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纜橋架安裝要求
1、橋架切割和鉆孔斷面處,應采取防腐措施
2、橋架應平整,無扭曲變形,內壁無毛刺,各種附件應安裝齊備,緊固件的螺母應在橋架外側,橋架接口應平直、嚴密,蓋板應齊全、平整
3、橋架經過建筑物的變形縫(包括沉降縫、伸縮縫、抗震縫等)處應設置補償裝置,保護地線和橋架內線纜應留補償余量
4、橋架與盒、箱、柜等連接處應采用抱腳或翻邊連接,并應用螺絲固定,末端應封堵
5、水平橋架底部與地面距離不宜小于2.2m,頂部距樓板不宜小于0.3m,與梁的距離不宜小于0.05m,橋架與電力電纜間距不宜小于0.5m
6、橋架與各種管道平行或交叉時,其最小凈距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2002第12.2.1條中表12.2.1-2的規定
7、敷設在豎井內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區的橋架及管路孔洞,應有防火封堵
8、彎頭、三通等配件,宜采用橋架生產廠家制作的成品,不宜在現場加工制作
二、支吊架安裝要求
1、支吊架安裝直線段間距宜為1.5m~2m,同一直線段上的支吊架間距應均勻
2、在橋架端口、分支、轉彎處不大于0.5m內,應安裝支吊架
3、支吊架應平直且無明顯扭曲,焊接應牢固且無顯著變形、焊縫應均勻平整,切口處應無卷邊、毛刺
4、支吊架采用膨脹螺栓連接固定應緊固,且應配裝彈簧墊圈
5、支吊架應做防腐處理
6、采用圓鋼作為吊架時,橋架轉彎處及直線段每隔30m應安裝防晃支架。
三、線管安裝要求
1、導管敷設應保持管內清潔干燥,管口應有保護措施和進行封堵處理
2、明配線管應橫平豎直、排列整齊
3、明配線管應設管卡固定,管卡應安裝牢固;管卡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終端、彎頭中點處的150mm~500mm范圍內應設管卡
2)在距離盒、箱、柜等邊緣的150mm~500mm范圍內應設管卡
3)在中間直線段應均勻設置管卡。管卡間的最大距離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2002中表14.2.6的規定
4、)線管轉彎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所穿入線纜的最小允許彎曲半徑,且不應小于該管外徑的6倍;當暗管外徑大于50mm時,不應小于10倍
5、砌體內暗敷線管埋深不應小于15mm,現澆混凝土樓板內暗敷線管埋深不應小于25mm,并列敷設的線管間距不應小于25mm
6、線管與控制箱、接線箱、接線盒等連接時,應采用鎖母將管口固定牢固
7、線管穿過墻壁或樓板時應加裝保護套管,穿墻套管應與墻面平齊,穿樓板套管上口宜高出樓面10mm~30mm,套管下口應與樓面平齊
8、與設備連接的線管引出地面時,管口距地面不宜小于200mm;當從地下引入落地式箱、柜時,宜高出箱、柜內底面50mm
9、線管兩端應設有標志,管內不應有阻礙,并應穿帶線
10、吊頂內配管,宜使用單獨的支吊架固定,支吊架不得架設在龍骨或其他管道上
11、配管通過建筑物的變形縫時,應設置補償裝置
12、焊接鋼管不得在焊接處彎曲,彎曲處不得有彎曲、折皺等現象,鍍鋅鋼管不得加熱彎曲
13、套接緊定式鋼管連接應符合下列規定:
1)鋼管外壁鍍層應完好,管口應平整、光滑、無變形
2)套接緊定式鋼管連接處應采取密封措施
3)當套接緊定式鋼管管徑大于或等于32mm時,連接套管每端的緊定螺釘不應少于2個
13、室外線管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室外埋地敷設的線管,埋深不宜小于0.7m,壁厚應大于等于2mm;埋設于硬質路面下時,應加鋼套管,人手孔井應有排水措施
2)進出建筑物線管應做防水坡度,坡度不宜大于15‰
3)同一段線管短距離不宜有S彎
4)線管進入地下建筑物,應采用防水套管,并應做密封防水處理。
四、線盒安裝要求
1、鋼導管進入盒(箱)時應一孔一管,管與盒(箱)的連接應采用爪型螺紋接頭管連接,且應鎖緊,內壁應光潔便于穿線
2、線管路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中間應增設拉線盒或接線盒,其位置應便于穿線:
1)管路長度每超過30m且無彎曲
2)管路長度每超過20m且僅有一個彎曲
3)管路長度每超過15m且僅有兩個彎曲
4)管路長度每超過8m且僅有三個彎曲
5)線纜管路垂直敷設時管內絕緣線纜截面宜小于150mm2,當長度超過30m時,應增設固定用拉線盒
6)信息點預埋盒不宜同時兼做過線盒。
篇2:施工ISO-城市架空線管理
施工ISO-城市架空線管理
1、目的:確保小區臨時過渡用電及施工用電質量,控制成本。
2、范圍:適用于竣工但未通正式電的住宅及部分配套項目和施工區域。
3、職責:
3.1配套部是架空線裝置管理的部門,項目負責人負責所需架設與拆除方案及單位的選擇,報部門經理審批。
3.2項目負責人對項目工程量進行審核報部門經理審批。
3.3預算部負責對所報預算及結算費用的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報主管工程副總審批。
4、程序:
4.1架設線路:
4.1.1項目負責人根據部門經理的安排在5—10天完成所需架設架空線的方案及初步費用報告(該初步費用由預算部提供)。
4.1.2項目負責人負責將方案送至預算部,預算部在3天內給出初步價格。
4.1.3項目負責人會同預算部及施工單位對工程量進行施工圖與現場核對,共同簽字認可。
4.1.4項目負責人按照上海市低壓架空線安裝規范進行驗收,如有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要求整改或發書面整改通知書,整改完畢必須到現場復驗,并作簽字認可。
4.2拆除架空線:
4.2.1項目負責人根據現場實際用電情況將不再使用的架空線進行拆除或進行調整,以便臨時架空線更加合理及符合環境需要。
4.2.1.1項目負責人將需拆除的架空線書面上報工程部直接領導及主管副總審批。
4.2.1.2項目負責人負責將所拆除的架空線分別按規格、長度或量進行核對,并注明標簽存放工程部倉庫,并送預算部備案。
4.2.1.3存放工程部倉庫內的架空線材料需建立領用和存放記錄制度,該項工作由倉庫專管員負責。按倉庫管理程序執行。
4.2.1.4拆除的架空線材料如被重復利用,負責人必須在施工圖上注明,以便預算部審核工程量時根據倉庫存貨備案扣除相應的費用。
修改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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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日期:
篇3:施工定位放線管理程序
施工定位放線管理程序
為確保施工定位放線符合國家及上海市規劃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符合設計要求,符合施工規范,特
制定本程序,明確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范圍及責任。
一、設計部負責委托專業測繪單位對新建小區地塊進行定位測試,內容包括:
1、確定紅線或藍線控制點。
2、復測新建小區附近已建建筑物,構筑物及道路的定位坐標。
3、設置不少于三個永久性或半永久性放線基準點。
第1、2條的內容作為規劃設計定位依據。
二、設計部負責復核施工總體定位圖,并組織工程部、設計院、施工單位進行圖紙交底,明確各項規劃定
位指標,包括各建筑物間最小距離,新建建筑物與已建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河道相對位置,小區紅藍
線控制點,放線基準點等。
三、項目發展部負責辦理開工規劃驗線申請或提前驗線申請。
四、工程部負責組織施工單位放線,并負責委托專業測繪部門進行復測。
五、工程部負責辦理開工驗線手續和竣工驗線手續。
六、本程序文件應發放到下列人員:
注:1、持有本文件者應嚴格按此文件要求執行。
2、若認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處應及時向本文件的審批人提出修改意見。
編制:校對:審批:發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