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貸款抵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筑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貸款用途為。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所有權證一并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并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
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著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著物的,該定著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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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業抵押銀行貸款合同
物業抵押銀行貸款合同
鑒于中國銀行____分行(以下簡稱“中行”)應____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的要求,就聯合牽頭人為A公司安排的銀團貸款,同意向____公司(以下簡稱“代理行”)和____銀行(以下簡稱“聯合牽頭行”)出具擔保函,A公司及其股東,即B公司(以下簡稱“股東”)與中行簽訂本行業股權抵押簡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證承擔以下責任:
第一條 A公司同意將____大廈的建筑物及其所屬的一切設施、財產、A公司的營業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權利(以下統稱“一切資產”)抵押給中行,中行對一切資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股東同意將上述一切資產的股東所有權及股東對A公司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股權”)抵押給中行,但股東在本抵押合同項下對中行的責任只限于其股權。
第二條 在____大廈的建造期間,由于一切資產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將與____大廈的建造有關的以其為“受益人”、“臺頭人”、“收貨人”的履約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及其一切有價證券與物權憑證先行抵押給中行。在____大廈建筑物區屬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設備、材料、財產等也抵押給中行。
第三條 ____大廈建成開業后,A公司同意將其所擁有的一切資產,無論是固定資產或是流動資產,無論是現時或將來存放在任何銀行的任何種類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壓給中行。
第四條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賦予的權力之前,A公司有權使用和經營____大廈,并且在正常的業務范圍內運用一切資產。
第五條 在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對____大廈建造有關的履約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的任何賠償,需付給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廈和維持正常營業及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在A公司沒有違反貸款合同中償還貸款本金及所發生的利息的規定,并且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貸款協議和股東間簽訂的____公司合同(以下簡稱為“合資合同”)的規定給股東分配紅利,已分配的紅利為股東的私有財產,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條 A公司和股東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擔保函項下的付款責任,向銀團償還了部分或全部擔保金額,或A公司、或股東違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條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東收到中行發出書面通知書七天后可自動取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東在上述七天之內,按照要求補償中行的一切損失或彌補該違約行為外,中行將不實施其取得所有權的權力。
第八條 (1)A公司和股東同意:中行一經獲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即可自己或通過一個指定人占有并按商業做法經營____大廈,或在各股東先行決定不購買____大廈后,中行隨意處理一切資產和股權。其順序為:中行和各股東將對價格進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內無法在買賣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中行即可以出售時能夠取得的最好價格,自由地向任何購買者包括各股東出售其在__大廈中的權益(但應考慮各股東推薦的可能的購買者)。
(2)中行可用經營或出售所得的款項來補償其損失。
(3)如果營業或出售所得足以補償中行所受損失,所??铐棇⒏鶕腺Y合同中各方的權利支付給A公司或其股東。如果A公司或其股東已補償了中行所受損失,從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廈,一切資產和股權將退給A公司和各股東。
第九條 A公司和股東向中行保證:
(1)A公司、B公司在____注冊登記,均為信譽良好的法人。與本合同有關的各方簽字人均是經過各該方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授權批準的代表,有權代表該方簽訂本合同。
(2)A公司按時向中行提供____大廈在建造中和經營中的有關文件和財務報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大廈的建設、經營情況和收支狀況。
(3)中行有權審查A公司的一切帳目和業務檔案,有權出席旁聽A公司舉行的董呈會議(無投票權),對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A公司對____大廈的一切資產妥善維修和保養,并按資產的實際價值投保各種必要的保險。
(5)未經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銀行、企業或私人借款,但中行應同意A公司發展其正常業務的貸款,包括流動資金。即使經同意借款后,其它債權人的權益不得先于中行(聯合牽頭人組織的銀行貸款除外)。
(6)未經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轉讓、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其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經營范圍內的補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協議,及正常經營范圍之內的其它業務除外,當任何一個股東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該受讓人必須是中行認可的。股東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受讓人承擔。本條款的解釋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礙____大廈在正常的業務范圍內的經營。
第十條 由本抵押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得到解決,應交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最終的。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按下列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當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
中國銀行____分行 信貸部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回號: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回號: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回號:____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通訊來往:
1.如果以電傳發出,以收到電傳回號;
2.如果以信件發出,發送至上述地址即視為妥善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已經公布并生效的一切與抵押有關的適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國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參照國際商業慣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抵押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為貸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為止。如果中行根據保函履行了其付款義務,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將延至中行保函項下所付金額全部得到償還時為止。
第十四條 執行本抵押合同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證費將由A公司負擔。
第十五條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國銀行_______分行(蓋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A公司:(蓋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B公司:(蓋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訂立合同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訂立合同地點:________
篇3:房地產抵押貸款確認書
致: 銀行(債權人)
就本人購買位于**市**鎮**村**路**.**居 期 幢/座 層 號商品房/商鋪/車位(以下稱“抵押物”)向貴行申請抵押貸款一事,鑒于中山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貸款保證人、債權受讓人)為本人之抵押貸款進行保證擔保,本人特在此就下述事項予以確認:
在因本人不按時還貸款或有其他違反貸款合同規定的情形,致使保證人中山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被追究責任的,自保證人代本人償還債務之日起,本人無條件同意債權人將其基于抵押貸款合同所享有的全部權利(包括抵押權)轉移給保證人,保證人自受讓權利之日起享有對本人的追索權和對抵押物的優先權。
本人并在此明確:債權的轉移必須以債權受讓人代本人償還債務為前提。
本確認書自發出之日起生效。
確認人(債務人):
身份證號碼:
二O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