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
CNCA
20**年第1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以下簡稱認證標志)的統一監督管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產品的認證標志的制定、發布、使用和管理。
第三條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制定、發布認證標志,對認證標志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列入《目錄》的產品,必須獲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認證機構(以下簡稱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書,并在認證有效期內,符合認證要求,方可使用認證標志。
第五條
列入《目錄》的產品必須經認證合格、加施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活動中使用。
第二章
認證標志的式樣
第六條
認證標志的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縮寫“CCC”)。
第七條
認證標志的圖案由基本圖案、認證種類標注組成。
(一)基本圖案
基本圖案如圖一所示。
圖一:認證標志基本圖案
(二)認證種類標注
認證種類標注如圖二所示。在認證標志基本圖案的右部印制認證種類標注,證明產品所獲得的認證種類,認證種類標注由代表認證種類的英文單詞的縮寫字母組成,如圖二中的“S”代表安全認證。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認證工作需要制定和發布有關認證種類標注。
圖二
認證標志圖案
第八條
在認證合格的特殊產品(如電線、電纜)上適用“中國強制認證”標志的特殊式樣:“中國強制認證”的英文縮寫“CCC”字樣。
第九條
認證標志的規格
認證標志分為標準規格認證標志和非標準規格認證標志。
(一)標準規格認證標志分為五種,其規格標準見表一和圖三。
圖三
認證標志圖案比例圖
(二)非標準規格認證標志的規格與表一的規定不同,但必須與標準規格認證標志的尺寸成線性比例。
第十條
認證標志的顏色
(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印制的標準規格認證標志(以下簡稱統一印制的標準規格認證標志)的顏色為白色底版、黑色圖案;
(二)如采用印刷、模壓、模制、絲印、噴漆、蝕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種方式在以下簡稱印刷、模壓)在產品或產品銘牌上加施認證標志,其底版和圖案顏色可根據產品外觀或銘牌總體設計情況合理選用。
第三章
認證標志的使用
第十一條
獲得認證的產品使用認證標志的方式可以根據產品特點按以下規定選?。?/p>
(一)統一印制的標準規格認證標志,必須加施在獲得認證產品外體規定的位置上;
(二)印刷、模壓認證標志的,該認證標志應當被印刷、模壓在銘牌或產品外體的明顯位置上;
(三)在相關獲得認證產品的本體上不能加施認證標志的,其認證標志必須加施在產品的最小包裝上及隨附文件中;
(四)獲得認證的特殊產品不能按以上各款規定加施認證標志的,必須在產品本體上印刷或者模壓“中國強制認證”標志的特殊式樣。
第十二條
獲得認證的產品可以在產品外包裝上加施認證標志。
第十三條
在境外生產、并獲得認證的產品必須在進口前加施認證標志;在境內生產、并獲得認證的產品必須在出廠前加施認證標志。
第四章
認證標志的制作、申請和發放
第十四條
統一印制的標準規格認證標志的制作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印制機構承擔。
第十五條
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四款規定的認證標志的印刷、模壓設計方案應當由認證標志的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向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機構(以下簡稱指定的機構)提出申請,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后,方可自行制作。
第十六條
認證標志的申請使用
(一)申請人必須持申請書和認證證書的副本向指定的機構申請使用認證標志;
(二)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使用認證標志的,受委托人必須持申請人的委托書、申請書和認證證書的副本向指定的機構申請使用認證標志;
(三)申請人以函件或者電訊方式申請使用認證標志的,必須向指定的機構提供申請書、認證證書副本的書面或者電子文本,申請使用認證標志。
第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使用認證標志,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統一印制的標準規格認證標志的工本費或者模壓、印刷認證標志的監督管理費。
第十八條
統一印制的標準規格認證標志由指定的機構發放。
第五章
認證標志的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對認證標志的制作、發放和使用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
各地質檢行政部門根據職責負責對所轄地區認證標志的使用實施監督檢查。
指定認證機構對其發證產品的認證標志的使用實施監督檢查。
受委托的國外檢查機構對受委托的獲得認證產品上的認證標志的使用實施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指定認證機構和指定的機構有義務向申請人告知認證標志的管理規定,指導申請人按規定使用認證標志。
第二十一條
申請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建立認證標志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對認證標志的使用情況如實記錄和存檔;
(二)保證使用認證標志的產品符合認證要求;
(三)對超過認證有效期的產品,不得使用認證標志;
(四)在廣告、產品介紹等宣傳材料中正確地使用認證標志,不得利用認證標志誤導、欺詐消費者;
(五)接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委員會、各地質檢行政部門和指定認證機構對認證標志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認證機構、檢測機構及檢查機構可以在其業務及廣告宣傳中正確地使用認證標志,不得利用認證標志誤導、欺詐消費者。
第二十三條
承擔統一印制的標準規格認證標志制作工作的企業必須對認證標志的印制技術和防偽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授權,不得向任何機構或個人提供統一印制的標準規格認證標志和印制工具。
第二十四條
認證有效期內的產品不符合認證要求,指定認證機構應當責令申請人限期糾正,在糾正期限內不得使用認證標志。
第二十五條
偽造、變造、盜用、冒用、買賣和轉讓認證標志以及其他違反認證標志管理規定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指定認證機構和指定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的認證標志的申請人為認證證書的持有人。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年5月1日起實施。
篇2:天津市門牌標志管理辦法(2004修正)
天津市門牌標志管理辦法(20**修正)
(20**年2月26日市人民政府發布20**年6月30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天津市門牌標志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公布)
天津市門牌標志管理辦法(20**修正本)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門牌標志的管理,根據《天津市地名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門牌標志是指巷牌、樓牌、門牌。
凡經地名主管部門批準命名的里巷、胡同均應設置巷牌;樓房應設置樓牌;院門、樓門以及街道或里巷范圍內的房屋均應設置門牌。
凡經地名主管部門批準命名的村莊,其居住區分為區、排的,應設置巷牌;院落、房屋應設置門牌。
第三條 市公安機關是本市門牌標志管理的行政主管機關,區、縣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門牌標志的管理工作,業務上受地名主管部門指導。
第四條 需要設置、更換、補領門牌標志的房屋所有人,應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相應手續,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ㄖ锩?、更名的,自命名、更名之日起1個月內,持建筑物平面圖、標準地名使用證辦理;
?。ǘ└慕ɑ驍U建的建筑物需要增加門牌或設置余門牌的,應于建筑物竣工后1個月內持建筑物所有權證明、 建筑物平面圖辦理;
?。ㄈ╅T牌標志被損壞、丟失的,應持建筑物平面圖、標準地名使用證、建筑物所有權證明辦理更換或補領登記手續。
第五條 門牌標志由公安機關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監制、編排、設置、更換和管理。
第六條 地名主管部門命名、更名地名涉及門牌標志的,應在批準之日起15日之內通知公安機關。
第七條 巷牌、樓牌應設置在入口處左側的墻體上。巷牌應設置在距離地面2至3米處。樓牌應設置在臨街面明顯處,距離地面2至3米;3層以上樓房應設置在2至3樓之間。
第八條 門牌按院落、樓棟或獨立成間的房屋設置。院落設有兩個以上門的,應在一個常用門設置正門門牌,其他門設置余門門牌。門牌設置在門楣右上端。
第九條 城鎮門牌號編排,原則上應依據道路、里巷的走向確定:
?。ㄒ唬〇|西走向的,由東向西編排;
?。ǘ┠媳弊呦虻?,由北向南編排;
?。ㄈ〇|北西南走向的,由東北向西南編排;
?。ㄋ模┪鞅睎|南走向的,由西北向東南編排。
門牌號不宜采用上述原則編排的,由市公安機關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條 村莊門牌號可以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編排,也可以依據房屋自然布局劃分居住區按排編號。
第十一條 道路、里巷僅一側有院落或房屋的,門牌號自起編處按順序號編排;兩側均有院落或房屋的,自起編處按單、雙號編排,左側為單號,右側為雙號。
同一路名分段的道路,其門牌號順延編排,各段不單獨編排。
道路交叉處的門牌按干道門牌號編排。
第十二條 嚴禁擅自設置、變更、移動、涂改、拆除或故意損毀門牌標志。
第十三條 擅自設置、移動、涂改、拆除或故意損毀門牌標志的,由公安機關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
第十四條 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在門牌標志管理工作中,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五條 門牌標志的編排、設置、更換和管理所需經費,按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年7月1日起施行。
篇3:物業管理行業成熟標志:自律
物業管理行業成熟標志:自律
古有名訓:“大節律己,細事檢身”。說的是要成就一番事業,凡事必須自我約束,自我檢點,做到嚴以自律。就一個行業來講,自律也是其趨于成熟的一項重要標志。上海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從今年起在全行業內完善行業自律機制,開展物業管理企業誠信承諾活動,就是促進行業自律,提升行業形象的一個很好的舉措。
市場經濟是以法制為基礎的經濟形態,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必須遵循法律才能融入其中,否則勢必將會被淘汰。所以,行業和企業的自律是其在市場經濟中發展的首要條件。物業管理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尚不健全,行業的誠信意識、自律水平也不高,社會公眾對提升行業公信力還有相當高的期待和要求。因此,更有必要在我們的物業管理行業內大力倡導和弘揚誠實守信、依法管理的良好風尚,使每個企業自覺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守法自律,合法經營,維護行業的共同利益,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和行業的良好發展。
那么,加強行業自律的關鍵是什么呢?我認為是行業內各主體的自我約束和自我整飭,其中核心是培育良好的誠信機制。全行業應該充分認識提高自律能力對推進行業發展和成熟的重要性,進一步強化自律意識、風險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建設,把培養作風正派、紀律嚴明的從業隊伍作為行業發展的基本戰略,養成的良好職業素養。堅決整治執業隊伍中的不正之風,對嚴重損害行業和企業聲譽的行為決不姑息,嚴加懲處。
當然,作為一個與人民群眾利益緊密相關的物業管理市場,單靠自發的自律是不夠的,必須建立起有效的行業自律機制,包括行業自律的決策機制、監管方式、評價體系、懲戒手段等等。配合誠信承諾活動的展開,行業也將推出新的《行業自律公約》,依據《行業自律公約》的規定,對違反行規的企業啟動懲戒程序,以樹立行業的整體形象。通過誠信承諾活動,培養出一大批誠實守信的品牌企業,營造“有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行業氛圍,引導企業誠信自律,兌現承諾,為廣大業主提供良好的服務,促進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讓全社會真正了解我們物業管理行業對建設和諧社會的巨大作用和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