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大廈管理費收繳管理規定
財務部用戶資料管理崗及審核崗每月1日出當月管理費付款通知單,由管理部派送給用戶,并設付款通知單簽收本簽收。外地用戶由財務部通過郵遞方式通知繳費。
付款通知單一式兩聯,各費用項目分別列示,并注明費用所屬期。除管理費為當月費用外,其余的水電費、維修費均為上月應繳費用。
管理費繳交期限分四個階段進行。正常繳交期為當月1日至當月15日。逾期繳交的用戶每日按應繳的加計滯納金。電話催繳期與書面催繳期同時進行。
(1)電話催繳期:正常期后次日(當月16日)起至當月底。
(2)初次催款通知催繳期從當月16日發出書面催繳通知起,期限為7天。
(3)暫停服務通知書視情況而定,當月30日發出,期限一般不超過7天。
所有關于用戶的通知書一般由管理部人員派送到各用戶,并由用戶在催款通知書簽收本上簽收。派送完畢后,管理部人員應在簽收本上簽名。當用戶收到暫停服務通知書后,繳清欠費,財務部收款人員應及時發出恢復服務的通知,通知工程部及管理部恢復對該用戶的正常服務,并做好發文記錄。若用戶現金繳交費用時,財務部收款員必須先當面點清繳款額,然后進行現鈔真偽鑒別。
催繳人員應嚴格按照催收程序進行催款,電話催收管理費用時,應態度和藹、語氣柔和地通知用戶應繳交所欠款項,禁止對用戶措詞不當或態度惡劣。收款人應將用戶繳交款項記錄在管理費收繳記錄本上,以便核查。應收款項于每月核對費用的繳交情況并進行統計,編制管理費欠費情況統計表,并詳細編列欠兩個月以上管理費用戶明細表,以便查閱。
篇2:影響物業管理費收繳率的因素和改進對策
影響物業管理費收繳率的因素和改進對策
一、物業管理費收繳現狀
關于物業服務費的收繳率,目前各部門在數據上存在些許的差異,包括不同的關于物業管理的行業組織和一些報道給出的數據。通過這些數據,我們可以從宏觀的角度觀察全國的物業服務費的收繳情況。
序號 物業類型 收繳率(%)
1 房改房 75.47
2 經濟適用房 76.09
3 商品房 79.48
4 辦公用房 90.71
5 工業用房 92.85
表1 全國物業服務費收繳率情況表
資料來源: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物業管理行業生存狀況調查報告》20**.5
從以上中國物業管理協會數據可以看出,從全國的情況來看,居住型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的收繳率明顯低于辦公物業和工業物業,其中房改房和經濟使用住房的收繳率更低,相信今后這部分物業管理的物業費收繳問題會更加突出。
而一些有關報道給出的數據也不甚相同,總體來說我們能夠透過這些數據了解到各個城市的物業管理費收繳率的情況,與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的全國平均收繳率大致相符。以下給是一些網絡上的數據報告情況。
以我國的一級城市的物業服務費收繳率為例,北京市的物業收繳率一般僅為50%-60%,最低的只有30%左右,能達到90%以上的屈指可數;在武漢市300多家物業管理企業中,小區物業管理運行得較好的的收繳率只能達到80%的,差的甚至只有20%;南京市居住型物業服務費平均收繳率不足70% ;廣州市約有20% 的業主拒繳物業服務費;深圳平均收繳率在80%以上。而內地三級城市的收繳率最高能達到40%。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大城市的商品房物業服務費平均收繳率不足70%。從以上數據可以分析出目前從總體上講物業管理收繳率處于一個較低的水平。
當物業收費難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越來越大,訴訟官司越來越多,甚至成為一種受到普遍關注的社會問題的時候,必然有其深刻的社會背景和原因,“物業經理身背催費牌辦公”是一種無奈,也是一個悲劇。是與我們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不相容的。我們必須找出其發生和存在的深層次的原因。努力從根源上解決,才能徹底消除這種不幸和悲劇。
二、影響物業管理費收繳率低的因素
筆者認為物業收費收繳率低主要是由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等多方面的原因導致的。
(一)開發商的遺留的問題。
1、部分業主以房屋質量問題為由而拒交物業費。
我國的物業管理有多種形式,但不管是哪一種形式都與開發商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由于少數開發商急于趕工期或一些施工單位沒有完全按施工規范進行施工,使得部分房屋的建筑工程質量存在一定的問題,業主入住發現后意見較大。面對這些建筑工程質量方面的問題,有不少業主,分辨不清所發生的房產質量問題屬于建設質量問題還是管理質量問題,不知道應該同開發商、施工單位(在維保期內)進行交涉和維權,導致最終把一切矛盾、意見和問題統統推向物業管理企業,全部交由物業管理企業予以解決,讓物業管理企業代為受過。
2、開發商越權承諾使物業管理公司長期受苦。
開發商為了將房屋盡快售完便采取減免或打折物管費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客戶,實際上這些承諾已經越權了。業主入住后發現當初的承諾無法兌現。由于業主對物業管理了解不夠,不知道物業管理公司和開發商是“各司其職”,所以把一切怨氣都發泄在物業管理公司頭上, 而面對這些問題時,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對開發商的有效制約,不能從根本上去解決業主面臨的問題,從而引發業主以拒交物業管理費的方式來維權。
(二)業主的觀念以及意識問題。
1、業主有償付費的觀念未形成。
業主還沒有完全形成享受物業管理服務需要付費的觀念。由于長期計劃經濟下的觀念根深蒂固,隨著住房商品化以及住房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和各地房地產迅猛發展,人們將逐漸告別原有的住房分配形式,也就意味著必將拋棄陳舊的房管意識,來順應和接受新興的物業管理模式。而目前的狀況正處于兩種意識的交接過渡期,業主和住戶在心理上還保留著很大一部分舊觀念,把物業管理當作一種服務性消費來支出還有待時日。并且廣大市民的素質參差不齊,一部分業主對新的事物存在一定的抵觸心理。
2、業主對物業管理實際內涵的了解程度。
由于部分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了解甚少,不能從全局理解物業管理是有償服務行為,導致物業管理費用與業主期望的支付費用不成正比。少數業主甚至認為:物業管理企業的工作除了保潔、保安、綠化外,自己的房屋存在的一切問題,包括建筑的質量問題,也全部應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他們把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看作是萬能的,以為交了少量的管理費就可以包攬一切。所以,一旦房屋出現建筑質量問題,就將責任全部推到物業管理企業身上,并以此作為有力的“借口”,進而少交、欠交物業費。這樣必然會使物業管理公司進退兩難,不該服務的項目不得不去做,應該服務的項目也沒有做好,導致整體服務水準下降。
(三)物業管理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
1、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和服務意識較低。
據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數據統計顯示,80%的物業管理從業人員是半路出家,自身的服務意識和觀念滯后,不能夠及時地為業主解決問題,只管理不服務,對業主要求的多,而自己卻做得少。另外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服務素質不高,在服務過程中不能很好操作。再次,從業人員的方法不得當,加深了管理工作的服務難度,致使業主體會不到物業管理的優質服務。
2、服務項目的明晰程度。
提交物業收費的預算、決算等財務報告,無法讓業主了解他們所交納的物業費究竟是如何構成和分配使用的。進而導致業主自身理解的偏差和接受服務的偏好不同,加之確實有一些物業管理企業為了一己之利巧立名目進行亂收費的現象,業主對物業服務收費的標準、項目和收費方式不滿,以及對于共用設施設備、場地維護費用的分攤不滿等。
3、多樣化服務的發展水平。
一份調查顯示。有58.1%的居民表示需要特約服務,其中較集中的是各種代繳費用,如代繳手機,電話費,占30.8%;其次是送報,送奶等各種專送占29.5%;管道疏通服務需要占26.6%,此外還有照顧老人或病人,接送小孩,提供家庭衛生清潔,室內裝修等也都有一定的需求,這也就意味著社區服務行業有著廣泛的發展前景。物業管理不是為一家服務的,“眾口難調”,表面上看似容易的事,在實施中卻不那么容易。需要物業管理企業為業主提供多樣并創新的服務,以使業主的滿意度達到最大化,進而達到物業管理費用收繳率的提高。
4、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溝通是否有效。
有人把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間的關系形象地比喻為“相愛容易相處太難”。改善與業主的關系,增強與業主間的溝通,樹立人性化管理、親情化服務的理念,妥善解決業主提出的實際問題,是提高物業費收繳率的先決條件。而有些物業公司缺乏與業主間的溝通交流,引起業主對物業公司在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等方面存在質疑,卻無法對物業管理企業進行及時地咨詢來消除疑慮,最終導致對物業管理費收繳的抵觸情緒。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之間是否通過良好的溝通從而很好地建立起一種平等的“伙伴型”關系,物業管理企業是否用心與業主進行交流交流、仔細傾聽業主的訴求,用每一個物業人自己的精神面貌和人性化的服務,去打動業主。溝通將是影響整個物業服務費收繳率的關鍵所在,并且也是所有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矛盾解決的關鍵點所在。
(四) 法律規范不完善。
《物業管理條例》于20**年9月1日實施后,從根本上改變了物業管理行業無法可依的局面,但是配套的法律規范還不健全和完善,在貫徹執行中缺乏監管力度。物業管理是一個涉及到社會各個方面的服務性行業,它的綜合性決定了在其運作的過程中會出現各式各樣的問題,而且大都很復雜。在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的爭議中,大多數都是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對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雙方面進行有效地約束,無法明確雙方在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所以一旦發生爭議,業主便以拒交物業管理費的方式發泄出來。再加上政府宏觀調控不夠,導致新舊體制形成對立,對物業管理收費問題產生了影響。
(五) 物業服務費本身所具有的特性。
物業服務費的無形性使得業主所享受的服務質量與業主繳納物業服務費之間的性價比評估較為困難;物業服務費的綜合性、公共性使得單個業主不能對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項目、物業服務標準做出選擇(尤其在前期),而物業管理企業也不能因個別業主欠費、違規而有針對性地終止服務,所以雙方都很難以對服務進程進行控制。除此之外,物業服務合同期較長,容易使物業服務費這三大特征表現得更加明顯。使得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雙方容易產生、擴散、積累矛盾,從而從長遠來說影響物業服務費的收繳率。
三、物業管理收費難的解決方法
解決“收費難”的所有問題將會牽涉到相關政策法規、收費標準乃至整個社會,所以解決“收費難”是一項系統工程。
(一)公開服務項目,增強信息透明度。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是直接關系到業主,使用人和物業公司利益的敏感問題。物業管理企業要強化管理,建立規范自身行為的約束機制,使收費與提供的服務相符合。要加強收費的內外監督,加強財務審計和成本核算,規范收費行為。公開服務項目,服務標準及收費標準,定期公布收支情況,接受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質詢和監督。
(二)加強物業管理有關政策知識的宣傳。
為使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建立良好的、相互依存的和諧關系,從根本上解決物業管理收費難的問題,應對業主加強《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業管理有關收費政策知識的宣傳。物業費收取的標準、物業管理服務的標準,應經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共同研究,并公布于眾。同時,媒體也要從企業和業主的不同角度,全面正確地進行輿論引導,提高廣大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的認知度,讓業主在享受物業管理服務成果的同時,明確樹立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交納物業管理費是全體業主的法定義務的意識。
(三)加強物業管理企業自身建設。
1、培養高素質的服務團隊。
物業管理行業不同于其它行業,有時它對員工的個人素質的要求要高于專業素質,要不斷對員工進行“職工道德、禮儀禮貌”培訓,培養員工與人溝通、協作的能力,注重和業主建立良好的關系,切實維護業主的利益,使業主真正體會到物業管理公司“業主至上”的服務宗旨,日常工作中積極熱情地為每一位業主解決困難的問題,點點滴滴見真情,把各項服務都做到讓業主滿足。
2、開展創新的多樣化服務。
目前多數物業管理提供的專項服務和特約服務較少,并且業主消費得也不多。而使獨具特色的增值服務成為物業管理服務的亮點,將對提高物業費收繳率起到積極作用。因此物業管理公司要進行服務創新,積極開發延伸性和差異化服務,在樹立良好的品牌服務的同時,分析業主需求,開發適合該物業范圍內適宜的服務產品。并且采取有效的營銷策略,以滿足業主不斷增長的需求,進而提高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滿意度,改善物業管理現狀,增加物業管理的盈利,促進物業管理公司發展以及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成長。
(四)同開發單位一起做好房屋驗收、交接工作。
為防止業主入住后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在與開發商辦理房屋交接驗收的過程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認真細致不漏項,對有問題的房屋,要在開發商處理完畢后再接管。業主也應增強相應的維權意識,認真參與房屋驗收工作,把問題盡可能在入住之前解決。
(五)實施人性化服務,加強溝通交流。
物業管理企業應對小區業主的基本信息做深入了解,在制定前期物業管理方案的時候,更多地從即將入住的業主利益出發,充分考慮這些群體的交費意愿和承受能力,確定一個能讓大多數業主較為愉快的接受方案,才能為入住后的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礎。業主入住后,加強溝通與交流,建立良好的溝通平臺,了解業主所需所想,更好的為業主服務。
(六)加強和完善物業相關法律法規。
政府部門應盡快細化有關政策,規范物業管理企業的收費行為,加強市場的宏觀調控,制定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的收費標準,使收費透明化,合理化,遵循事物發展規律和原則,改變思路,充分發揮行政功能,使物業管理企業可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規定,對個別業主少交、欠交物業管理費的行為尋求法律的途徑,以通過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解決好物業管理收費難的問題。
篇3:物業公司管理費收繳內部控制和核算
物業公司管理費收繳內部控制和核算
物業管理費收入隨著公有住房出售量的不斷上升,已成為物業公司的主要經營業務收入。規范收繳物業管理費內控制度,正確計算各會計期間的物業管理費,已是物業公司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作中一項重要內容。為此在這方面作一些探討。
一、收繳物業管理費和會計核算的現狀
收繳物業管理費的工作是物業公司小區管理員或物業公司專職人員承擔的。業主收到物業管理費收據后向收費員繳款、收費員按收據金額收款后將“物業管理費”(收據聯)作為付款憑證退回業主,同時將“物業管理費”(記賬聯)和“現金”或“銀行解款單回單”交財務部門入賬,并由物業管理費臺賬記賬員(以下簡稱記賬員)記賬。這樣的業務流程從內控角度考慮還有不完善的地方。
第一,收費員收到的物業管理費是否按時、全部、足額上繳,有否拖繳,甚至挪用現象,財務會計無法進行有效的監控。
第二,記賬員登記的臺賬,記載是否正確,缺少行之有效的稽核制度,物業管理費臺賬登記收入與財務會計賬面物業管理費收入可能出現不一致的現象。
第三,物業管理費臺賬中應收未收的物業管理費在會計核算賬戶上沒有正確信息的記載。
第四,各會計期間物業管理費的收入按收付實現制方法結算當期損益,不能客觀、真實地反映各會計期間的收入,甚至出現將當期物業管理費收入,通過銀行調節表轉入下期會計期間,使已收繳物業管理費和應收未收物業管理費成為調節企業利潤的蓄水池。
二、完善收繳物業管理費流程,加強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是保護企業資產安全,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和防止舞弊的有效管理手段。建立和完善收繳物業管理費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能夠使物業管理費按時、足額入賬,杜絕挪用公款現象發生,及時發現業主拖欠物業管理費,正確記載物業管理費收入,真實反映企業經營業績。具體流程是:
1.收費員在業主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必須在物業管理費(收據聯)、(記賬聯)上蓋公章、私章,還應加蓋收款日期章,并規定收款員將當天收到的現金填寫“現金解款單”送交銀行。根據“物業管理費”(記賬聯)定期填寫“收款清單匯總表”(一式三聯)隨同“現金解款單”和“物業管理費”(記賬聯)交財務部門審核、簽收、蓋章,將“收款清單匯總表”(第一聯)退回收費員保管。
2.財務部門將審核、簽收后的“收款清單匯總表”(第二、三聯)和“物業管理費”(記賬聯)轉記賬員稽核,并由記賬員在“收款清單匯總表”上簽字,然后將第二聯退回財務部門,作為現金交款單的附件?!笆湛钋鍐螀R總表”(第三聯)由記賬員保存。記賬員憑“物業管理費”(記賬聯)登記臺賬,月末將“物業管理費”(記賬聯)和“收款清單匯總表”裝訂存檔妥善保管。
3.記賬員月末編制“收繳物業管理費月報表”(一式二聯)報財務部門。月報表的主要內容包括:上月末累計欠交數,本月應交數(其中:調整本月前應交數);本月實交數(其中:實交下年度數);本月核銷數,本月末累計欠交數。經財務部門稽核確認,本月財務賬反映的物業管理費實收數與月報表實交數無誤,財務部門簽字后退回一份由記賬員保管存檔。
4.財務會計按稽核后的“收繳物業管理費月報表”對“應收物業管理費”、“預收物業管理費”等科目進行賬戶處理。
5.定期(年末)對應收未收物業管理費進行清算。對由于各種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的壞賬損失,按制度規定,由記賬員列表、小區負責人提出申請、物業公司經理批準后進行賬戶處理。
三、物業管理費的核算方法
目前大多數物業公司是按收付實現制來核算物業管理費的,每月的營業收入與當期的費用不配比,年末預收下年度的物業管理費沒有列入“預收賬款”科目,本年內應收未收物業管理費也沒有列入當年收入。這樣就不能正確核算當期損益。影響了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和正確性。
根據《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第十五條“企業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和《上海市公有住房售后管理暫行辦法》業主應與物業公司簽訂“房屋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物業公司物業管理費收入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核算。為了簡便操作,建議采取如下方法:
1.當月收到物業管理費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物業管理費”科目(退回多交物業管理費按相反科目處理)。
2.月末按“收繳物業管理費月報表”中“本月應交數”借記“應收賬款--物業管理費”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物業管理費”科目。
3.年末按“收繳物業管理費月報表”中實交下年度數,貸記“預收賬款--物業管理費”科目,紅字貸記“經營收入--物業管理費”科目。下年度初按上述會計分錄沖回:紅字貸記“預收賬款--物業管理費”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物業管理費”科目。
4.年末物業管理費壞賬損失,經物業公司領導批準,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物業管理費”科目或“應收賬款--物業管理費壞賬準備”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