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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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2:小區網球場承包經營合同
小區網球場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現就位于z市z區z城小區內網球場承包事宜進行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合同達成協議;
一、承包項目:甲方同意將位于z市z區z大道131號z城小區內網球場(2個場)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
二、承包期限:
網球場承包期限:20**年6月1日-20**年5月31日,為期12個月。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費用:
網球場承包費用:每年按照¥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的承包費支付甲方,為期12個月。
2、支付方式:
網球場承包費支付:乙方于簽定合同辦理承包場地交付后5日內將總承包費¥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繳交給甲方。
3、保證金
乙方每年繳交網球場承包經營保證金¥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保證金自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繳交甲方。乙方若無違反本合同之條款并將網球場內設施設備保持完好交還甲方后,甲方在網球場承包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4、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各項費用,未按時繳納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2‰作為滯納金。
四、承包場地交付:
自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將承包項目交付乙方,雙方簽訂交接書,對場地現狀及附屬設施一一列出明細(見附表),由雙方簽名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收費標準和開放時間:
1、收費標準:網球場收費標準:白天元/小時,晚上元/小時。
2、開放時間:白天9:00--18:00;晚上 18:00--21:00 。
3、如遇臺風等特殊天氣的,網球場須暫停開放,乙方須提前與甲方溝通、協商,及時告知業戶。
六、合同說明:
1、甲方將場地的經營權及相關硬件承包給乙方,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費用。
2、場地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相關聘用和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費、水、電費(水、電費的收費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網球場經營用水、經營用電價格執行,水電表底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內雙方抄表簽名確認,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繳交上月產生的水電費用)。
3、乙方可用場地的名義在小區內進行本小區網球場宣傳,但需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且符合小區相關要求標準。
4、因天氣的原因乙方有權利縮短場地開放時間但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具體視天氣情況而定。
七、甲方權利與義務:
1、保證承包項目的權利無瑕疵,若有第三人主張權利,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保證按合同用水、用電的費用標準供給乙方充足的水、電,保證場地運營時照明系統的正常運行。
3、甲方有監督乙方工作的權利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自主經營。
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業主、外單位關系,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5、甲方應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網球場交付時保證各項設備完好。
6、甲方需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在小區的相關宣傳活動(廣告)。
八、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網球場不得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
3、乙方負責網球場的管理,在營業時間內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乙方需在營業期間內購買網球場公眾責任險,(相關保險單據在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4、乙方在使用網球場及相關設施設備時應科學合理使用,并承擔使用中出現的維修費用。
5、乙方工作人員須處理好與網球場顧客之間關系,工作時須規范嚴謹,不得議論顧客,在肢體上保持正常接觸,如有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應按期向甲方繳納承包費、水電費。
7、乙方承包經營網球場及附屬設施期間,應保證網球場及相關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
8、合同期滿,乙方將網球場、設施設備如數完好交還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損及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添置的設備歸乙方所有。
9、乙方在經營和宣傳時需甲方協調宣傳方式。
10、乙方需統一工作服。
九、處罰:
1、甲方未按照要求提供滿足乙方正常經營水、電,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市政停水、市政停電、管道線路故障等不可抗力及非甲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所導致的損害甲方無需賠償。
4、甲方發現乙方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網球場及對外招生,每次每人罰款¥200(大寫:貳佰元整)。
5、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人員作業期間嬉笑、打鬧,未按照網球場操作規范進行作業,發現每次處罰¥200元(大寫:貳佰元整)。
十、合同解除:
雙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解除合同。如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須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及預期利潤。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塌方等)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行解除,應退還全部押金和相應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管轄:
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有權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附件:《網球場物資清點一點表》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3:小區游泳池承包經營合同
小區游泳池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現就位于z市開發區z城小區內游泳池承包事宜進行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合同達成協議;
一、承包項目:甲方同意將位于z市z區z大道131號z城小區內游泳及相關配套建筑、設施設備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
二、承包期限:
游泳池承包期限:20**年6月1日-20**年9月30日,為期4個月。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費用:
游泳池承包費用:每月按照¥2000元整(大寫:貳仟元整)的承包費支付甲方,為期4個月,總承包費¥8000元整(大寫:捌仟元整)。
2、支付方式:
2.1、游泳池承包費支付:乙方于簽定合同辦理承包場地交付后5日內將總承包費¥8000元整(大寫:捌仟元整)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繳交給甲方。
保證金:
乙方每年繳交游泳池承包經營保證金¥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保證金自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繳交甲方。乙方若無違反本合同之條款并將游泳池內設備設施保持完好交還甲方后,甲方在游泳池承包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4、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各項費用,未按時繳納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2‰作為滯納金。
四、承包場地交付:
自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將承包項目交付乙方,雙方簽訂交接書,對場地現狀及附屬設施一一列出明細(見附表),由雙方簽名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收費標準和開放時間:
1、收費標準
1.1、游泳池收費標準:成人散票20元/張,兒童散票15元/張,成人十次會員卡(8折);160元/張,兒童十次會員卡(8折);120元/張。年卡、培訓班收費標準由乙方自行制定(符合市場實際情況,甲方可協調)。所有票卡有效期至20**年9月30日止。
2、開放時間:
2.1游泳池開放時間:6月1日-9月30日每天15:30-18:30;19:00-21:00。
3、每天18:30-19:00為救生員吃飯時間,為保障游泳池的安全,該時間段需對游泳池清場。
如遇臺風等特殊天氣的,游泳池須暫停開放,乙方須提前與甲方溝通、協商,及時告知業戶。
六、合同說明:
1、甲方將場地的經營權及相關硬件承包給乙方,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費用。
2、場地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相關聘用和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費、水、電費(水、電費的收費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游泳池、網球場經營用水、經營用電價格執行,水電表底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內雙方抄表簽名確認,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繳交上月產生的水電費用)。
3、乙方可用場地的名義在小區內進行本小區游泳池宣傳,但需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且符合小區相關要求標準。
4、因天氣的原因乙方有權利縮短場地開放時間但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具體視天氣情況而定。
七、甲方權利與義務:
1、保證承包項目的權利無瑕疵,若有第三人主張權利,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高危許可證、衛生證、營業執照齊全有效。
2、甲方保證按合同用水、用電的費用標準供給乙方充足的水、電,保證場地運營時照明系統的正常運行。
3、甲方有監督乙方工作的權利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自主經營。
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業主、外單位關系,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5、甲方應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如:水循環處理設備、吸塵機),游泳池交付時保證各項設備完好。
6、甲方需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在小區的相關宣傳活動(廣告)。
八、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游泳池不得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
3、乙方使用時游泳池相關設施設備時應科學合理使用,并承擔使用中出現的維修費用。
4、乙方負責游泳池的管理,在營業時間內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乙方需在營業期間內購買保額不低于¥80萬元(大寫:捌拾萬圓整)的游泳池公眾責任險,(相關保險單據在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5、乙方必須在游泳池場地內配備不少于3名救生人員,對游泳人員進行管理、看護,救生人員須取得相關資格證書(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6、乙方工作人員須處理好與游泳者之間關系,工作時須規范嚴謹,不得議論泳客,在肢體上保持正常接觸,如有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需加強游泳池衛生管理,保持環境衛生,每天定時檢測消毒,每周一次吸污,確保泳池水質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檢測標準,游泳池水質不達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的限期完成整改,因游泳池水質不達標所導致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經營范圍包含游泳池開放、飲料、游泳用品及相關商品的出售,不得經營違禁商品(相關經營需報甲方同意后出售)。
9、游泳池開放時間不得開設5人以上的培訓班。
10、乙方應按期向甲方繳納游泳池承包費、水電費。
11、乙方承包經營游泳池及附屬設施期間,應保證泳池及相關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
12、合同期滿,乙方將游泳池、房屋、設施設備如數完好交還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損及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添置的設備歸乙方所有。
13、乙方在經營和宣傳時需甲方協調宣傳方式。
14、乙方需統一工作服,統一口哨,甲方提供的救生器材除外。
九、處罰:
1、游泳池開放時間甲方發現乙方開設5人以上培訓班,發現每次處罰¥200元(大寫:貳佰元整)。
2、甲方發現乙方人員配置未按照相關要求配置,每次處罰¥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3、甲方未按照要求提供滿足乙方正常經營水、電,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市政停水、市政停電、管道線路故障等不可抗力及非甲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所導致的損害甲方無需賠償。
4、甲方發現乙方對小區業主(住戶)以外人員開放游泳池及對外招生,每次每人罰款¥200(大寫:貳佰元整)。
5、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人員作業期間嬉笑、打鬧,未按照救生員操作規范進行作業(見附件救生員操作標準),發現每次處罰¥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
十、合同解除:
雙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解除合同。如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須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及預期利潤。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塌方等)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行解除,應退還全部押金和相應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管轄:
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有權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附件1、《游泳池物資清點一覽表》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