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場所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賃用途:乙方租賃該房屋作為辦公經營場所使用。
第四條 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五條 支付方式:年付。提前一個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六條 乙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
第七條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租賃期間,對于房屋外的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甲方應履行外部協作單位的管護義務,若因此造成乙方財產等損失,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出租房屋手續齊全,屬于合法建筑;
3、出租房屋未被登記為其他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場所;
4、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從事經營活動時對消防條件的要求;
6、甲方保證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并為乙方出具產權作用證明(乙方辦理工商執照用);
7、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
8、甲方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9、交房之前甲方應負責結清出租房屋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費等);
10、租賃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現狀;
11、租賃期內,甲方因拖欠政府的稅費,或因其他債務糾紛導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2、其他約定:無 。
第八條 房屋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設施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因使用不當而使房屋或設施損壞的(屬正常損耗的除外),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時乙方應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4、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屋交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 20 天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若未簽訂續租合同而乙方繼續使用房屋,甲方又沒有提出異議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5、乙方應負責繳納出租房屋租賃期限內所的水、電費;
6、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
7、乙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變、拆除租賃房屋的結構,或變更用途。承租方若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給第三人,須經甲方同意;
8、其它約定: 無 。
第九條 乙方在出租房屋從事超越經營范圍等違法活動或為他人的違法活動提供場所便利條件的,甲方一旦發現或經有關部門通知,應立即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維修
的,應經乙方同意,甲、乙雙方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承擔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第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設備損壞的,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條款無效、被撤消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出租方(蓋章、簽字): 承租方(蓋章、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二:經營場地租賃合同范本
經營場地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王青
承租人(乙方):讀行旅行社有限公司
出租方愿意將場地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重慶市永川區大南門100號 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3_______年,自______20**__年__3_______月_____14____日起至__20**_______年_______3__月____14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其他費用
1.每月租金為為人民幣元整元)。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
2.其他
(1)保證金為3 個月租金共 12000元。此款項簽約前繳清(甲方可提供收據)。
(2)每月租金于每月1號上午收,超過期限按約定收取滯納金(按月租金額的0.5%按日收取)。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經營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將經營場地及相關服務設施按時交付乙方使用,并按約定收取租金及各項費用。
3. 租賃期內,乙方如有以下行為甲方可提前收回場地:
(1)拖欠租金30 日以上;
(2)利用經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
(3)擅自改變場地建筑面積和檔口面積;
(4)在本商場內與他人鬧事和不服從管理。
4.在乙方期滿后,甲方負責對經營場地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方可將保證金如數返還(不計息),如乙方未交清費用,可將保證金抵扣所欠款項,如保證金不足以抵扣所欠款項,應向乙方追回。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辦理有關手續后有權在經營場地合法經營。
2. 乙方應嚴格遵守商場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遵守國家有關工商管理、物價、計生、防火、治安、衛生防疫等有關規定,做到守法經營、文明經商。乙方在檔內經營的物品應自行整理、擺放、妥善保管。營業時間因乙方管理不善、存放不當而造成貨物遺失、被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作任何補償。如乙方占道經營,被有關部門處罰,出發款項和損失又乙方負擔。
3. 經營場地內的設施不得隨意改動,如需改動或重新裝修,須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施工。場內設施如有損壞,應自行維修。
4. 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經營不善需要推出經營場地,必需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結清各項費用后,雙方簽訂書面協議解除合同,保證金(押金)不退還。
5. 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作經濟擔?;虻盅?。
6. 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戶口本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額的按日收取滯納金,拖欠以上,甲方有權收回場地,并無需向乙方退還保證金。
2.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向重慶市相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因不可抗拒或國家政策原因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需要解除的,雙方在結清各項費用后方可解除合同。因國家征用該場地的,乙方應無條件交回所承擔的檔位,甲方無需作任何補償。如國家給予補償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2. 乙方與他人的債權與甲方無關,如因乙方與他人的債務糾紛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包括并不止限于由此產生的交通費、律師費等訴訟費用。
3. 在經營期間,乙方自行整理、保管貨物,不準超越所租賃檔口經營,經勸三次不改正的,甲方有權收回。如因乙方對貨物管理不善,造成遺失、被盜等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5. 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商場作息時間每天正常經營,叁天不正常經營的則當乙方自動放棄檔位,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另行出租,乙方無權與此要求退還保證金。
7. 如因火災、盜搶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甲方對乙方無需賠償。
8. 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續約,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甲方不得另租他人。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方、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王青 乙方:讀行旅行社有限公司
篇三:企業經營場所租賃合同
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租賃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租賃房屋(場所)坐落在,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租賃用途:
第四條 租金(大寫) (小寫)
第五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第六條 承租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
第七條 出租方允許承租方對租賃的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
第八條 承租方經出租方同意允許轉租租賃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
一,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個月以上;
(2) 承租方所欠各項費用達1000元以上;
(3)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第九條 合同期滿,承租方應當在10天內返還房屋。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登記主管機關備案一份。
出租方(簽字或蓋章) 承租方(簽字或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責人(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2:個人居住房屋租賃合同書
個人居住房屋租賃合同書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托人的委托協議書)
第2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筑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筑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3條 出租房屋概況
?。ò◤穆涞刂?、名稱、用途、間數、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地面、墻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 經雙方協商一致并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6條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后應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 租金支付地點:;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關費用
第10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由 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1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 承擔。
第12條 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墻、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3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4條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5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系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繕
第17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9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0條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銷租金或向甲方索還,并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七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21條 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說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咨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2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23條 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4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 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八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8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墻、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準方能施工。
第29條 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30條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后7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3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32條 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復,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33條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條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35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36條 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37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條 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系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部分 爭議解決
第40條 對于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42條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0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43條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44條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應在15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5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部分 索賠
第45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表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46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47條 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同第45條含義)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48條 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60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49條 甲?a href=http://m.airporthotelslisboa.com/wygw/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xtkey>講話春賢級ń桓斗課莞曳劍雜餛謚掌鵜咳障蛞曳街Ц段ピ冀鶉嗣癖?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60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責任。
第50條 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五部分 附則
第51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存二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53條 本協議?ot;?ot;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布的條?ot;?ot;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ot;?ot;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訂的規章。
甲方簽字:萷; 乙方簽字:(承租人)
‘p; 住址: ;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篇3:物業公司商鋪租賃合同
物業公司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中山**棟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兩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4.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須配合小區的正常管理,不得在公共區域亂擺亂放、亂搭亂建等行為。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10%。
3.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于每月5日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保證金
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署當日,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元整。
2、合同期滿,乙方遵守合同之規定,交清租金及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并遷出時,甲方應于一個月內將保證金無息如數退還乙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六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每月10日前交納管理費)。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七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九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本合同共3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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