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資金管理自查自糾工作總結
根據公司統一部署,項目從4月16日開始分為三個階段進行工程項目資金管理效能監察,按節點布置完成,“動員部署、自查自糾、總結提高”三個階段,我項目在資金管理上有效的開展效能監察。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項目成立資金管理領導小組;組長:曹志國
宋驗成
;副組長:劉健王宏璽;成員:由項目設備物資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二)精心組織,真抓實干。
項目利用會議、宣傳欄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習和廣泛宣傳,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開展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任務和要求。領導小組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確保自查不走過場。
(三)突出重點,搞好自查。
資金管理是企業一切管理活動的基礎,是項目管理的中心環節,資金管理活動不僅與項目施工生產方方面面息息相關,而且與外部環境、社會各方面發生經濟關系。相對而言做為一次自查性資金管理績效檢查的項目資金管理較單純,但其作用不可忽視,一個工程項目有一套好的資金績效管理模式,并不一定能取得好的經濟效益,但是如果沒有科學的績效資金管理,很難產生好的經濟效益。20**年4月16日至9月30日對照《通知》的工作內容和要求,進行一次資金管理檢查,自查情況如下;
1.驗工計價自查。從近些年實踐證明,驗工計價管理直接影響到項目資金的周轉。(1)對上驗工計價,根據合同規定索要工程預付款共計1088.5904萬元到賬;隨著施工進展,現在建設單位的預付款408萬元,項目部按期上報業主計價,并及時結算,現在累計計價驗工付款26074571萬元(2)對下設施工隊的計價也要按期進行,撥付金額不超過完工量的
95%按一定比例交納保證金,對下驗工累計600萬元,及時反饋所發生的成本費用、資金需求等信息。在對下撥款時項目嚴格各項分包管理,嚴格按合同計價結算、付款。對各類分包付款手續齊全,不存在無合同、超過合同結算、不按合同規定無發票付款現象。
2.財務管理自查;大準項目財務落實“七個嚴格”,建立健全項目資金管理內控機制,項目開工伊始按局《銀行賬戶及內部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辦理開戶,定期對所轄銀行賬戶進行清理。項目資金集中管理,一切資金使用按計劃執行,財務核算系統在公司監控下運行。
3.責任成本自查;突出資金管理以“責任成本管理”為目標,項目嚴格執行成本限價指標制度,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結合各單項工程的造價和成本要素,制定出臺施工隊、班組、材料部門分包單價,以預算管理、定額管理、施工管理、資金管理、會計核算等管理方法為手段對工程成本有效的實行量、價雙控。把“責任”和“成本”進行了有機結合,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杜絕超標分包、超限采購等現象發生。
4.項目貨幣資金管理自查。項目嚴格執行一支筆簽字制度做到大額費用開支的重要事項黨政會簽(四次),項目嚴格備用金定額管理。
5.材料物資管理自查。(1)嚴格控制材料物資“點、收、發、核、轉”各環節手續,做到購料有計劃、用料有審批、周轉有效益,杜絕了材料物資的“跑、冒、滴、漏”、超期積壓等浪費現象。(2)大宗物料公司推行物資設備陽光采購,減少不必要的“隱形成本”。
強化資金管理以資金管理為核心
通過半年的資金效能監察,掌握項目的資金管理現狀,摸清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資金是企業生存、發展的血液,目前施工企業資金狀況不太樂觀,給施工生產帶來了極大困難,做為工程項目,資金管理的力度上仍需加強,其次:堅持??顚S玫脑瓌t,以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下一步項目還要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形成以資金管理制度和約束激勵機制相結合,具有公司特色的工程項目資金管理操作規程,為扎實推進全公司資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篇2:地產置業公司合約資金管理員職位描述
地產置業公司合約資金管理員職位描述
崗位職責:
1、參與合同談判、資料的收集和合同的制作,并發起房地產相關審批流程;
2、負責與業務單位談判,商議初步的配套工程承包單價或總價;
3、編制工程招標計劃、招標文件;
4、制作工程計劃表,并協調各業務部門按時完成相關工作,提交在建工程承建業務匯總表及計劃新開發工程量匯總表;
5、編制工程資金總計劃、工程資金分配計劃和工程資金預測工作;
6、收集并整理新引進單位資料,參與考察新單位與新引進單位的后續評估工作;
任職資格:
1、教育背景:本科及以上學歷,工程管理和工程預算等相關專業背景。
2、工作經驗:兩年以上房地產或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經驗。
3、工作能力:
3.1具備房地產工程開發相關的專業知識。
3.2熟悉本崗位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專業知識及業務技能,熟悉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知識。
3.3能熟練使用CAD制圖軟件,識圖能力強,獨立完成分包工程核價。
4、個性特質:勤勉正直,具備團隊意識和高度的責任心,有良好的職業操守。
篇3:地產公司銷售部商品房資金管理制度
地產公司銷售部商品房資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證公司銷售房款的回收。
二、適用范圍:銷售部對銷售房款的管理工作。
三、責任:
1.銷售代表在規定時間內按計劃完成已售房屋款的回收。
2.銷售代表確保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全部的按揭資料,配合按揭工作的及時進行。
3.銷售代表負責戶履行合同中有關付款期限的規定。
四、程序:
1.銷售代表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認購書》的同時,必須保證客戶交納定金;
2.在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十日內,向客戶催要首付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上報全部按揭資料。
3.如遇特殊情況,客戶延期付款,需經主管領導對付款及條件進行更改,并從新制定催款計劃;
4.對于長期拖欠的客戶可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按公司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