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畢業設計總結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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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畢業設計總結范本

這次的畢業設計做的不是很好,提交完論文后,仍覺得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對于論文能不能最后通過,我心里也沒底,下面來對畢設總結一下:

1.快速入題。拿到畢設題目要盡快把自己的藍圖勾畫出來,不能走一步算一步,必須把整體把握好。而我的這次畢設,都過了很長時間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2.頻繁與導師討論。有問題多問導師,不能自己悶頭做,方向偏了仍不知道,多把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告訴老師。

3.軟件的學習。一定要邊做邊學軟件,千萬不能在做畢設期間,拿著本軟件教程從第一頁開始看,這樣效率最低了,最好是根據已有論文資料中提到的軟件用途,有針對性的學。包括畢設前期讀文獻資料,也不能悶頭讀,要與畢設緊密聯系起來,最好是邊做邊讀,有針對性的讀。

4.越挫越勇。做畢設,常常感覺到這句話:“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蓖ǔ?,一定是有解決的辦法,只是由于文獻查的不夠,或是少了那點靈感。

5.不能脫離實際。做的畢設要有意義,不能浮在上面,要讓自己滿意。

6.越來越緊的狀態,尤其是最后的那幾天。畢設越到最后階段,越要有毅力和狀態,不能前緊后松,覺得前面做了不少,后面可以放松了。論文提交的前幾天,要不厭其煩的檢查論文,包括內容,格式等。本次畢設,論文已經打印了,竟然發現有幾頁沒有兩端對齊,又去重新打印。最好是一項一項的檢查:圖、表、公式、字體、行距、對齊。整體上一項一項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篇2:科大畢業設計(論文)管理條例

  科大畢業設計(論文)管理條例

  畢業設計(論文)是高校學生在校期間最后一個重要的綜合性實踐教學環節。通過畢業設計(論文),使學生在掌握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受到一次工程設計和科學研究的綜合訓練,培養學生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進行科學研究的能力以及認真、求實、刻苦、創新的工作作風,以完成學生從學習崗位到工作崗位的初步過渡。為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如下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目的與要求

  (一)通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使學生受到工程技術人才所必須的綜合訓練,掌握工程設計的思想方法及所必須的基本技能,如調查研究、查閱文獻資料能力、工程繪圖能力、實驗動手能力、計算機應用能力、撰寫論文或技術文件的能力等。

  (二)各專業必須根據專業培養目標,明確任務,規范要求,制定相應的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大綱、管理規范,編寫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書。

  第二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管理

  (一)教務處負責全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宏觀管理,制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和規定,協調校內有關部門為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場地、設備、經費等方面的保證,負責對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開題、中期檢查、答辯等教學環節進行質量監督和檢查,并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考核、總結、組織經驗交流和質量評估等。

  (二)各學院(系、部)成立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管理工作,定期檢查、指導各教研室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進度和質量,包括做好選題、開題、中期檢查和答辯等環節的檢查,并為指導教師和學生提供適當的資料、實驗條件、調研途徑等,審批答辯委員會和答辯小組,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及時將總結報告上報教務處。

  (三)各教研室確定指導教師,組織教師擬定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并組織審查;檢查督促教師加強對學生的考勤和指導,把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進度和質量;組織安排好開題報告、中期檢查、結題驗收和學生答辯等工作;組織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閱、答辯和成績評定;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工作總結,及時將工作總結報送學院(系、部)辦公室。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條對指導教師的要求

  (一)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指導教師應對整個畢業設計(論文)階段的教學活動全面負責。

  (二)指導教師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位。對于初次擔任畢業設計(論文)指導的教師,教研室要指定專人進行幫助,定期檢查和指導他們的工作。

  (三)指導教師負責擬定《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的具體內容,任務書經教研室主任和學院(系、部)批準后,下發給學生。

  (四)指導教師必須熟悉自己所指導課題的內容與要求,掌握有關文獻和資料,給學生指明設計思路和方法,對各階段的重點、難點和常見錯誤及正確的指導方法要胸有成竹,及時解答疑難問題,啟發學生獨立思考。

  (五)為確保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每位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數不宜過多。畢業設計(論文)開始進行時,應制定畢業設計(論文)進度計劃,在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應掌握學生的進度情況,并定期輔導(每周1~2次)和不定期的進行檢查,對學生要嚴格要求。

  (六)在畢業設計開始的二周內,指導教師應將定期輔導的時間、地點等報學院(系、部),學院(系、部)匯總后報教務處備查。

  (七)指導學生撰寫畢業設計(論文),向答辯小組提出有關學生的工作態度、能力水平、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及應用價值等方面的評語、建議和意見,并督促和指導學生做好答辯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八)答辯結束要把畢業設計(論文)資料整理歸檔,并交學院(系、部)辦公室統一保存。

  第四條 對學生的要求

  (一)要明確畢業設計(論文)任務與要求,虛心聽取指導教師意見,認真努力,刻苦鉆研,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

  (二)學生應主動接受指導教師的檢查和指導,定期(每周1~2次)向指導教師匯報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度,聽取指導教師對工作的意見和指導。

  (三)要遵守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儀器設備,保持設計場所的安靜和整潔。

  (四)在畢業設計期間,學生接受學校和學院(系、部)組織的各類檢查,如發現學生違反學校的有關規定,將按本管理條例(或學校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非英語專業畢業生用英語撰寫畢業設計論文詳細摘要(運用英語單詞達到300-500個),并要獨立完成不少于四萬字符專業外語文獻的翻譯工作,作為畢業設計(論文)的考核依據之一。

  (六)為規范論文格式,確保論文水平,學生必須按照《畢業設計(論文)撰稿指南》撰寫畢業論文,論文應在二萬字左右(也可參照各專業的具體要求)。

  (七)畢業設計(論文)結束時,學生必須將畢業設計的所有材料整理成冊(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論文、調研資料、實驗原始記錄、軟件文檔等)交給指導教師。學生對設計內容中涉及的有關技術資料應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不能擅自對外交流或轉讓。

  第三章 畢業設計(論文)過程管理

  第五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

  (一)選題應從各專業的培養目標出發,首先應滿足教學的基本要求。題目應力求有利于鞏固、深化和擴大學生所學的知識,有利于學生獲得全面的訓練,有利于學生獨立工作能力的培養。題目不宜過大,但工作量要飽滿,使學生在規定時間內經過努力能夠完成或做出階段性成果。

  (二)選題應盡可能地結合科研、生產和實驗室建設的實際任務,以增強學生的責任感,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發揮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三)選題要不斷更新內容,工科專業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應盡量結合生產、科研或實驗室建設任務,工程設計型、應用型題目應占80%以上;理科類專業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要結合當前的科技、經濟發展,引導學生走向學科前沿;經濟、管理、文科、法等類專業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要有一定的創新性,要多反映社會、經濟、文化中的實際問題、熱點問題。

  (四)畢業設計(論文)原則上一人一題。若幾個學生共同完成一個題目,則每個學生應有所側重并各自獨立完成。

  (五)各學院(系、部)和有關教研室應在第七學期中期開始畢業設計(論文)準備工作,落實指導教師,并由指導教師提出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經各學院(系、部)組織專家審定后,讓學生自選或通過協商分配,在第七學期末前兩周內下達給學生,便于學生提前做好開題準備。

  (六)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在學生完成開題后錄入教務系統,畢業設計(論文)題目不得隨意更改。

  第六條開題

  開題報告作為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對學生答辯資格審查的依據材料之一。

  (一)開題報告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開始后三周內完成。

  (二)開題報告撰寫內容包括陳述選擇該課題的目的、課題研究的內容、重點、參考文獻、工作進度等。

  第七條 驗收

  由教研室組織對本教研室教師所指導的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制作的軟硬件進行驗收和咨詢,填寫驗收意見,并確定參加學院(系、部)級答辯的學生名單。其中在校內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參加答辯的學生人數不得少于總人數的60%;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一律要返回學校參加學院(系、部)級答辯;可能獲得優秀、可能不及格和成績有爭議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參加學院(系、部)級答辯。

  第八條評閱

  要認真作好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閱工作。

  (一)指導教師評閱

  指導教師應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進行認真、全面審查,對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的完成情況及水平、工作能力、外語水平及態度等寫出評語。

  (二)評閱人評閱

  指導教師在答辯前1周,將自己所指導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及評語交學院(系、部),由各學院(系、部)答辯委員會聘請評閱人對畢業設計(論文)進行認真仔細的評閱,并寫出評語。送審論文不應出現學生及指導教師的有關信息。學校也將不定期組織專家對畢業設計(論文)進行抽評,抽評成績按比例記入學生總成績。

  第九條 答辯

  (一)學院(系、部)級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工作分兩級進行。各學院(系、部)均要成立學院(系、部)級答辯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1-2人,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或學術水平較高的教師擔任;各教研室設立答辯小組,由3-5人組成,指導教師、評閱人員參加答辯小組,由作風正派、學術水平較高的教師擔任組長。

  (二)各學院(系、部)級答辯委員會的任務:組織領導學院(系、部)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工作;統一答辯要求和評分標準;主持學院(系、部)級畢業設計(論文)答辯;討論和確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最后成績。

  (三)由教務處聘請學術水平較高的教師組成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負責對各學院(系、部)選送參加答辯的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進行評選。評選工作采取現場答辯、評閱畢業設計(論文)材料等方式進行。

  第十條 成績評定

  (一)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采用五級記分制: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1.優秀

  (1)能正確運用所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全面地獨立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所規定的各項任務。

  (2)學習態度端正,服從導師指導,能夠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表現出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觀點上有一定創見。

  (3)畢業論文論證嚴密,計算準確,條理清晰,語句通順,書寫工整。

  (4)答辯時,概念正確,思路清晰,表達清楚,能較全面地回答問題。

  (5)能正確翻譯專業外語文獻資料,無明顯的語法錯誤。

  (6)有較強的調查研究能力、查閱文獻資料能力、工程繪圖能力、實驗動手能力或計算機應用能力等。

  (7)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無任何事故發生。

  2.良好

  (1)能綜合運用所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較好地獨立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所規定的各項任務。

  (2)學習態度端正,服從導師指導,工作比較認真,能較好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3)畢業論文理論分析和計算正確,書寫工整,圖表清晰,關鍵或主要問題質量較高。

  (4)答辯時,概念比較清楚,基本上能正確解答有關問題。

  (5)專業外語文獻資料翻譯質量較好,無技術性錯誤。

  (6)有一定的調查研究、查閱文獻資料能力、工程繪圖能力、實驗動手能力或計算機應用能力等。

  (7)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無任何事故發生。

  3.中等

  (1)能運用所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在導師指導下基本完成了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所規定的各項任務。

  (2)學習態度尚端正,能服從導師指導,能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3)畢業論文理論分析和計算基本正確,書寫較工整,圖表清晰,無原則性錯誤。

  (4)答辯時,基本上能解答有關問題。

  (5)基本完成專業外語文獻資料的翻譯任務,有的地方表達不夠確切。

  (6)能作調查研究,但查閱文獻資料能力、工程繪圖能力、實驗動手能力或計算機應用能力等都屬一般。

  (7)能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無責任事故發生。

  4.及格

  (1)在導師指導下,基本完成了畢業設計(論文)所規定的任務,獨立工作能力一般。

  (2)尚能服從導師指導,有初步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畢業論文理論分析和計算基本正確,質量一般,在某些方面存在非原則性的較大錯誤或缺陷。

  (4)答辯時,基本上能解答有關問題,但不夠完整準確,有些問題經啟發后還能回答。

  (5)翻譯專業外語文獻資料數量上達到要求,但質量較差,錯誤較多。

  (6)作調查研究不夠,某項能力較差。

  (7)能遵守紀律,無重大責任事故,對于一般錯誤有正確認識并有改正表現。

  5.不及格

  (1)沒有掌握必要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未能達到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規定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差。

  (2)學習態度不端正,不服從導師指導。

  (3)畢業論文中有嚴重錯誤或弄虛作假,圖紙不符合要求或數據不全等。

  (4)答辯時錯誤較多,概念不清。

  (5)翻譯專業外語文獻資料達不到基本要求,其它能力也較差。

  (6)嚴重違反紀律,違反規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又無正確認識。

  (二)答辯小組應根據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及評閱人的意見,結合答辯的情況及畢業設計(論文)期間的表現,并考慮課題的難易程度綜合評定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方法可用無記名方式進行,由答辯小組確定,最后由答辯委員會審定。

  (三)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應由指導教師、評閱人、答辯小組三部分的評分組成。 學院(系、部)級答辯委員會根據指導教師、評閱教師、答辯小組三項評分進行綜合評定,三部分的參考權重為:指導教師評分占30%、評閱人評分占20%、答辯小組評分占50%。如不參加答辯的,驗收小組驗收評分占50%,但成績評定最高為良。

  (四)評定成績要堅持標準,實事求是,力求反映學生的真實水平。從嚴掌握成績評為優秀的人數比例,原則上優秀的比例控制在總人數的15%以內。各學院(系、部)選送參加校級優秀答辯的人數不得超過總人數的2%。

  第十一條 推薦與總結

  (一)畢業設計(論文)評語和成績(一式兩份)必須在學院(系、部)級答辯后三天內送交各學院(系、部)辦公室和教務科存檔。畢業設計(論文)和有關材料應作為資料由各學院(系、部)辦公室存檔。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送交校辦檔案室存檔。

  (二)在學院(系、部)級答辯結束后,各學院(系、部)要及時將選送參加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的學生名單、題目、論文摘要及推薦意見等報送實踐教學科,參加學校組織的答辯與評選。獲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可獲得獎勵,并記入學生檔案。

  (三)各學院(系、部)要挑選質量較高、有獨立見解或對科研、生產及實驗室建設有較大意義的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送學報編委會,經評審后載入《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匯集》。

  (四)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后,由各教研室組織有關人員匯總畢業設計(論文)情況,寫出書面總結,由學院(系、部)匯總后,連同總結一起交教務處。

  第四章 畢業設計(論文)檢查與評估

  第十二條 為加強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管理,提高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各學院(系、部)應分別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初期、中期和后期的檢查,教務處將組織抽查。

  (一)初期檢查:畢業設計(論文)進行到第三周時,應重點檢查以下幾個方面:

  1.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審查,課題的主要任務與要求;

  2.課題工作量是否合適;

  3.畢業設計(論文)進度安排;

  4.畢業設計(論文)地點,指導教師答疑時間,與指導教師聯系方式等。

  (二)中期檢查:畢業設計(論文)進行到第七周時,應重點檢查以下幾個方面:

  1.有無更改課題內容或更換指導教師情況;

  2.畢業設計(論文)進展的情況;

  3.完成課題存在的困難和解決辦法。

  (三)后期檢查:主要檢查畢業設計(論文)完成情況,督促學生按時按量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

  第十三條 在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各學院(系、部)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指導教師、教研室、實驗室或年級辦要負責對學生進行考勤。各學院(系、部)對畢業設計(論文)場所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通報,并采取措施,加以改進。要建立嚴格的請、銷假制度,按以下辦法處理相關事宜:

  (一)畢業設計期間,學生因故請假,應辦理書面請假報告。

  (二)凡在學校檢查中發現學生未請假無故缺勤三次以上者,成績降低一個等級;未請假無故缺勤五次以上者,畢業設計成績以零分計。(缺勤指日常檢查和指導教師定期輔導的時候學生未到的情況;日常檢查是指學校組織的檢查??紤]到畢業設計的特殊性,若在檢查時,學生未到,學生可在檢查的當日憑有效證件到教務處消除記錄)。

  (三)請假三天內需經指導教師、年級主任書面同意,并向學院(系、部)備案。

  (四)請假一周內需經指導教師、年級主任、系主管領導同意,并書面報告學院(系、部)辦公室備案;請假超過一周者,必須報教務處批準后方可離校。

  (五)違反第十三條的(三)或(四)者,畢業設計成績以零分計。

  第十四條 校級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評估

  (一)為了促進各學院(系、部)進一步改善畢業設計(論文)教學條件,規范畢業設計過程指導與管理,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學校組織專家組根據《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評估方案》對各學院(系、部)畢業設計(論文)質量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納入院(系、部)級教學評估中。

  (二)畢業設計(論文)送審工作

  在畢業設計(論文)結束后,學校將從各專業中按一定比例抽取部分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送區內外重點院校進行評閱。評閱結果記入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評估總分。

  第五章 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管理

  第十五條 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是加強產、學、研相結合,培養工程應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徑。凡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首先必須經學院(系、部)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校外畢業設計(論文)要提前聯系好接收單位,落實指導教師,確定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把好審題關。各學院(系、部)要匯總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學號、姓名、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指導教師、指導教師職稱、單位、聯系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等匯總資料備查。

  第十六條 各學院(系、部)領導要重視和加強校外畢業設計(論文)的管理,應根據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人數、分布及遠近等實際情況,擬定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并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在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要定期同對方單位聯系,了解情況,加強指導和檢查。

  第十七條 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要嚴格遵守接收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聽從領導,虛心向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師傅學習,注意設備安全和人身安全。學校要求每位學生每月一次書面匯報畢業設計(論文)進展情況,書面匯報材料須經指導教師簽字蓋章后,用掛號信函寄回學院(系、部)辦公室。

  第十八條 學校將不定期檢查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學生的工作情況,檢查的方式有派人到畢業設計(論文)現場了解情況、電話聯系或掛號信函查詢等。若出現3次均找不到本人或接收單位反映人不在、去向不明之類情況,則該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按零分處理。

  第十九條 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結束時,必須將自己獨立完成的畢業論文、畢業設計說明書、實驗報告、設計圖紙及計算程序等有關資料收集齊全,整理成冊,并附上指導教師的評閱意見,交回學院(系、部)。

  第六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條 畢業設計(論文)經費為專項經費,由學校一次撥給,??顚S?。畢業設計(論文)經費超額部分不補貼,結余部分不上交,可作為下屆畢業設計(論文)的費用。但硬件課題少,經費結余多的單位,下年度畢業設計(論文)經費將予以減少。畢業設計(論文)經費將向與生產實踐、科研、教學改革相結合以及硬件設計制作較多的課題傾斜,畢業設計(論文)評優亦向此類課題傾斜。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自20**年1月1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各專業可根據本原則制定相應的管理條例。

篇3:職業學院成人教育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試行)

  職業學院成人教育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試行)

  畢業設計(論文)是教學過程中培養、提高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重要環節,是對學生所學知識的深度、鞏固程度以及解決問題能力的綜合性檢驗,也是對學校教學質量高低的綜合性檢驗。

  一、畢業設計(論文)教學環節的目的

  1、通過畢業設計(論文)使學生把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系統地總結鞏固和綜合應用,學會對畢業設計(論文)中的資料進行分析、綜合和提煉,提高綜合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為就業和從事本專業的技術工作打下基礎。

  2、通過畢業設計(論文)培養學生閱讀、查找與鉆研科技文獻、資料的能力,以擴大其在所學專業的專業知識面。

  3、通過設計計算或論文撰寫,提高計算、繪圖能力,寫作能力。

  總之,通過完整的畢業設計(論文)過程,達到培養提高學生獨立工作能力的目的。

  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組織

  成教部及各系(部)應高度重視和加強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管理、指導、檢查、考核和總結。

  1、成教部主要職責

  (1)成教部組織成立畢業設計(論文)的領導小組,負責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領導工作,制定每年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程序。

  (2)對畢業設計(論文)進行宏觀指導,直接解決有關的主要原則問題;

  (3)制定和完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的有關政策、制度和規章;

  (4)協調各有關部門為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必要的場地、設備;

  (5)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總結;

  (6)負責組建畢業設計(論文)終審小組,組織終審小組評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

  2、畢業設計(論文)系(部)職責

  (1)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和教學基本要求,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確定選題的范圍、工作量,論文或設計說明書的字數,圖紙量,中外文資料閱讀等)及進度要求做出明確的規定;

  (2)負責推薦終審小組,安排指導教師。

  (3)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總結。定期或不定期向成教部報告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展情況。

  3、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職責

  (1)認真、細致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試做和指導準備工作,作出畢業設計(論文)指導計劃;

  (2)給所指導的學生下達設計(論文)任務書,明確設計(論文)題目的目的任務和要求;

  (3)指導學生擬定畢業設計(論文)進度計劃;說明各階段的工作內容與方法;

  (4)指導和檢查學生畢業實習和收集資料;

  (5)定期進行答疑并檢查學生設計(論文)進度,每天要到設計室檢查、了解和指導設計情況;

  (6)審閱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作出恰當的審查評價意見。擬定初評等級。

  4、畢業設計(論文)學生要求

  (1)學生要充分認識畢業設計(論文)對提高自己專業素養和學習能力的重要性,虛心接受教師指導,刻苦鉆研、獨立思考、勇于實踐、敢于創新,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

  (2)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和要求,在指導教師指定的地點、范圍內進行畢業設計(論文)。

  (3)主動并定期向指導教師匯報畢業設計(論文)的進展情況,接受指導教師的檢查和指導。

  (4)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相關任務后,應按有關規定將畢業設計(論文)交指導教師。

  5、終審小組的職責

  (1)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下分專業設置畢業設計(論文)終審小組若干,終審小組負責畢業學生設計(論文)的終審工作,終審小組每組3人,設組長1人,組員2名。終審小組成員由專業所屬系(部)推薦,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任命,要求由講師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也可以聘請校外專家擔任。

  (2)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所完成的畢業設計(論文),通過指導教師的審查,獲得畢業設計(論文)終審資格方可進入終審程序。

  (3)終審小組組長組織終審小組成員對學生設計(論文)進行最終審查和評閱,負責評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最終成績,經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作為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唯一最終成績。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將成為審查學生畢業資格的重要依據。如果畢業設計(論文)二次終審仍不及格,將不能畢業。

  三、終審資格的審查

  1、在規定時間前,學生應將自己完成的畢業設計(論文)按裝釘要求裝釘成冊的畢業設計(論文)送指導教師審閱。指導教師要根據規范要求對畢業設計(論文)進行綜合評價,擬寫建議評定等級,作出是否進入終審資格的決定。

  2、屬下列情況的學生設計(論文)不得參加終審:

  (1)指導老師認定畢業設計(論文)未及格者;

  (2)不按規定時間提交設計(論文)者;

  (3)有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者。

  3、不能參加第一次終審的畢業設計(論文)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繼續修改,爭取能夠進入第二次終審。

  4、第二次終審時間定于第一次終審結束的二十五至三十天內進行。

  四、畢業設計(論文)分數的形成

  1、指導教師對設計(論文)的評分為四級制,指導教師對設計(論文)的評分僅作終審參考,不計入最終成績。

  2、終審小組對論文的評閱成績取三個組員的平均分折合成四級制形成。百分制折合成四級記分制的辦法:85分以上為優秀、76-84分為良好、60-75分為及格、59分以下為不及格。

  五、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具體要求

  1、關于畢業設計(論文)時間安排

  (1)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在第五學期確定畢業設計(論文)的程序安排,并交由所屬系(部)制定具體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方案,報成教部批準后實施。

  (2)畢業設計(論文)的撰寫和評審在第六學期進行,時間8周。

  2、關于畢業設計(論文)選題

  (1)畢業設計(論文)選題須符合所學的專業,不允許跨專業選題。

  (2)由所屬系(部)擬定參考選題。提供給學生的選題原則上只是要求學生選定方向,最終的設計(論文)題目可以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確定。

  (3)題目范圍不能過大,指導教師有權要求學生收窄設計(論文)題目范圍。

  3、關于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

  (1)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是學生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重要指導性文件,學生必須按照任務書的要求按時按質完成設計(論文)。

  (2)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由系(部)根據畢業設計或論文自行設計,指導教師負責填寫,于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以電子版形式下達給每個學生,學生在上交設計(論文)時將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打印出來并和設計(論文)一并裝訂。

  4、畢業設計(論文)撰寫標準和打印標準見附件2。

  5、畢業設計(論文)評分標準見附件3,附件4。

  六、畢業設計(論文)有關材料的處理。畢業設計(論文)一式三份,終審評定后送交成人教育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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