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借用協議書范本
一、協議各方
1.甲方:_________(借用單位)
2.乙方:_________(借出單位)
3.丙方:_________(被借用人員)
二、協議內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借用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因_________需要,在征得丙方同意后,向乙方借用丙方至甲方_________工作,本協議借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借用期間,甲方負責丙方的工作安排、考核、支付相應薪酬,甲方與丙方協議確定丙方的薪酬標準、核算及支付方式。
3.借用期間,甲方承擔丙方的勞動安全和其他相關管理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4.借用期間,乙方停發丙方的職級工資等所有工資性待遇,保留人事關系、檔案工資、并按規定及時調整。
5.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涉及人事管理的申報、證明和批準手續。
6.借用期間,丙方享受乙方醫療、住房、子女入學等公共福利待遇。
7.借用期間,乙方保留丙方的退休待遇,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按乙方人員同等條件辦理退休。
8.甲方應就乙方為丙方提供的各項待遇和管理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和借用管理費,補償金以丙方檔案工資為基數,按當年度屬地各項社會保險及統籌繳費比率計算,管理費按補償金的20%計算。補償金及管理費按社會保險年度測算并報產業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后繳入_________財務處。
三、違約責任
1.協議各方如不能履行本協議商定條款,應先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并支付相應賠償。
2.其中,協議期未滿而提出提前終止協議的,違約方應分別向其他兩方支付不少于_________個月丙方檔案工資和乙方補償金及管理費之和的賠償。如有兩方共同違約,第三方有權要求兩違約方分別按上述標準賠償。
四、其他
1.本協議一式四份,經甲、乙、丙三方簽署后,報產業人事主管部門見證并備案后生效。
2.協議如有其他約定,可制定附件并在本條后注明與本協議同時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篇2:步行街物業公司桌椅借用協議
步行街物業公司桌椅借用協議
甲方:廣州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乙方:東莞市**物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共同簽訂此協議書,并承諾遵守如下各項條款:
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百事可樂玻璃鋼固定桌椅20套(一桌四椅/套)給乙方使用,(規格:桌:長1.2米*寬0.6米,椅:長0.45米*寬0.45米);
2.乙方負責與安裝地點所屬單位聯系,確認允許百事桌椅在指定地點安裝在商場的東莞**步行街使用;
3.乙方承諾自該桌椅安裝后三年內于步行街商鋪保證不接受和使用其他同類產品廠家提供的桌椅;
4.乙方應保持該桌椅整潔完好,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其拆除或損壞;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私自轉讓、轉借、移動上述百事桌椅;不得做有損甲方或注冊商標的任何行為;
5.乙方若在使用該百事桌椅的過程中,出現人為損壞、丟失或被安裝地點所屬單位要求拆走的現象,須按如下價值賠償向甲方:
百事可樂固定桌椅:人民幣400.00元/套;
6.該百事桌椅為甲方財產,甲方有權隨時收回上述所有物品;由甲方收回上述物品當天起,本協議的約束即自動失效,乙方無需為協議內條款負責;
7.此協議書未盡事宜以中國法律規定為準,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補充協議;凡因此協議書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認真協商,如協商不成,則應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裁決;
8.此協議書的有效期為三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9.此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可生效;
10.備注:
11.如果乙方沒有達到雙方協商的要求,甲方有權收回所有的設備。
甲方:z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地址: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法定地址:
電話:郵政編碼:
代表簽名:電話:
簽約日期:代表簽名:
簽約日期:
篇3:倉庫租賃(借用)協議書
倉庫租賃(借用)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乙方借用廠倉庫事,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甲方提供本公司所管理的一間房屋給乙方作為倉庫。
第二條:借用期限
1、 乙方借用期從20--年2月13日至20**年2月12日止。
2、借用期滿前乙方需繼續借用,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再次協商,到本協議終止后重新簽訂續約。如有多家競爭,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管理費
1、 乙方所使用的房屋每月按600元向甲方交付管理費。
2、乙方在本協議正式簽訂之日起,預付兩個月的管理費(其中一個月管理費作為押金),以后每月的管理費應在上月一十五日之內交付,每延遲一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3、甲方正式交房屋給乙方使用后,設備、房屋等方面的維修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4、 水電費按計量表計算,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乙方在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照章納稅,合法經營。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雙方不得隨意中止協議,否則須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未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時間內交納款項時,則本協議自動解除。
3、乙方如發生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并保留索賠權:
1)逾期未繳納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超過15天;
2)破產、解散或被查封;
3)乙方不得將房屋轉讓或轉借他人經營,或利用辦公場所進行違法活動;
4)乙方不得改變借用房屋的使用性質,只能做倉庫使用。
5)嚴重違反本協議的規定。
4、本協議解除時,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日期內結清各種款項。按期將所借用的房屋歸還甲方,如乙方逾期十五日不搬遷,則甲方對乙方物品享有留置權,并沒收押金。
第六條:免責條件
房屋因不可搞拒的原因導致毀損或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債權與債務
乙方不承擔甲方遷入前債權債務,甲方亦不承擔乙方遷入期限間的債權債務。
第八條:房屋修繕與保護
1、乙方對房屋內及附屬設備負有愛護的責任,如因乙方使用不當失造成房屋及設施的毀損,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的結構,不能毀損建筑物的結構和表面,如有損壞應予復原。
第九條:消防與治安
乙方應注意房屋內消防安全,做好消防設施的保護工作,不得在屋內堆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否則發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第十條:乙方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定,服從甲方對房屋的統一管理。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解決。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