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城市交通擁堵治理五年行動方案
隨著象山縣社會經濟和旅游業的快速發展,城鎮機動車保有量顯著增長,交通資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擁堵問題日趨嚴重,并已成為影響居民日常出行的重大民生問題。為有效解決象山縣中心城區的交通擁堵問題,進一步改善城市發展環境和居民出行條件,根據浙江省和寧波市兩級政府有關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的總體部署和任務要求,結合象山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
象山城區交通擁堵問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交通供需不平衡,主要表現為道路交通設施的供給總量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交通需求,由此引起核心區域相關路段和交叉口流量過大、擁堵嚴重;二是交通秩序不規范,主要表現為中心城區違章停車、機非干擾、行人違章等現象嚴重,由此導致道路交通設施的功能無法得到充分發揮,加劇了城市交通擁堵。象山縣城市交通問題解決的總體思路是繼續加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擴大交通供給;著力整頓貨運交通和三輪車,凈化交通環境;嚴厲整頓各類交通違章現象,優化交通秩序。
根據以上思路,象山城區交通擁堵的治理將遵循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控制小汽車需求、大力優化交通秩序、優化完善路網結構等四大基本原則,大力推進“五大行動”,即交通違章整頓行動、道路網絡完善行動、公共交通提升行動、停車體系優化行動、交通管理提升行動,至20**年底前基本解決象山城市交通擁堵問題,建立起“交通供給完備、交通需求合理、交通秩序優良”的城市交通體系。五年后在機動車數量仍舊得到較大增長的情況下,實現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由現狀的3.1%提高到10%以上,主要干道平均行程車速由現狀的22.3公里每小時提高到35公里每小時以上,通勤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下。
二、實施路徑
象山城區交通問題將主要通過調節供需平衡和規范交通秩序兩個方面進行解決,由此可衍生為擴大交通供給、控制交通需求、提升交通管理三方面的實施路徑。從實施效果來看,提升交通管理是挖掘道路交通潛力的工作手段,其投入成本低、成效收益大,是城市交通擁堵治理中優先選擇的提升措施;擴大交通供給是完善城市交通系統的重要保障,其投入成本高、實施周期長,但是城市交通擁堵治理中必須選擇的優化措施;調節交通需求是解決城市交通問題的根本途徑,其社會影響大、實施難度高,但是城市交通擁堵治理中必須選擇的根本出路。以上三部分工作內容雖互有側重,但相互支撐,是需共同配合實施的整體。
根據總體思想、原則和目標,根據省市兩級政府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的相關部署和要求,結合象山縣目前實際情況,象山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可分近期、中期、遠期三個階段有步驟、有重點、分層次協調推進。
——近期(20**年-20**年):以提升交通管理為主,擴大交通供給為輔。通過交通違章的整治,規范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通行秩序及機動車輛的停車秩序;通過交通組織的優化,分流外部貨運交通,促進內部交通微循環,提高交通運行的效率;通過科技設施的投入,優化信號配時,加大交通誘導,提升交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同時,啟動建設交通組織優化所必須的配套改造工程。
——中期(20**年-20**年),以擴大交通供給為主,調節交通需求為輔。通過完善外圍快速通道,分流城區內外交通;通過打通瓶頸路段,完善城區整體路網結構體系;通過改造重要路段和交叉口,消除交通瓶頸;通過加大公交發展投入,提升公交的服務水平。同時,根據建設完成后的道路條件,及時優化相應的交通組織。
——遠期(20**年及以后),以調節交通需求為主,優化交通管理為輔。通過公交發展引導城市空間布局優化,通過城市空間布局優化進一步強化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體系中的主導地位;通過需求管理,充分發揮政策引導和經濟杠桿作用,實現交通供需動態平衡;通過以“加強停車管理”為抓手,遏制小汽車在核心區的出行需求,加快外圍區停車設施建設,優化停車結構;通過交通出行結構優化,大幅提高公交出行比例,有效緩解城市交通擁堵。
三、行動計劃
象山城區交通擁堵問題的解決,必須從“建”和“管”兩方面聯合著手,“挖潛量、優存量、均流量”,全面實施五大行動:
一是交通違章整頓行動。加大交通管理與執法力度,盡力開辟停車設施,嚴厲取締現狀城區道路普遍存在的違章占道停車現象,疏堵結合,真正做到“車歸其位”;加大非機動車違章的整治力度,特別是電瓶車和人力三輪車的違章,真正做到“各行其道”。通過交通違章的整頓,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二是道路網絡完善行動。建設外圍快速分流道路,促進內外交通和客貨交通分流;打通城區內部斷頭路,并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完善內部道路網絡。最終形成以外圍快速道路為骨架,主次干路為支撐,支路網為補充,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道路網絡體系,為公共交通的發展提供必要的資源保障。
三是公共交通提升行動。加大公交資金投入,擴充公交線網,提高公交覆蓋率;加強公交專用道建設和公交港灣式車站改造,提高公交的路權優先保障;提升公交服務質量,提高居民乘坐公交的舒適度。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切實提高公交的吸引力,提高交通出行結構中的公交出行比例。
四是停車體系優化行動。擴大停車設施供給,特別是公共停車場的建設,并強化停車設施空間布局。加強停車管理,規范有序停車,提高停車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利用價格杠桿進一步調控停車需求,優化停車選擇,達到減少小汽車出行的目的。
五是交通管理提升行動。優化城區內部的交通組織,提高交通管理的精細化水平;加大城區智能交通設施的投入,啟動新一輪智能交通設施建設,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以此達到交通管理方案的科學合理,并實現道路交通狀況的實時監測、交通信息實時發布等,為居民出行提供便捷交通服務。
四、工作任務與職責
(一)近期工作任務
(1)整治交通違章行為。加大交通違章的整治力度,特別是電瓶車、人力三輪車、行人的違章及機動車的違章停車現象,做到“各行其道、車歸其位”,凈化城區內部的交通環境。
(2)調整禁貨管制區域。在原禁貨管制區域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禁貨管制區域,在象山港路、城西路、城東路、東風路、塔山路、巨鷹路所在范圍內的道路上,06:00-22:00禁止0.8噸以上貨運機動車行駛。
(3)調整三輪車管制方案。全天禁止人力三輪車在象山港路、沿海南線、天安路、東谷路、靖南大街所在范圍的道路上行駛。機動三輪車對環境和交通影響很大,將在近期完全取締。
(4)重點片區交通秩序整治。重點開展象山港路-東谷路-西街-城西路片區、象山港路-巨鷹路-塔山路-東谷路片區、丹河路-巨鷹路-象山港路-新豐路片區和新豐路-象山港路-白鶴路-丹山路片區等四個片區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優化調整交通組織,促進內部交通微循環。
(5)重點路段交通秩序優化。重點開展建設路、靖南大街、丹峰路、象山港路改造工作,減少公交車??繉β范谓煌ǖ母蓴_,提升路段的通行能力。
(6)重點交叉口交通秩序提升。重點開展象山港路-城西路交叉口、沿海南線-象山港路交叉口、天安路-象山港路交叉口、丹峰路-天安路交叉口、天安路-靖南大街交叉口、天安路-建設路交叉口、新華路-丹峰路交叉口、東谷路-靖南大街交叉口、靖南大街-巨鷹路交叉口、象山港路-巨鷹路交叉口、丹南路-新豐路交叉口、象山港路-西谷路交叉口的改造工作,提升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7)交通管理設施提升。對現狀城區內部的指路指路標志及禁令、限速等交通標志進行排摸、梳理和更新,做到信息的簡潔、明了和準確。
(8)停車難突出問題解決。一是通過資源挖潛,充分挖掘現狀城區特別是老城區內部的用地資源來建設公共停車場;二是通過編制停車問題解決五年行動計劃,系統性地解決城區內部的停車問題。
(二)中期工作任務
(1)繼續調整禁貨管制區域。在原禁貨管制區域的基礎上,繼續深化禁貨管制區域,在巨鷹路、象山河路、天安路所在范圍內的道路上(不含邊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噸以上貨運機動車行駛。
(2)繼續調整三輪車管制方案。在象山港路以北完全禁止人力三輪車的行駛。
(3)繼續進行交通管理設施提升。推進智能交通系統建設工程,對中心區的主要路口安裝SCATS信號控制系統,并配以高清視頻監視系統和新型電子警察系統。同時啟動建設中心區動靜態交通誘導系統。
(4)完善城區道路網絡體系。打通東谷路等瓶頸路和斷頭路、提升環城西路等外圍快速通道,新建規劃五路等骨架道路。
(5)推進停車體系建設。摸查中心城區停車供給資源,清理整頓停車資源擅自改變用途、占用、出租等現象;結合城市拆違行動,增加公共停車設施供給;制訂《象山縣建設工程停車配建指標》,進一步優化和提高各類建設工程的停車配建標準;研究并加大居住小區停車供應,充分利用公園綠地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
(三)遠期工作任務
(1)加強停車系統管理。以嚴格的停車管理遏制交通需求過快增長,逐步取消免費停車供給,進一步提高停車收費基準價,拉大停車費地域差、路內路外差,以價格杠桿調節停車需求,調控中心城區停車需求,逐步減少路內停車泊位;對違法停車進行嚴格管理,大幅降低道路違停車輛數量。
(2)繼續加強交通管理。繼續深化禁貨管制區域,在巨鷹路、濱海大道、來薰路、丹山路、新豐路所在范圍內的道路上(不含邊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噸以上貨運機動車行駛。同時,通過合理的交通組織和交通分流,真正實現城區內部客運交通與貨運交通分離、內部交通和過境交通分離,凈化城區內部的交通環境。
(3)繼續完善骨架路網。針對南部行政中心和大目灣新城的全面投入使用以及甬臺溫復線南段的建成通車,完善相關骨架道路與高速茅洋出口、南部行政中心和大目灣新城之間的溝通,有效減少穿城交通的流量。
(4)大力發展城區公共交通。充分實行“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發展理念,加大公共交通的財政投入,通過優化公交現網、提升公交出行的舒適度和便捷性來提高公交出行的吸引力,切實提高居民的公交出行比例。在此基礎上,逐步取締人力三輪車。
(5)強化交通需求管理。鼓勵發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和單位班車服務,擴大錯時上下班范圍,有條件推進彈性工作制。通過提高核心區域的停車收費來抑制核心區域的小汽車出行比例。同時,結合浙江省和寧波市整體的交通需求管理和機動車總量調控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象山縣的交通需求管理和機動車總量調控措施。
(四)工作職責分解
象山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任務及職責分解詳見附件。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公安、城建、交通、規劃、城管、發改、國土等縣級相關單位為成員的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統籌安排工作進程,協調解決存在問題,有效保障工作推進。
(二)政策保障。結合象山縣實際,進一步加強交通擁堵治理的政策保障,在資金、土地、人力等方面加大投入。積極吸引各方資本進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優先安排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用地,并結合科研院所,提高交通擁堵治理工作的科技和智力保障。
(三)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的監督和考評機制,充分運用行政監察、政務督查等手段,強化對各項工作的監督、考評,并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和重點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表揚;對責任心缺乏、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參照相關規章制度予以懲處。
附件:
象山城區交通擁堵治理工作任務及職責分解
階段
序號
工作任務
工作內容
責任單位
配合單位
備注
近期(20**)近期(20**)
1整治交通違章行為
1、加大交通違章的整治力度,特別是電瓶車、人力三輪車、行人的違章及機動車的違章停車現象。
縣公安局
——調整禁貨管制區域
1、在巨鷹路、象山河路、天安路所在范圍內的道路上(不含邊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噸以上貨運機動車行駛。
縣公安局
縣交通局、縣住建局
調整三輪車管制方案
1、全天禁止人力三輪車在象山港路、沿海南線、天安路、東谷路、靖南大街所在范圍的道路上行駛。
2、機動三輪車對環境和交通影響很大,將在近期完全取締。
縣公安局——重點片區交通秩序整治
3、重點開展象山港路-東谷路-西街-城西路片區、象山港路-巨鷹路-塔山路-東谷路片區、丹河路-巨鷹路-象山港路-新豐路片區和新豐路-象山港路-白鶴路-丹山路片區等四個片區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優化調整交通組織,促進內部交通微循環。
縣公安局
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規劃局
5重點交叉口交通秩序提升
1、象山港路-環城西路交叉口
2、沿海南線-象山港路交叉口
3、天安路-象山港路交叉口
4、丹峰路-天安路交叉口
5、天安路-靖南大街交叉口
6、天安路-建設路交叉口
7、新華路-丹峰路交叉口
8、東谷路-靖南大街交叉口
9、靖南大街-巨鷹路交叉口
10、象山港路-巨鷹路交叉口
11、丹南路-新豐路交叉口
12、象山港路-西谷路交叉口
縣公安局、縣住建局
縣規劃局、縣城管局、縣財政局
6交通管理設施提升
1、對現狀城區內部的指路系統進行更新;
2、對現狀城區內部的禁令、限速等交通標志進行排摸和梳理;
縣公安局
縣財政局
中期(20**-20**)
中期(20**-20**)
1繼續調整禁貨管制區域。
1、在巨鷹路、象山河路、天安路所在范圍內的道路上(不含邊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噸以上貨運機動車行駛。
繼續調整三輪車管制方案
1、在象山港路以北完全禁止人力三輪車的行駛
繼續進行交通管理設施提升
1、繼續推進智能交通系統二期建設工程,對中心區主要個路口安裝SCATS信號控制系統,并配以高清視頻監視系統和新型電子警察系統;
2、啟動建設中心區動靜態交通誘導系統。
縣公安局
縣財政局
完善城區道路網絡體系
1、打通東谷路等瓶頸路和斷頭路;
2、提升環城西路等外圍快速通道;
3、新建規劃五路等骨架道路。
縣規劃局、縣住建局
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城管局
5推進停車體系建設
1、摸查中心城區停車供給資源,清理整頓停車資源擅自改變用途、占用、出租等現象;
2、結合城市拆違行動,增加公共停車設施供給;
3、制訂《象山縣建設工程停車配建指標》,進一步優化和提高各類建設工程的停車配建標準;
4、研究并加大居住小區停車供應,充分利用公園綠地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
縣規劃局、縣住建局
縣公安局、縣城管局、縣財政局
遠期(20**-20**)
1繼續進行交通管理設施提升
1、繼續深化禁貨管制區域,在巨鷹路、濱海大道、來薰路、丹山路、新豐路所在范圍內的道路上(不含邊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噸以上貨運機動車行駛
縣發改局、縣國土局、縣規劃局
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城管局
加強停車系統管理
1、以嚴格的停車管理遏制交通需求過快增長,逐步取消免費停車供給,進一步提高停車收費基準價,逐步減少路內停車泊位;
2、對違法停車進行嚴格管理,大幅降低道路違停車輛數量。
縣發改局、縣公安局
縣交通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財政局
強化交通需求管理
1、鼓勵發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和單位班車服務,擴大錯時上下班范圍,有條件推進彈性工作制;
2、通過提高核心區域的停車收費,進行交通需求管理。
縣發改局、縣公安局
縣交通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財政局
篇2:縣城市交通擁堵治理五年行動方案
象山縣城市交通擁堵治理五年行動方案
隨著象山縣社會經濟和旅游業的快速發展,城鎮機動車保有量顯著增長,交通資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擁堵問題日趨嚴重,并已成為影響居民日常出行的重大民生問題。為有效解決象山縣中心城區的交通擁堵問題,進一步改善城市發展環境和居民出行條件,根據浙江省和寧波市兩級政府有關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的總體部署和任務要求,結合象山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
象山城區交通擁堵問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交通供需不平衡,主要表現為道路交通設施的供給總量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交通需求,由此引起核心區域相關路段和交叉口流量過大、擁堵嚴重;二是交通秩序不規范,主要表現為中心城區違章停車、機非干擾、行人違章等現象嚴重,由此導致道路交通設施的功能無法得到充分發揮,加劇了城市交通擁堵。象山縣城市交通問題解決的總體思路是繼續加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擴大交通供給;著力整頓貨運交通和三輪車,凈化交通環境;嚴厲整頓各類交通違章現象,優化交通秩序。
根據以上思路,象山城區交通擁堵的治理將遵循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控制小汽車需求、大力優化交通秩序、優化完善路網結構等四大基本原則,大力推進“五大行動”,即交通違章整頓行動、道路網絡完善行動、公共交通提升行動、停車體系優化行動、交通管理提升行動,至20**年底前基本解決象山城市交通擁堵問題,建立起“交通供給完備、交通需求合理、交通秩序優良”的城市交通體系。五年后在機動車數量仍舊得到較大增長的情況下,實現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由現狀的3.1%提高到10%以上,主要干道平均行程車速由現狀的22.3公里每小時提高到35公里每小時以上,通勤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下。
二、實施路徑
象山城區交通問題將主要通過調節供需平衡和規范交通秩序兩個方面進行解決,由此可衍生為擴大交通供給、控制交通需求、提升交通管理三方面的實施路徑。從實施效果來看,提升交通管理是挖掘道路交通潛力的工作手段,其投入成本低、成效收益大,是城市交通擁堵治理中優先選擇的提升措施;擴大交通供給是完善城市交通系統的重要保障,其投入成本高、實施周期長,但是城市交通擁堵治理中必須選擇的優化措施;調節交通需求是解決城市交通問題的根本途徑,其社會影響大、實施難度高,但是城市交通擁堵治理中必須選擇的根本出路。以上三部分工作內容雖互有側重,但相互支撐,是需共同配合實施的整體。
根據總體思想、原則和目標,根據省市兩級政府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的相關部署和要求,結合象山縣目前實際情況,象山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可分近期、中期、遠期三個階段有步驟、有重點、分層次協調推進。
——近期(20**年-20**年):以提升交通管理為主,擴大交通供給為輔。通過交通違章的整治,規范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通行秩序及機動車輛的停車秩序;通過交通組織的優化,分流外部貨運交通,促進內部交通微循環,提高交通運行的效率;通過科技設施的投入,優化信號配時,加大交通誘導,提升交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同時,啟動建設交通組織優化所必須的配套改造工程。
——中期(20**年-20**年),以擴大交通供給為主,調節交通需求為輔。通過完善外圍快速通道,分流城區內外交通;通過打通瓶頸路段,完善城區整體路網結構體系;通過改造重要路段和交叉口,消除交通瓶頸;通過加大公交發展投入,提升公交的服務水平。同時,根據建設完成后的道路條件,及時優化相應的交通組織。
——遠期(20**年及以后),以調節交通需求為主,優化交通管理為輔。通過公交發展引導城市空間布局優化,通過城市空間布局優化進一步強化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體系中的主導地位;通過需求管理,充分發揮政策引導和經濟杠桿作用,實現交通供需動態平衡;通過以“加強停車管理”為抓手,遏制小汽車在核心區的出行需求,加快外圍區停車設施建設,優化停車結構;通過交通出行結構優化,大幅提高公交出行比例,有效緩解城市交通擁堵。
三、行動計劃
象山城區交通擁堵問題的解決,必須從“建”和“管”兩方面聯合著手,“挖潛量、優存量、均流量”,全面實施五大行動:
一是交通違章整頓行動。加大交通管理與執法力度,盡力開辟停車設施,嚴厲取締現狀城區道路普遍存在的違章占道停車現象,疏堵結合,真正做到“車歸其位”;加大非機動車違章的整治力度,特別是電瓶車和人力三輪車的違章,真正做到“各行其道”。通過交通違章的整頓,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二是道路網絡完善行動。建設外圍快速分流道路,促進內外交通和客貨交通分流;打通城區內部斷頭路,并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完善內部道路網絡。最終形成以外圍快速道路為骨架,主次干路為支撐,支路網為補充,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道路網絡體系,為公共交通的發展提供必要的資源保障。
三是公共交通提升行動。加大公交資金投入,擴充公交線網,提高公交覆蓋率;加強公交專用道建設和公交港灣式車站改造,提高公交的路權優先保障;提升公交服務質量,提高居民乘坐公交的舒適度。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切實提高公交的吸引力,提高交通出行結構中的公交出行比例。
四是停車體系優化行動。擴大停車設施供給,特別是公共停車場的建設,并強化停車設施空間布局。加強停車管理,規范有序停車,提高停車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利用價格杠桿進一步調控停車需求,優化停車選擇,達到減少小汽車出行的目的。
五是交通管理提升行動。優化城區內部的交通組織,提高交通管理的精細化水平;加大城區智能交通設施的投入,啟動新一輪智能交通設施建設,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以此達到交通管理方案的科學合理,并實現道路交通狀況的實時監測、交通信息實時發布等,為居民出行提供便捷交通服務。
四、工作任務與職責
(一)近期工作任務
(1)整治交通違章行為。加大交通違章的整治力度,特別是電瓶車、人力三輪車、行人的違章及機動車的違章停車現象,做到“各行其道、車歸其位”,凈化城區內部的交通環境。
(2)調整禁貨管制區域。在原禁貨管制區域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禁貨管制區域,在象山港路、城西路、城東路、東風路、塔山路、巨鷹路所在范圍內的道路上,06:00-22:00禁止0.8噸以上貨運機動車行駛。
(3)調整三輪車管制方案。全天禁止人力三輪車在象山港路、沿海南線、天安路、東谷路、靖南大街所在范圍的道路上行駛。機動三輪車對環境和交通影響很大,將在近期完全取締。
(4)重點片區交通秩序整治。重點開展象山港路-東谷路-西街-城西路片區、象山港路-巨鷹路-塔山路-東谷路片區、丹河路-巨鷹路-象山港路-新豐路片區和新豐路-象山港路-白鶴路-丹山路片區等四個片區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優化調整交通組織,促進內部交通微循環。
(5)重點路段交通秩序優化。重點開展建設路、靖南大街、丹峰路、象山港路改造工作,減少公交車??繉β范谓煌ǖ母蓴_,提升路段的通行能力。
(6)重點交叉口交通秩序提升。重點開展象山港路-城西路交叉口、沿海南線-象山港路交叉口、天安路-象山港路交叉口、丹峰路-天安路交叉口、天安路-靖南大街交叉口、天安路-建設路交叉口、新華路-丹峰路交叉口、東谷路-靖南大街交叉口、靖南大街-巨鷹路交叉口、象山港路-巨鷹路交叉口、丹南路-新豐路交叉口、象山港路-西谷路交叉口的改造工作,提升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7)交通管理設施提升。對現狀城區內部的指路指路標志及禁令、限速等交通標志進行排摸、梳理和更新,做到信息的簡潔、明了和準確。
(8)停車難突出問題解決。一是通過資源挖潛,充分挖掘現狀城區特別是老城區內部的用地資源來建設公共停車場;二是通過編制停車問題解決五年行動計劃,系統性地解決城區內部的停車問題。
(二)中期工作任務
(1)繼續調整禁貨管制區域。在原禁貨管制區域的基礎上,繼續深化禁貨管制區域,在巨鷹路、象山河路、天安路所在范圍內的道路上(不含邊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噸以上貨運機動車行駛。
(2)繼續調整三輪車管制方案。在象山港路以北完全禁止人力三輪車的行駛。
(3)繼續進行交通管理設施提升。推進智能交通系統建設工程,對中心區的主要路口安裝SCATS信號控制系統,并配以高清視頻監視系統和新型電子警察系統。同時啟動建設中心區動靜態交通誘導系統。
(4)完善城區道路網絡體系。打通東谷路等瓶頸路和斷頭路、提升環城西路等外圍快速通道,新建規劃五路等骨架道路。
(5)推進停車體系建設。摸查中心城區停車供給資源,清理整頓停車資源擅自改變用途、占用、出租等現象;結合城市拆違行動,增加公共停車設施供給;制訂《象山縣建設工程停車配建指標》,進一步優化和提高各類建設工程的停車配建標準;研究并加大居住小區停車供應,充分利用公園綠地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
(三)遠期工作任務
(1)加強停車系統管理。以嚴格的停車管理遏制交通需求過快增長,逐步取消免費停車供給,進一步提高停車收費基準價,拉大停車費地域差、路內路外差,以價格杠桿調節停車需求,調控中心城區停車需求,逐步減少路內停車泊位;對違法停車進行嚴格管理,大幅降低道路違停車輛數量。
(2)繼續加強交通管理。繼續深化禁貨管制區域,在巨鷹路、濱海大道、來薰路、丹山路、新豐路所在范圍內的道路上(不含邊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噸以上貨運機動車行駛。同時,通過合理的交通組織和交通分流,真正實現城區內部客運交通與貨運交通分離、內部交通和過境交通分離,凈化城區內部的交通環境。
(3)繼續完善骨架路網。針對南部行政中心和大目灣新城的全面投入使用以及甬臺溫復線南段的建成通車,完善相關骨架道路與高速茅洋出口、南部行政中心和大目灣新城之間的溝通,有效減少穿城交通的流量。
(4)大力發展城區公共交通。充分實行“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發展理念,加大公共交通的財政投入,通過優化公交現網、提升公交出行的舒適度和便捷性來提高公交出行的吸引力,切實提高居民的公交出行比例。在此基礎上,逐步取締人力三輪車。
(5)強化交通需求管理。鼓勵發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和單位班車服務,擴大錯時上下班范圍,有條件推進彈性工作制。通過提高核心區域的停車收費來抑制核心區域的小汽車出行比例。同時,結合浙江省和寧波市整體的交通需求管理和機動車總量調控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象山縣的交通需求管理和機動車總量調控措施。
(四)工作職責分解
象山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任務及職責分解詳見附件。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公安、城建、交通、規劃、城管、發改、國土等縣級相關單位為成員的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統籌安排工作進程,協調解決存在問題,有效保障工作推進。
(二)政策保障。結合象山縣實際,進一步加強交通擁堵治理的政策保障,在資金、土地、人力等方面加大投入。積極吸引各方資本進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優先安排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用地,并結合科研院所,提高交通擁堵治理工作的科技和智力保障。
(三)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的監督和考評機制,充分運用行政監察、政務督查等手段,強化對各項工作的監督、考評,并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和重點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表揚;對責任心缺乏、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參照相關規章制度予以懲處。
附件:
象山城區交通擁堵治理工作任務及職責分解
階段
序號
工作任務
工作內容
責任單位
配合單位
備注
近期(20**)近期(20**)
1整治交通違章行為
1、加大交通違章的整治力度,特別是電瓶車、人力三輪車、行人的違章及機動車的違章停車現象。
縣公安局
——調整禁貨管制區域
1、在巨鷹路、象山河路、天安路所在范圍內的道路上(不含邊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噸以上貨運機動車行駛。
縣公安局
縣交通局、縣住建局
調整三輪車管制方案
1、全天禁止人力三輪車在象山港路、沿海南線、天安路、東谷路、靖南大街所在范圍的道路上行駛。
2、機動三輪車對環境和交通影響很大,將在近期完全取締。
縣公安局——重點片區交通秩序整治
3、重點開展象山港路-東谷路-西街-城西路片區、象山港路-巨鷹路-塔山路-東谷路片區、丹河路-巨鷹路-象山港路-新豐路片區和新豐路-象山港路-白鶴路-丹山路片區等四個片區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優化調整交通組織,促進內部交通微循環。
縣公安局
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規劃局
5重點交叉口交通秩序提升
1、象山港路-環城西路交叉口
2、沿海南線-象山港路交叉口
3、天安路-象山港路交叉口
4、丹峰路-天安路交叉口
5、天安路-靖南大街交叉口
6、天安路-建設路交叉口
7、新華路-丹峰路交叉口
8、東谷路-靖南大街交叉口
9、靖南大街-巨鷹路交叉口
10、象山港路-巨鷹路交叉口
11、丹南路-新豐路交叉口
12、象山港路-西谷路交叉口
縣公安局、縣住建局
縣規劃局、縣城管局、縣財政局
6交通管理設施提升
1、對現狀城區內部的指路系統進行更新;
2、對現狀城區內部的禁令、限速等交通標志進行排摸和梳理;
縣公安局
縣財政局
中期(20**-20**)
中期(20**-20**)
1繼續調整禁貨管制區域。
1、在巨鷹路、象山河路、天安路所在范圍內的道路上(不含邊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噸以上貨運機動車行駛。
繼續調整三輪車管制方案
1、在象山港路以北完全禁止人力三輪車的行駛
繼續進行交通管理設施提升
1、繼續推進智能交通系統二期建設工程,對中心區主要個路口安裝SCATS信號控制系統,并配以高清視頻監視系統和新型電子警察系統;
2、啟動建設中心區動靜態交通誘導系統。
縣公安局
縣財政局
完善城區道路網絡體系
1、打通東谷路等瓶頸路和斷頭路;
2、提升環城西路等外圍快速通道;
3、新建規劃五路等骨架道路。
縣規劃局、縣住建局
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城管局
5推進停車體系建設
1、摸查中心城區停車供給資源,清理整頓停車資源擅自改變用途、占用、出租等現象;
2、結合城市拆違行動,增加公共停車設施供給;
3、制訂《象山縣建設工程停車配建指標》,進一步優化和提高各類建設工程的停車配建標準;
4、研究并加大居住小區停車供應,充分利用公園綠地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
縣規劃局、縣住建局
縣公安局、縣城管局、縣財政局
遠期(20**-20**)
1繼續進行交通管理設施提升
1、繼續深化禁貨管制區域,在巨鷹路、濱海大道、來薰路、丹山路、新豐路所在范圍內的道路上(不含邊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噸以上貨運機動車行駛
縣發改局、縣國土局、縣規劃局
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城管局
加強停車系統管理
1、以嚴格的停車管理遏制交通需求過快增長,逐步取消免費停車供給,進一步提高停車收費基準價,逐步減少路內停車泊位;
2、對違法停車進行嚴格管理,大幅降低道路違停車輛數量。
縣發改局、縣公安局
縣交通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財政局
強化交通需求管理
1、鼓勵發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和單位班車服務,擴大錯時上下班范圍,有條件推進彈性工作制;
2、通過提高核心區域的停車收費,進行交通需求管理。
縣發改局、縣公安局
縣交通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財政局
篇3:安康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實施方案2019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安康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10日
安康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治理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9〕3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陜政辦發〔2019〕10號)精神,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聚焦全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夯實各縣區政府的主體責任,依法落實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定,著力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有效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滿足人民群眾接受公平普惠學前教育的期盼。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摸排
以縣區為單位,對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情況進行全面分類摸底排查,針對規劃、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況,分別填寫摸底清單(詳見附件)、建立臺賬,按照“一事一議”“一園一案”的要求制訂治理方案,在摸底排查基礎上開展分類治理。
(二)分類治理
1.應移交但未移交的現有配套幼兒園。已建成的小區配套幼兒園要按照規定及時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對經濟適用房、移民搬遷、棚戶區改造等小區,幼兒園用地以劃撥方式取得的,或小區配建幼兒園合同簽訂為移交的配套幼兒園,應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辦成公辦園。對幼兒園用地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可采取租賃、購置、置換、捐贈、購買服務等方式,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辦成公辦園或普惠性民辦園。未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要限期完成移交,對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對移交的幼兒園辦理土地、園舍移交及資產登記手續。
2.應配建幼兒園但未建的現有城鎮小區。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對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的《城市新建居住區配套規劃建設幼兒園、小學的指導意見》,在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易地扶貧搬遷中要將配套建設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并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予以建設。對現有城鎮小區沒有規劃配套幼兒園、未按標準規劃、有完整規劃但建設不到位的,要依據國家配建標準和省上相關要求,通過補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配建規模相適應的配套幼兒園。
3.需配建幼兒園的在建或規劃城鎮小區。對緩建、縮建、停建和不建配套幼兒園的在建城鎮小區,要嚴格對標整改,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辦理竣工驗收手續。規劃城鎮小區要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等相關標準和規范建設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對單個居住小區不夠配建標準但連片居住區密集度高、人口密度大的區域,以縣區為單位,結合學前教育整體規劃布局,統籌補建規模相適應的公辦園或普惠性民辦園。
(三)聯合督查
在各縣區摸底自查、整改落實中,市級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縣區開展聯合督查和交叉檢查,對摸底不清、落實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進行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機制。市政府成立“安康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辦分管副秘書長、市教育體育局局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教育體育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委編辦、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市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體育局。各縣區參照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加強治理工作協調。
(二)明確責任分工。按照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要求,明晰部門責任分工,建立聯審聯管機制,切實推進治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參與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驗收、移交等各環節的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參與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項目規劃布局,對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項目按程序及時辦理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自然資源部門要根據國、省配建標準,統籌規劃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將小區配套幼兒園必要建設用地及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按相關規定劃撥建設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的建筑設計、施工建設、驗收、移交的監管落實。機構編制部門按程序做好小區配套幼兒園移交涉及的機構編制工作,根據辦園性質,分別由機構編制部門和民政部門依法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
(三)強化工作保障。各縣區要認真制訂具體實施細則,確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要加強輿論引導和社會監督,及時向社會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治理措施及結果,暢通群眾反映意見渠道,設立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要健全部門工作聯動、形勢研判和應急反應機制,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堅決維護社會穩定。要及時總結治理情況,制訂完善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形成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
(四)明確工作時限。2019年4月16日前,各縣區完成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摸底排查和匯總上報清單及治理方案;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經建成、需要辦理移交手續的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2019年9月底前,完成需要回收、置換、購置的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兒園相關建設規劃,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項目竣工驗收和移交。2019年12月底前,市級完成對各縣區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督查檢查工作。
各縣區治理工作方案、反映意見渠道以及摸底排查、整改等情況,要按照時限要求及時報送市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 系 人:陳開健 市教育體育局
聯系電話: 3212794 郵 箱:jyj3212794@ 126.com
聯 系 人:劉 振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電話:3336307 郵 箱:7291071@qq.com
附件:1.安康市現有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應移交未移交治理清單.rar
2.安康市現有城鎮小區應配建但未建幼兒園治理清單.rar
3.安康市在建或規劃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情況摸排清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