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協議書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流轉方):
乙方(承轉方):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三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每畝每年元,其中田畝,共計人民幣大寫元(¥),每年的2月底付清當年的流轉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組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⑤因國家行政征收或征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村委會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流轉方)簽字:
年月日法人代表簽:乙方(承轉方)簽字:村民委員會(簽章)年月日年月日
篇2:鄉村土地流轉承包合同
鄉村土地流轉承包合同
甲方(流轉方):
乙方(承流轉方):
甲方同意位于塘計1畝,以流轉承包土地的形式出租給乙方經營用地,現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如下:
一、流轉時間,租地暫定5年,自20**年9月1日起至20**年8月30日止,每年租金5000元。
二、付款方式:按年付。每年的9月1日付款。
三、乙方不得私自將用地轉讓給第三方,如特殊情況下須經甲方同意才能實施。
四、 期滿后未遇政府公共建設征用時,乙方如要續租,有優先權。
五、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后,不得后悔中途退出。
六、乙方在租地時由乙方引發的任何情況由乙方自己負責,并承擔民事責任。
七、在經營期間乙方應做好衛生工作。
八、甲方要保證叁通。即水通、電通、路通,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九、合同存續期間,如遇政府合法征用,乙方在取得投資賠償后必須服從征用。在其經營范圍內設施,搬遷賠償(即政府的土地物,搬遷費),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費賠償歸甲方。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3: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甲方(出讓方):
地址:
鎮
村
組
乙方(受讓方):
地址:
鎮
村
組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雙方當事人依法履行義務,切實維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名稱、面積和四至
地塊
名稱
地塊編碼
面積(畝)
地塊四至
地塊
類型
流轉前
土地用途
流轉后
土地用途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合計
二、流轉方式、用途、期限和起止日期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自己承包經營的
畝
地使用權,以
的方式流轉給乙方進行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流轉期限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雙當事人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監督乙方合理使用土地。
2、監督乙方培肥流轉地力,防止進行掠奪性經營或棄荒撂荒。
3、按時獲得乙方付給的流轉費或實物。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經營自主權和農產品處置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
2、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土地流轉合同。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不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的前提下,自主組織農業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流轉合同履行期間,有權防止甲方擅自變更或終止合同。合同期滿交回流轉土地時,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權應得補償。
(四)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土地的農業生產經營用途,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確保土壤肥力不斷提高,不得將流轉的土地進行掠奪性經營和粗放管理或者棄荒和撂荒。
2、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土地流轉費,維護甲方的承包權利。
3、維護甲方耕地內外附著物的完整,合理使用并保護農田水利設施。承擔相應的生產性和公益性費用。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流轉土地價款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由乙方付給甲方年畝均流轉費
元或實物
公斤,年總流轉費
元,實物
公斤,并于每年
月
日前將本年度流轉費以現金或實物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五、違約責任
(一)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進行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流轉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合同履行期間,若一方違約給對方照成損失的,除應賠償造成的損失外,還應向對方支付流轉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四)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地上的附著物乙方不得擅自處置、擅自處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合同履行期間若遇國家征占土地,本合同應自行終止。
(二)本合同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補償如下條款:
1、
2、
3、
以上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以互換、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四)流轉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糾紛調解或訴訟期間,不停止流轉合同的履行,因流轉合同糾紛影響生產的必須先恢復生產,后解決糾紛。
(五)合同簽訂后,當事人可以申請由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鑒證。
(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市、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蓋章):
住址:
聯系電話:
發包方審批意見:*年*月*日
(只限于轉讓合同)
(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由當事人決定是否鑒證)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流
轉
合
同
二O一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