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
實
施
方
案
根據國家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精神,為落實對我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將國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真正解決家庭貧困學生上學問題,減輕農民負擔,客觀公正的落實貧困生救助資金的合理發放,幫助貧困寄宿生順利完成學業,不因經濟困難而失學,促進農村義務教育的發展,現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管理
由縣教育局組織成立“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全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實施,確定學校受補助名額,保證專項資金及時撥付,建立貧困生檔案庫,組織學校進行申報工作等。學校在中心學校的領導下組建機構,由專人負責貧困生補助工作,在鄉鎮分管領導組織下組成由村組干部、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為成員的評審小組,負責貧困生的申請和初審,研究確定受補助學生名單。
二、補助范圍
全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初中在校寄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補助對象評選條件
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的學生必須是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
1、父母為雙農且家庭經濟貧困。
2、農村因父母雙亡家庭困難。
3、農村單親家庭生活困難。
4、農村因父母殘疾家庭困難。
5、農村因病致貧家庭。
6、農村因災返貧家庭。
財政供養人員子女、城鎮和農村較富裕農民的子女不屬于資助對象。
四、補助標準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為:學生每年在校時間按250天計算,初中每生每天補助3元,小學生每生每天補助2元。即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小學每生每年500元。
五、補助原則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對象堅持民主、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2、受助學生指標實行動態管理的原則。
3、原來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在校學生原則上可繼續享受該項優惠政策。畢業、轉學或新增指標按有關程序調整給其他年級或其他學校貧困寄宿生。
4、各單位必須按財政局、教育局分配的指標及標準按月發放到貧困寄宿生手中,不得平均分配、截留、挪用。
六、評定程序
1、個人申請:貧困生每年評審一次,由學生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表》,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材料。
2、班級評議: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學生代表對申請人在校期間的實際生活狀況進行評議,符合條件者上報學校。
3、評審小組評議:由學校、村組干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評審小組,集體研究確定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學生名單,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定。
4、張榜公示:通過公示欄在學校和貧困生所在村組張榜公布中心學校審定的受助學生名單,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監督。公示為時七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評審小組應重新核實上報中心學校審定。
5、生活補助發放:公示無異議后,由學校向受助學生發放生活補助,發放清冊必須經學生本人、班主任及校長簽字確認,貧困生的生活補助不得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抵扣任何費用。
6、上報備案:各學必須校按規定時間將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學生名冊的紙質一式二份和電子文檔報縣教育局計財股備案。紙質文檔要由各中心校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簽名,加蓋公章。電子文檔統一按照規定的表格式樣,使用E*CLE制作。
七、紀律規定
1、規范操作。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事關學生和群眾切身利益,各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文件的規定,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規范程序,陽光操作,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學生的評審、核查、公示、上報以及補助資金發放工作,嚴禁看關系、送人情,嚴禁搞平均分配,切實把黨和政府的溫暖落實到應該享受的貧困家庭學生身上。各學校要建立專門的臺帳,詳細記錄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領取生活費補助資金的人數、名單、金額以及學生或家長本人領款簽收情況,以備審核和檢查。嚴禁代簽、代領和冒領現象發生。
2、嚴明紀律。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是國家扶貧助學的專項資金,必須??顚S?,落實到人,決不允許虛報冒領,決不允許截留、挪用、克扣、貪污和緩發。實行食堂刷卡的學校,可以將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打到學生個人的卡上;沒有實行食堂刷卡的學校,要將補助資金發放到學生或家長手中。對不按有關規定評定和發放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導致惡性信訪事件發生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從嚴追究單位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篇2:寄宿生文明公約
寄宿生文明公約
1、遵守紀律,嚴于律己,服從管理好。
2、關心集體,助人為樂,團結友愛好。
3、窗明幾凈,床鋪整潔,環境衛生好。
4、洗衣曬被,洗澡理發,衛生自理好。
5、提高警惕,管好物品,安全工作好。
6、衣著大方,生活儉樸,艱苦奮斗好。
7、按時就餐,互相謙讓,用餐紀律好。
8、珍惜糧食,節約水電,愛護公物好。
9、認真自學,有事請假,勤奮學習好。
10、堅持做操,增強體質,鍛煉身體好。
篇3: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家校聯系制度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家校聯系制度
1、建立完善寄宿學生登記表和信息卡,學校領導、班主任和生活服務教師要熟悉寄宿生的基本情況,以便及時聯系與交流。
2、建立“教師-家長交流卡”制度,由教師、家長分別填寫學生在校、在家表現及建議、要求,由學生負責傳遞
3、做好家訪工作,做到期初、中、末全面家訪,平時重點家訪,發現問題及時家訪,并做好《家訪記錄》或《寄宿生家庭聯系記錄表》。
4、設立“家長開放日”,定期邀請家長到校與學生一起上課、學習、生活等,讓家長了解學校、學生情況。
5、定期召開家長會,討論學校教書育人的工作,交流學生情況,研究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等。
6、通過“家長學?!毕蚣议L宣講有關教育學、心理學,衛生保健、學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