,實施新生入學輔導、升學輔導、畢業輔導;
5、根據需要調整班級時間以實施各種心理測驗;
6、督導各任課教師對學生實施學習輔導;
7、參加學校心理教育工作會議或有關的個案研究會議。
五、德育處主任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職責
1、督導所屬各年級組及班主任老師參與心理輔導工作;、
2、與咨詢室、教務處協調,實施新生入學輔導、升學輔導、畢業輔導;
3、協助咨詢室加強對學生的生活輔導事宜;
4、組織和指導在班級和團隊工作中進行心理教育;
5、會同咨詢室安排家庭訪問及舉辦家長會與聯系家長等事宜;
6、參與個案研究會議;
7、參與策劃學生心理教育工作;
8、會同咨詢室實施學生心理與行為問題的調查與處理;
9、會同咨詢室及教務處安排學生休閑活動等等。
六、教科研主任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職責
1、組織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研究,不斷開拓新領域;
2、負責心理健康教育師資力量的培訓和心理教師專業發展工作;
3、參與學校各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擔任技術顧問;
4、組織心理健康教育成果交流和學術研討會;
5、督促評價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項工作。
七、年級組長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職責
1、召開年級心理教育工作研討會;
2、召集教師配合各科教學單元活動的設計積極開展心理教育活動;
3、參與個案研究;
4、制定并組織執行年級心理教育工作活動計劃;
5、參與學校心理教育工作會;
6、協調各科教學,共同參與對學生的輔導。
八、班主任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職責
1、取得各方面的支持與協助,負責實施班級學生的心理教育;
2、實施生活輔導與學習輔導;
3、與咨詢室協調進行各種心理測驗;
4、參與搜集建立各種學生心理資料;
5、實施班級學生團體心理輔導;
6、從事學生個別心理輔導;
7、配合教學積極實施心理輔導活動;
8、畢業班的升學輔導、畢業輔導、職業輔導;
9、參與有關的本班學生個案輔導研究會議。
九、科任教師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職責
1、在教學活動中積極實施心理教育;
2、協助咨詢室實施生活輔導與學習輔導;
3、協助推行團體心理輔導;
4、協助實施個
別心理輔導;
十、保健醫生在心理教育工作中的職責
1、協助咨詢室實施學生健康生活輔導;
2、發現學生身心問題及時告知輔導人員及班主任;
3、會同咨詢室及班主任實施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送班主任登記,存入學生個人資料袋內。
篇3:高級中學心理健康教師崗位工作職責
高級中學心理健康教師崗位職責
(一)、在德育處主任領導下,規劃學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工作。
(二)、積極開展心理健康知識的宣傳與普及工作。
(三)、承擔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輔導課,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四)、幫助有需要的學生作團體或個別的心理輔導。
(五)、指導和培訓教師,提高其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六)、根據學校的實際和需要,逐步建立心理偏差學生的心理檔案。
(七)、協助德育處開展活動,為家長提供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導和培訓。
(八)、在教科研室主任的領導下,積極參與教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