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建筑材料采購合同樣本[1]
合同編號: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
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
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_________。
第四條
驗收方法
_________。
第五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
第六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
第七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2%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_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并報請物價部門批準后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_____%的補償金。
第十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條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副
副本_________份,并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房地產公司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制度
為加強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技術部是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具體工作由項目技術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完成。
二、對于大宗材料、大型設備的采購,必須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通過考察綜合評選,采用相對價格較低、保證質量的材料和設備。
三、對不適宜招標項目的少量材料設備,要進行詳細地考察了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間等作出采購計劃,周密布署,確保工期。
確定工程材料設備采購供貨方后,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后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后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項目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設備進行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篇3:置業集團裝飾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置業集團公司裝飾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裝飾材料的采購工作,提高采購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裝飾公司、采購管理中心。
第二章物資請購流程
第三條裝飾材料主材料類包括常規物資與非常規物資,常規物資指市場正常生產銷售的標準產品,如木工板、油漆、大理石、衛生潔具、家用電器、墻紙等。非常規物資指特殊產品(非標準產品、定制產品)或公司規定需要特殊審批的物資項目,包括:部分燈具、家具等。
(一)裝飾項目部材料計劃人員依據圖紙計算出材料需求計劃,并將材料的名稱、數量、質量等要求填寫公司統一發放的請購單。在請購單中還需填寫清楚所要請購物資的規格型號、單位、數量、請購周期等,并要求材料保管員簽字確認數量。裝飾公司或項目部負責人對請購單予以審核,如無問題應簽字確認。請購單上要有計劃人、項目部負責人、材料保管員的簽字。最后把請購單交到采購管理中心。
(二)對于有圖片、樣品的材料,計劃人須將樣品提交到采購管理中心,接收人員須簽字確認。對于特殊情況(如大型設備或正在使用等)無法提供樣品的,可由采購管理中心派相關采購人員去看樣。請購時間從下單日的次日開始算起。
(三)若對材料的到貨時間有特殊的要求,如:需要分批到貨或特定時間到貨等,務必要在請購單上標注清楚。
(四)對于涉及到設計、技術等細節問題的大型材料(如:中央空調等),若需要我司確定主機位置或其他技術參數等,則采購管理中心人員一律找裝飾項目部負責人對接,由裝飾項目部負責人或裝飾公司老總限期內給予明確答復,否則因此延誤工期由裝飾公司承擔。
第四條相關物資采購周期規定
(一)在整個項目施工前30個工作日,裝飾公司須把該項目的施工圖、材料
計劃書和材料樣板提交給采購管理中心,以便采購員提前做好相關的市場調查和信息收集。同時,還須提交整個項目設計的光盤等。
(二)在一般的情況下,相關裝飾材料的采購周期為:
1、木材類、飾面板、木地板類:可現貨采購的,第一次周期為7個工作日,以后按合同執行,若需特殊訂貨則周期為15個工作日。
2、木線條:定制周期視復雜情況而定,一般采購周期為10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除外。
3、油漆材料:現貨采購周期第一次為10個工作日,以后按合同執行,定貨的除外。
4、鋼材、鋼板類:采購周期為7個工作日。
5、黃沙、水泥、石子等:第一次采購周期為7個工作日,以后按合同執行。水泥預制品的供貨周期為30個工作日。
6、瓷磚類:可供現貨的采購周期為10個工作日。大理石現貨采購周期為20個工作日,非現貨采購的周期為40個工作日。
7、電線電纜:采購周期為7個工作日,以后按合同執行;
8、PVC穿線管、UPVC排水管、PPR給水管:采購周期第一次為10個工作日,以后按合同執行。
9、開關面板、斷路器、常規型號的成品燈具、五金類材料:采購周期第一次為10個工作日,以后按合同執行。
10、成品潔具、五金類:常規型號,現貨采購周期為15個工作日。
11、定制地毯、燈具、家具的周期為60個工作日,進口墻紙等進口類物資視情況而定,一般不低于60個工作日。
(三)對于需要尋找替代物資的材料有如下要求:
1、若因原設計要求的物資價格太高或國內市場根本無貨,則采購管理中心在接到裝飾公司正規的請購單后10個工作日內必須向裝飾公司相關人員反饋意見,經大家共同協商確認尋找替代品。
2、確認需要尋找替代品后,采購管理中心人員再次調查市場,并把相關的替代品交給裝飾公司項目部和裝飾公司總經理確認。
3、裝飾公司確認替代品后20個工作日內到貨。
第五條采購材料的檢驗流程
(一)材料驗收
1、驗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是否合格,如發現質量證明文件內容有缺陷或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處置。
2、質量證明文件驗證合格,但材料驗收不合格時,按不合格品處置。
3、驗收合格的材料,要及時繳庫。
4、對所有檢驗不合格的材料,采購人員要及時退貨。
5、材料數量由材料保管員負責,質量由項目部材料驗收人員負責,如合格則材料保管員、驗收人員、采購人員在繳庫單上簽字,之后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
(二)材料復檢
1、對在質保期內有疑問的材料,合同雙方應進行抽檢,并共同送法定檢測單位復檢,供應商應承擔使用后質保期內任何時候檢測、評估的責任。
2、復檢合格的材料,可以繼續使用;經復檢不合格的材料,拿到復檢報告后按不合格品處置。
第六條發票批報流程
(一)發票由采購管理中心相關采購人員進行報銷,并隨發票提供如下材料:
1、繳庫單:必須經材料保管員、材料驗收員、采購員簽字,最后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
2、發票:必須有采購材料的清單,金額要和實際到位的材料相符。
3、評審蓋章的有效合同;
(二)采購員首先把配好繳庫單和合同的發票交給項目負責人簽字審核,之后再交到裝飾公司
財務處對手續齊全的發票進行核銷。審核完畢后,若是采購員現金采購則沖抵采購員的財務借款,若是供應商墊付資金則自動進入賬期,期滿后進行付款。如發票不合格,退回采購員重新處理。
(三)帳期滿后若該筆業務無任何遺留問題,則由采購員做資金計劃單交給相關人員審批付款。
第三章附則
第七條本制度實施后,前期相關規定和制度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制度經相關領導審批后生效,執行監督權歸采購管理中心和總經辦。
采購管理中心
頒發日期: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