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管理辦法
目的: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業務招待費在總額不超過年收入的5‰范圍內只能按60%在稅前扣除(超過5‰部分全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即部分業務招待費將不能抵減應納稅所得額。為加強本公司業務招待費的管理,有效控制業務招待費的支出總額,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以“厲行節約,合理開支,嚴格控制,超標自負”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管理原則:先申請、后執行;預算總額控制;對口接待,??顚S?,全程監督。
第2條業務招待費用定義:
業務費:是指因業務需要發生的禮金、禮品、贊助費、購物卡及因業務需要贈送的煙、酒、茶葉、其他紀念品等。
招待費:是指因工作關系招待有關人員就餐費等費用;因業務需要接待相關單位人員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參觀費、旅游費等;因招待領用的酒水及香煙等。
第3條使用原則:
3.1業務招待費應堅決貫徹“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發生可不發生費用,不發生”,“態度熱情,費用從簡”的原則。
3.2陪同人員堅持適度從緊原則,原則上不能超過需接待人員的1.5倍。
3.3嚴格執行規定限額和招待標準,分檔次接待原則,堅決控制非業務性接待,嚴禁隨意超標進行業務招待。如有超出標準的特殊接待事項,經請示總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招待,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第二章費用發生具體規定
第4條費用申請制度及審批流程:業務費用實行事先申請,事中控制,事后報銷。
發生招待費前應由具體業務承辦接待部門先填寫“業務招待費申請表”(附件一),注明接待原因、被接待對象及級別、接待地點等內容,并根據招待對象進行費用預算,經分管領導同意,財務部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5條招待物品的采購:為降低成本,原則上由行政部根據常規招待需求統一采購,并由專人進行物品與臺賬管理,憑《招待物品購買申請表》(物資采購申請單)(附件二)與采購發票到財務報賬。
5.1招待物品的領用:由具體業務承辦接待部門經辦人根據已審批的《業務招待費申請表》填寫《招待物品領用單》(附件三),并由物品保管人和行政部負責人簽字,方能對領用的物品到財務辦理核銷手續。
5.2各業務部門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聯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經總經理同意,可到物品管理員處簽字領取。
第6條如到協議酒店/飯店招待時,原則上實行現款結算,也可以實行授權簽字,分階段按協議統一結算。對于授權簽字,具體規定如下:
6.1簽字人必須為公司有效的授權人,非授權人必須事先得到授權人的批準;
6.2簽單時須注明:招待單位、招待事由、招待人數、陪同人員、授權人及招待日期。
第7條業務招待費標準:
7.1政府主管部門招待:部級賓客為每人次300元,廳級賓客為每人次200元,處級賓客為每人次150元,科級及以下賓客為每人次110元。用餐的招待標準按客人中最高級別安排。
7.2外單位來本公司聯系工作、參觀等需用餐的招待標準按客人中最高級別安排,其開支標準:董事長級別每人次200元,副總經理及以上級別每人次150元,5人以上的招待團隊按每人次110元標準開支;副總經理以下級別每人次90元,5人以上的招待團隊按每人次70元標準開支。如需安排旅游、食宿,旅游經費按照各景點費用市價進行控制,食宿參照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副總經理及以上級別、部門經理對應的標準進行控制。
7.3兄弟單位來來我司考察、聯系業務、洽談工作的,原則上安排工作餐。
如因需要安排在外招待的,其開支標準:副總經理及以上賓客每人次130元,其余級別賓客每人次為70元,5人以上的招待團隊按每人次60元的標準開支。
7.4如因實際需要安排來賓住宿的,可由業務承辦部門事先提出申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開支標準參照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按照來賓最高級別人員參照我司對應級別人員標準進行控制。
7.5因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根據上述三條對應的招待對象標準控制開支,招待事項應事先填寫“業務招待費申請表”經分管領導同意,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7.6招待用酒水(含煙、酒、茶葉)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配置,按統一標準安排,9人及以上每桌不超過4瓶(500ML),9人以下每桌不超過1-3瓶(500ML),招待用的酒水由行政部做好購買及領用管理。因特殊情況不能從行政部領用酒水,需要臨時購買的,原則上單價不能超過200元/瓶(500ML),(廳級及以上級別賓客、董事長、總經理級別賓客標準為500元/瓶,副處級以上及副總經理賓客標準為300元/瓶,其他賓客標準為200元/瓶控制。)超過部分需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7.6因特殊情況緊急發生需要業務招待時,不方便先填寫“業務招待費申請表”的,可根據招待對象的級別及人數向總經理口頭請示后執行,在回公司兩個工作日內補簽“業務招待費申請表”方可到財務報銷。
第三章費用報銷
第8條報銷“業務招待費”時,應如實整理單據并填寫“付款申請單”按規定的程序審批,并附上經審批的“業務招待費申請表”。
在行政部領用招待物品,憑簽字手續完整的《招待物品領用單》,方可到財務辦理核銷手續。
第9條發票要求:
9.1不允許用白條、假票報銷;
9.2定額發票印章要清晰可識別,發票歸屬地與費用發生地必須一致;
9.3機打發票發生日期必須與費用發生日期一致。
第10條報銷審批流程:報銷人→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財務部審核→財務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財務部出納處領款或核銷
第四章費用報銷責任界定
第11條報銷人的責任
11.1報銷人對所報銷項目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單據及附件應合法、完整。
11.2各項報銷票證、資料必須齊全并按要求粘貼整齊(發票正面向上、平均攤薄粘貼),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
第12條分管領導的責任
12.1負責審查費用項目申請及批準手續,報銷金額是否控制在申請的預算之內。
12.2對所報銷項目的真實性、合理性負責。
第13條財務審核人員的責任
13.1負責審查單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報銷內容是否符合有關標準。
13.2審查報銷項目審批手續的完整性。
第14條審批者的責任
審批者對報銷項目的真實性、必要性、費用總體的合理性負責。
第六章附則
第15條本規定由中心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16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開始施行。
附件一業務招待費申請表
申請時間:*年*月*日
單位:元
申請部門
經辦人
申請原因
被接待對象
級別
接待人數
就餐地點
費用預算
計劃餐費
早餐
中餐
晚餐
合計
招待費用
差旅費、住宿費
禮品費
其他
合計
總經理審批:
財務審核:
分管領導:
業務招待費申請表
申請時間:*年*月*日
單位:元
申請部門
經辦人
申請原因
被接待對象
級別
接待人數
就餐地點
費用預算
計劃餐費
早餐
中餐
晚餐
合計
招待費用
差旅費、
住宿費
禮品費
其他
合計
總經理審批:
財務審核:
分管領導:
附件二
招待物品購買申請表
申請時間:*年*月*日
單位:元
申請人
申請部門
物品
名稱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合計
行政部
負責人審核
辦財務部
負責人審核
總經理
審批
填表說明:“備注”欄主要填寫購買原因。
招待物品購買申請表
申請時間:*年*月*日
單位:元
申請人
申請部門
物品名稱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合計
行政部
負責人審核
辦財務部
負責人審核
總經理
審批
填表說明:“備注”欄主要填寫購買原因。
附件三
招待物品領用單
領用時間:*年*月*日
單位:元
領用人
領用部門
物品名稱
數量
單價
金額
招待對象
合計
領用部門負責人
保管人
簽字
行政部負責人審核
辦總經理審批
招待物品領用單
領用時間:*年*月*日
單位:元
領用人
領用部門
物品名稱
數量
單價
金額
招待對象
合計
領用部門負責人
保管人
簽字
行政部負責人審核
辦總經理審批
篇2:招待費管理辦法范文
招待費管理辦法(參考)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級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前來視察、調研、檢查、指導、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關單位的訪問、參觀、聯系工作等;
3、鄉鎮及局、集團以外的本縣鹽業企業前來接洽工作;
4、局、集團城圈外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前來辦理公務;
5、會議;
6、主要領導決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內容
招待的內容包括用餐、住宿、煙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標準
(一)餐費及陪客人員數標準:餐費標準含菜、酒、煙、飯等發生在用餐時的所有費用。陪客人員的餐費標準按相應招待對象計算。
1、接待局、集團城圈外下屬企業人員,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內。
2、接待本縣有關部門、鄉鎮及局、集團以外單位領導人員及隨行人員,午、晚餐35元/人以內;非領導人員來訪,午、晚餐30元/人以內。
3、接待本市各縣鹽業部門領導及隨行人員,午、晚餐35元/人以內;非領導人員來訪,30元/人以內。
4、接待省、市部門領導或本市以外的部門領導及隨行人員,早餐15元/人以內,午、晚餐45元/人以內;非領導人員來訪,早餐10元/人以內,午、晚餐40元/人以內。
5、營銷業務交往或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招待標準由主要負責人酌定。
6、未經批準而超出標準的招待費,有招待申報人自負。
7、陪餐人員數一般控制在2-3人,應為接洽工作的處室負責人及具體辦事人員,必要時由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出面,但陪餐人員最多不超過4人。
四、招待的管理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實行對口申報。即哪個處室的業務由哪個處室的負責人(或分管此處室的局領導)申報。申報時首先由申報人到辦公室填寫派餐單。派餐單各項目必須真實、全面、正確填寫,項目不全的不予批準。派餐單填寫后,交辦公室進行審批(辦公室接待由分管領導審批),簽字批準后,由申報人持派餐單到指定地點就餐,并將派餐單交于飯店,結賬時附于賬單后。用餐申報人員必須在飯店賬單上填寫金額大寫,但一律不準簽名。凡有簽名者,不論有無派餐單,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財務的領導不予以簽字報銷(主要負責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單必須事先取得。如分管招待的辦公室負責人不在局內,可向主要領導申請批準。主要領導不在局內時,要在電話中請示批準。在電話中請示被批準的,在補辦派餐單時,必須由主要領導和分管本處室的領導簽發補辦派餐單批準證明,申報人持此證明到辦公室補辦派餐單手續,凡無此證明的,辦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單,否則追究辦公室人員的責任。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無法取得與辦公室負責人或主要領導聯系而進行的招待,要補辦派餐單。首先由接待人寫出申請,說明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單,為什么事先未能與領導電話聯系,為什么招待等。申請要交局主要領導審批。凡被批準的,持有主要領導人簽字的申請到辦公室補寫派餐單,否則,辦公室一律不準提供派餐單。派餐單補辦完畢后,由申報人交相應飯店,并附于賬單后。
4、凡無派餐單或有派餐單而在帳單上有簽名(縣外發生的用餐單據除外)的用餐單一律不予簽字報銷。否則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本局人員外出在無棣境外需就餐或回無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過25元。如遇特殊情況,需超過此標準的,要向主要負責人電話請示和批準。此情況均要交納現金,單據要有主要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辦理。
(二)招待用茶、煙由辦公室根據領導指示辦理,其他內容的招待由局領導指定人員辦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準飲酒;其他招待外來人員的用餐場合,陪餐人員必須飲酒的,必須適量,不得因酒誤事或損害單位形象。
五、本制度自二00五年五月 日執行。
篇3:業務招待費管理辦法
業務招待費管理辦法
?。ㄒ唬I務招待費主要用于各部門對外聯絡時,與政府部門,合作伙伴,供應商及其企業等重要招待。
?。ǘI務招待,需提前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招待,否則不予報銷。
?。ㄈ┕颈局澕s和透明的原則,業務招待費用報銷至少需有兩個以上的經手人或當事人簽字(只有一人參加招待的除外)
?。ㄋ模I務招待費用報銷時,需另附清單,注明時間,招待對象,參加人員,公司財務審核后將清單銷毀。
?。ㄎ澹└鞑块T向相關人員送禮應報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