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計劃
一、貫徹抓班子、帶隊伍、促工作的要求,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切實加強公安交警隊伍建設
(一)按照“三抓、三提、三增、三樹”的隊伍建設思路,努力打造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服務到位的交警隊伍。
抓班子建設。按照建設學習型、創新型、務實型、高效型、團結型、廉潔型領導班子的要求,繼續強化大隊班子、大隊二級班子的建設工作,增強班子的團結與活力,發揮班子的模范帶頭作用,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抓作風建設。以和諧警民關系建設為契機,深入開展隊伍工作作風、紀律作風、生活作風養成教育和整頓,進一步培養隊伍愛崗敬業、嚴守紀律、善于服務、積極拼搏的團隊精神,促進大隊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抓制度建設。鞏固隊伍正規化建設成果,抓好執法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健全大隊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嚴格績效考核,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促進各項公安交通管理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通過“三抓”,要達到三提、三增、三樹立的效果。一是提高民警的政治水平,增強政治敏銳性,樹立服務大局、促進發展的思想;二是提高民警的業務水平,增強規范化執法能力,樹立立警為公、執
法為民的思想;三是提高民警的服務水平,增強群眾工作能力,樹立服務群眾、便民利民思想。
(二)強化警務保障,加強廉政建設,堅持從優待警。
進一步落實健全從優待警、關愛民警、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機制,確?;镜木瘎毡U虾途瘎昭b備,保護民警合法權益,維護民警正常執法權益。圍繞中心工作和重要警務部署,切實加強警務督察工作,重點對民警執法過程、執法程序開展督察,努力營造正常的執法環境,維護法律的嚴肅性。進一步鞏固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層層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按照廉政建設工作要求,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三)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強化黨員隊伍教育管理。
進一步深入學習《中國共產章程程》,鞏固和發展先進性教育成果,推進“云嶺先鋒工程”建設,按照“五好五帶頭”的要求,不斷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促進大隊工作業績再上一個新的臺階。同時,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不斷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拓寬教育渠道,豐富教育形式,提高教育質量,加強對非黨業務骨干的培育,發展壯大黨員隊伍。
二、加強“三項建設,全面提升全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一)推進信息化建設,提升科技應用水平。抓好智能交通控制系統的調研工作和單警科技裝備的配備工作,狠抓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和應用這個重點。結合我縣實際,先期做好交通監控設備的設置調研,從著力解決縣城道路通行效率和交通秩序問題,解決云保線事故多發路段交通安全工作計劃隱患入手,不斷推動交通管理水平的提高。以交警隊信息平臺的應用為重點,完善機動車登記、駕駛證管理、交通違法、交通事故信息等業務的采集、錄入、運用;完成標準化信息采集系統及大、中隊的雙向視頻會議系統的建設,加強對web網站相關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
(二)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提升執法效果。開展文明、規范執法學習教育活動,規范執勤執法行為,深化專、兼職法制員和值日警官制度,著力在容易發生執法問題的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完善執法規范化體系,健全交通管理執法責任制體系及執法質量考核評議體系。在執法中做到依法文明、公平正義、及時高效,杜絕執法的隨意性,使各項執法活動符合“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要求,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
統一。進一步完善、規范非現場執法模式,提高執法效率。同時,完善信訪工作相關制度,以維護法治、保障權益、疏導化解,實現停訪、止爭、息訴,促進和諧建設。
(三)推進和諧警民關系建設,著力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按照公安部關于構建和諧警民關系的有關要求,縣局、市交警支隊的統一部署,加強和諧警民關系建設,不斷提升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交通民警的執法形象,為公安交管信息化建設、執法規范化建設創建良好的外部環境。進一步樹立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理念,增強做群眾工作的能力;進一步改進工作方式,提高改善民生、服務民生的水平;進一步加強能力建設,提高隊伍綜合素養;進一步創新執法環境,不斷解決影響公正、文明執法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強化警民互動,共譜警民和諧的新局面,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滿足人民群眾新期待、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的能力,為維護社會穩定創建更加良好的警民關系。
篇2:施工環境管理體系:車輛交通管理
車輛交通管理
由于現場施工單位較多,為保證現場的施工秩序,總包將對進出現場的車輛進行管理,具體方法如下:
1、大型車輛
大型車輛是指5T 以上的載重汽車、輪胎或履帶式吊車等大型施工機械。要求各分包商必須提前一天向總包提出申請,注明車輛型號、牌照號碼、進場日期及時間,經總包簽字批準后在車輛到達現場大門入口處由分包商憑車輛進出批準單放行,車輛離開現場時,分包商向門衛出具簽字的放行單后,門衛才能允許車輛離開,放行單由總包保存。
2、小型車輛
各分包商的小型車輛進入現場實行登記制度。車輛進場時在門衛處登記所屬分包商本單位名稱、車牌號、進場時間、大約停留時間后,方可進入現場。
由于現場的特殊地理位置,在混凝土澆注等車輛進出現場密集時間段派專人加強對現場大門口的交通疏導。減少對周圍居民和過往車輛造成的不利影響。嚴禁由于施工車輛造成現場周邊交通擁堵現象的發生。嚴禁施工車輛隨意停占道路現象的發生。
混凝土澆注期間充分考慮到交通高峰時段對施工的影響,周密制定計劃,澆筑砼應避開交通高峰時段;在澆筑大體積砼前,應制訂周密的組織計劃,盡量安排在周末進行。
篇3:農大學院校園交通管理規定
農大學院校園交通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校園道路交通管理,進一步規范校園交通秩序,營造良好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環境,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華農大學院校園內的所有車輛。
第二章 校園道路的管理
第三條 嚴禁各類機動車輛在校內禁停路段停放。
第四條 學院西校區行政樓、水池周邊禁止停放各類機動車輛。
第五條 機動車輛在校園道路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并且禁鳴喇叭。
第六條 禁止無牌無證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第三章 校園車輛交通的管理
第七條 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交通標志行駛,嚴禁各類車輛停放在草皮上,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峰時,必須主動避讓,不得與學生爭道。
第八條 進入校園的摩托車、電動車統一停放到兩側的停車場,一律禁止在校園內行駛(工作用車除外),校園值班保安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
第九條 學院教職工的機動車必須到后勤保衛處辦理車輛出入證,憑后勤保衛處發給的《華農大學院車輛通行證》進入校園,并在規定的停車場(點)停放車輛。
第十條 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必須憑有效證件在門衛室登記領取《華農大學院車輛臨時出入證》并按規定行駛和停放。離校時將《臨時出入證》交還門衛查驗后方能離校。
第十一條 外來車輛在當天23點整至次日的7點整期間不得駛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需進入的,經門衛或后勤保衛處允許并登記后方可進入。
第十二條 所有出租車、大型貨車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需進入的,經門衛或后勤保衛處允許并登記后方可進入。
第十三條 禁止各類賽車、高噪音車輛在校園內行駛;嚴禁無駕照人員在校園道路上駕駛或練習駕駛機動車輛。
第十四條 所有車輛載有學院物品出校門,一律憑相關部門開具的物品放行條才能放行;載物進校門的車輛必須接受門衛的檢查方能進校。
第十五條 出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學院的有關規定,不得亂停亂放,不得阻礙交通。
第四章 校內停車場(點)的管理
第十六條 所有機動車輛一律在學院指定的停車場(點)有序停放;學院的主要停車位置為進校園兩側停車場、圖書館A區西面停車點和7棟教學樓前停車點。
第十七條 凡持有我院核發的《車輛通行證》的機動車,可在校內停車場(點)停放過夜。而持《臨時出入證》的車輛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至當天的23點以前必須將車輛駛離校園。確有特殊情況者,需向后勤保衛處說明情況并經同意后方可停放過夜。
第十八條 學院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調整停車地點的,所有車輛都必須服從后勤保衛處的統一指揮。
第十九條 學院只提供停車場(點)停放,不負責保管車輛及車內物品,車主或司機將車輛停放校內時應自覺鎖好車門車窗,不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
第二十條 故意或過失損壞停車場(點)標志、設施以及碰損他人車輛者,必須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者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 凡載有汽油、電石、雷管、炸藥、硫酸等易燃易爆或劇毒物品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如發現擅自進入校園的,后勤保衛處有權責令其車立即離開校園,必要時報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章 非機動車、人通行
第二十二條 校園內倡導師生員工徒步出行,盡量減少在校園內使用機動車輛。
第二十三條 學院師生員工和校外人員應遵守校園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服從門衛管理,主動出示有效證件,自覺接受檢查。
第二十四條 校園內應安全、文明騎自行車,嚴禁逆向行駛、騎快車、相互追逐、急轉猛拐、雙手脫把等有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 嚴禁未成年人在校園各主干道上騎自行車。教職工小孩在校內玩耍需家長陪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由后勤保衛處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20**年10月1日起實施。原《華農大學院校園交通管理規定》(華農珠江發〔20**〕10號) 同時廢止,本規定由學院后勤保衛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