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須知
第一條 小區實行住戶防火責任制,各住戶做好各自居室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二條 小區內樓道和出口必須保暢通無阻,不得占用或封堵,不得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或堆放家具和其他雜物。
第三條 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小區內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通風等設施。
第四條 小區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五條 小區內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料制品、木制品和其他廢棄物。(如有需要請向物業服務中心查詢指定地點)
第六條 安全使用燃氣,不能隨意動用燃氣管道閥門。如燃氣管道開關漏氣,需要及時通知物業服務中心派人維修,住戶要及時打開門窗,防止一切火種,以免發生爆炸引起火災。
第七條 使用瓶裝煤氣的住戶,應經常檢查瓶口、灶具是否有泄漏現象,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修理,避免發生爆炸引起火災。
第八條 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防止因超負荷用電而發生事故。
第九條 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范措施后,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第十條 不得亂丟煙頭及正在燃燒的物品;對家人及小孩進行教育,不要玩火。
第十一條 小區內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炮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劇毒物品。
第十二條 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物業服務中心及撥打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閘、燃氣開關,盡快脫離火區進行呼救,如果認為有能力,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迅速參與搶救。
篇2:物業公司員工消防安全須知
物業公司員工消防安全須知
為保證zz的安全,全體員工必須熟知消防知識,在遇到火情、火險時有序、有效地報警,并投入搶險。
一、消防知識和職責:
1.員工必須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消防知識學習和技能訓練,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技能。
2.熟悉本崗位的環境、設施和安全操作規程,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設備擺放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3.愛護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動、損壞。
4.不準私自拉接臨時電線或安裝電氣設備,如因工作需使用的,須經保衛部批準,經電工安裝檢查,試用后方能投入使用。
5.各部門需要動用明火,必須到保衛部申報,辦理動火證。
6.嚴禁在中心內各通道堆積物料和廢棄物,嚴禁焚燒物品。
7.嚴禁在非吸煙區內吸煙。
8.下班離崗時要做到電器斷電,不留火險隱患。
9.各部門人員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章動火者有權制止、報告。
10.員工遇有火情無法自救時,應使用防火栓旁邊的報警裝置立即通報消防中心(紅色方形盒中間為圓形玻璃,標有英文FIRE,打碎玻璃,按鈕即可),同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的發展,搶救貴重物資及重要文件檔案、疏散賓客,并救護傷員。
二、報警程序:
1.員工發現火險隱患,應以主人翁責任感,報部門負責人及保衛部采取措施,嚴重時直接報消防中心。消防中心電話為6*****。
2.員工遇初級火情應立即向消防中心報警,同時使用消防器材進行自救,滅火后將詳情報部門負責人及保衛部。
3.任何員工不得擅自對外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