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維修問題的原因分析、查找、組織確定維修方案,對維修過程中的質量、工程量、工期及成品保護進行監管、控制和驗收。
2. 負責直接協調涉及維護的相關業主配合維修,或為進一步的協調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 負責公司指定維修隊伍的管理,包括對維修隊伍的定期工作評估、工作安排和違章查處等。
4. 負責組織辦理各種維修手續,審核完成維修工程費的工程結標資料,并交檔管理員。
5. 負責協調聯系項目部處理重大的工程維修或復雜維修事宜。
6. 負責核定維修監理所確定的問題原因及處理方案,必要時提出整改意見或予以糾正。
7. 負責維修工的技術管理及維修監理的技術安排。
8. 負責裝修申請項目的技術審批工作,組織對裝修過程中重點工序的監控、檢查和驗收。
9. 負責公司所屬物業管理項目的接管驗收中土建和裝飾專業工程檔案的核查工作。
10. 負責核查用戶裝修申報材料的土建專業內容。
11. 負責公司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的檢查工作及監管工作。
12. 負責維修過程中質量、工程量、工期、成品保護的監管、控制和驗收。
13. 負責向工程組主任提交管轄范圍內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建議和大、中修計劃,協同工程組主任共同向公司領導提交方案并組織、監督實施項目的整改全過程。
14. 負責對外相關單位及部門的協調工作,積極配合公司內其他專業、其他部門的工作。
15.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工程師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工程師崗位職責
a)貫徹執行工程管理部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的各項指令,協助相關專業完成各項工作。
b)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專業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c)根據管理體系的要求,對部門危險源及中心環境因素制定詳細的管理程序并組織實施。
d)負責本專業設備設施的技術管理,熟練掌握本專業設備及系統的原理和運行情況,確保所管轄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的運行。
e)按時檢查和巡視大廈的土建結構、設備設施的情況,發現異常,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解決或控制避免擴大,并做好記錄與報告。
f)協助相關專業編制設施設備增改擴、大中小修計劃,協助工程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行管理,發現問題應提出解決措施。
g)負責對各種維保、工程項目的立項,合同的制定和分包方的審核,指導專業落實。
h)協助制訂專業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對本部門員工的業務培訓。
i)負責審核用戶的室內、外裝修及特約服務申請。對各種材料、施工過程進行監控,并參與驗收。
j)負責大廈的能源統計和制定節能措施,實施成本控制。
k)負責本部門的標識、中心各種監視和測量裝置的管理,建立臺帳。
l)負責完成工程設備設施因意外故障造成的財產損失的保險索賠工作。
m)負責處理臨時發生的緊急維修工作。
n)專業技術員在主管、工程師的指導下負責本專業的技術工作。
篇3:房地產公司總工程師職責范圍
房地產公司總工程師職責范圍
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負責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規范、規程、標準。
負責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參與組織公司房屋開發的考察、評定和設計工作。
負責審定擴初設計及單體工程的設計方案和協調個專業的相互關系。
組織圖紙會審,審查施工方案。
培訓工程技術人員,負責職稱的評定及晉升工作。
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質量等級評定工作,工程技術檔案的審核、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