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效績評價操作細則:評價計分方法
五、評價計分方法
企業效績評價的主要計分方法是功效系數法,用于計量指標的評價計分;輔助計分方法是綜合分析判斷法,用于評議指標的評價計分。根據評價指標體系的三層次結構,企業效績評價的計分方法分為基本指標計分方法、修正指標計分方法、評議指標計分方法和定量與定性結合計分方法。
(一)基本指標計分方法?;局笜擞嫹址椒ㄊ侵高\用企業效績評價基本指標,將指標實際值對照相應評價標準值,計算各項指標實際得分。計算公式為:
基本指標總得分=∑單項基本指標得分
單項基本指標得分=本檔基礎分+調整分
本檔基礎分=指標權數×本檔標準系數
調整分= [(實際值-本檔標準值 )/(上檔標準值-本檔標準值)]×(上檔基礎分-本檔基礎分)
上檔基礎分=指標權數×上檔標準系數
對有關指標的分母為零或為負數時,作如下具體處理規定:
1、對于凈資產收益率、資本積累率指標,當分母為0或小于0時,該指標得0分。
2、對于已獲利息倍數指標,當分母為0時,則按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1) 如果利潤總額大于0,則指標得滿分;
(2) 如果利潤總額小于或等于0,則指標得0分。
在每一部分指標評價分數計算出來后,要計算該部分指標的分析系數。分析系數是指企業財務效益、資產營運、償債能力、發展能力四部分評價內容各自的評價分數與該部分權數的比率?;局笜朔治鱿禂档挠嬎愎綖椋?/p>
某部分基本指標分析系數=該部分指標得分/該部分權數
(二)修正指標計分方法
修正指標計分方法是在基本指標計分結果的基礎上,運用修正指標對企業效績基本指標計分結果作進一步調整。修正指標的計分方法仍運用功效系數法原理,以各部分基本指標的評價得分為基礎,計算各部分的綜合修正系數,再據此計算出修正指標分數。計算公式為:
修正后總得分= Σ四部分修正后得分
各部分修正后得分=該部分基本指標分數×該部分綜合修正系數
綜合修正系數=Σ該部分各指標加權修正系數
某指標加權修正系數=(修正指標權數/該部分權數)×該指標單項修正系數
某指標單項修正系數=1.0+(本檔標準系數+功效系數×0.2-該部分基本指標分析系數)
功效系數=(指標實際值-本檔標準值)/(上檔標準值-本檔標準值)
該部分基本指標分析系數=該部分基本指標得分/該部分權數
在計算修正指標的修正系數時,對有關指標的單項修正系數作如下特殊規定:
1、當盈余現金保障倍數的分母為0或負數時,如果分子為正,則其單項修正系數確定為1.0;如果分子也為負,則其單項修正系數確定為0.9。
2、如果資本保值增值率和三年資本平均增長率指標的分子、分母出現負數或分母為0時,則按如下方法確定其單項修正系數:
(1)如果分母為負,分子為正,則單項修正系數確定為1.1。
(2)如果分母及分子都為負,但分子的絕對值小于分母的絕對值,則單項修正系數確定為1.0;反之,分子的絕對值大于分母的絕對值,則單項修正系數確定為0.8。
(3)如果分母為正,分子為負,則單項修正系數確定為0.9。
(4)當分母為0時,如果分子為正,其單項修正系數確定為1.0;如果分子為負,其單項修正系數確定為0.9。
3、如果不良資產比率指標實際值低于或等于行業平均值,單項修正系數確定為1.0;如果高于行業平均值,用以上計算公式計算。
4、如果技術投入比率指標沒有行業標準,該指標單項修正系數確定為1.0。
在每一部分修正后的評價分數計算出來后,要計算該部分修正后的分析系數,用于分析每部分的得分情況。計算公式為:
某部分修正后分析系數=該部分修正后分數/該部分權數
(三)評議指標計分方法
評議指標計分方法是根據評價工作需要,運用評議指標對影響企業經營效績的相關非計量因素進行深入分析,作出企業經營狀況的定性分析判斷。具體根據評議指標所考核的內容,由不少于5名的評議人員依據評價參考標準判定指標達到的等級,然后計算評議指標得分。公式為:
評議指標總分=∑單項指標分數
單項指標分數= ∑(單項指標權數×每位評議人員選定的等級參數)/ 評議人員總數
如果被評價企業會計信息發生嚴重失真、丟失或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真實、合法會計數據資料等異常情況,以及受國家政策、市場環境等因素的重大影響,利用企業提供的會計數據已無法形成客觀、公正的評價結論時,經相關的評價組織機構批準,可單獨運用評議指標進行定性評價,得出評價結論。
(四)定量與定性結合計分方法
定量與定性結合計分方法是將定量指標評價分數和定性指標評議分數按照規定的權重擬合形成綜合評價結果,即根據評議指標得分對定量評價結論進行校正,計算出綜合評價得分,其計算公式為:
定量與定性結合評價得分=定量指標分數×80%+定性指標分數×20%
篇2:企業效績評價操作細則:評價工作步驟
企業效績評價操作細則:評價工作步驟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監督管理,規范企業經營效績評價行為,完善企業效績評價方法,確保企業效績評價結果的科學、客觀和公正,根據《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制定本細則。
一、評價工作步驟
企業效績評價工作依據《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和本細則規定的指標體系、工作方法、工作標準和工作程序,按以下工作步驟和要求進行組織實施:
(一)確定評價工作實施機構。根據評價工作需要,由評價組織機構按照《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的有關規定,成立評價實施機構。
1、評價組織機構直接組織實施評價的,由評價組織機構負責確定評價工作人員,成立評價工作組,并根據評價工作需要選聘有關咨詢專家,成立專家咨詢組。專家咨詢組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由評價組織機構明確。
2、如果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實施評價,首先要選定中介機構,并簽訂評價委托書,然后由中介機構確定評價工作人員,組織成立評價工作組(項目小組),并根據需要成立專家咨詢組。
3、評價工作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較豐富的經濟管理、企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2)熟悉企業效績評價業務,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判斷能力。
(3)堅持原則、清正廉潔、秉公辦事。
(4)評價項目主持人應有5年以上經濟領域工作經驗。
4、咨詢專家可以從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研究機構、院校、行業協會、銀行等多個方面邀請。參加評議的咨詢專家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諳熟企業管理、財務會計、法律、技術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2)具有較豐富的工作經驗和相應領域10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3)熟悉評價對象所在行業。
(4)擁有相應領域的中高級技術職稱或相關專業的執業(技術)資格。
(二)制定評價工作方案。由評價實施機構根據《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和本細則有關規定,制定《評價工作方案》,確定具體評價對象,報經評價組織機構批準后實施。已組織專家咨詢組的,評價工作組或中介機構應將《評價工作方案》送達每位咨詢專家,并向專家咨詢組介紹評價工作程序。
(三)下達《評價通知書》。在評價實施前,由評價組織機構向評價對象下達《評價通知書》?!对u價通知書》中應當明確:評價的目的、用途、對象、評價經營年度、被評價對象應準備的有關基礎資料及其對所提供評價基礎資料應負的責任,以及其他需在《評價通知書》中明確的事項。
(四)收集與核實評價基礎資料。根據《評價工作方案》收集整理評價基礎數據和基礎資料,并根據評價計分的需要和評價組織機構的要求,做好有關評價基礎數據的核實與確認工作。
1、依據評價年度收集企業評價基礎數據和評議指標基礎資料。評議指標基礎資料可以采取訪談、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查閱有關統計資料和文字檔案等形式進行收集。評價人員要對評價基礎數據和基礎資料進行認真檢查、整理,確保評價基礎資料的系統性和完整性。
2、核實評價基礎數據資料的真實性與客觀性。要對重要的和存在疑問的基礎數據資料進行核實確認,以確保評價數據的真實性和口徑一致?;A數據資料核實確認工作的具體要求按照本細則第六部分的規定執行。
(五)進行評價計分。在評價基礎數據核實無誤后,運用本細則規定的計分方法計算評價指標的分數。
1、定量指標評價計分。首先,根據已核實確認后的評價基礎數據計算計量指標的實際值,并選擇合適的行業、規模評價標準值。然后,運用計算機軟件(或手工)計算出各項基本指標的得分,生成《企業效績基本指標計分表》;利用修正指標對基本指標分數進行修正,得出修正后的實際分數,生成《企業效績修正指標計分表》。如果需要進一步深入分析企業經營效績,可以通過評議指標評議,對企業經營效績進行定性評判,并實施下面的計分步驟。
2、評議指標計分。通過閱讀評價基礎資料、深入現場調查,聽取企業情況介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然后由評議人員對照《企業效績評價評議指標參考標準》,對每項評議指標獨立打分,生成《企業效績評議指標計分匯總表》。每位評議人員要在評議結果上簽名,并保留工作底稿。如果評價基礎資料充分,評價工作組成員構成合理,可由評價工作組成員直接實施評議指標的評議,反之,則需要聘請相關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對評議指標進行評議計分。
3、如果實施了評議指標計分,可以按照規定的方法和權重,擬合定量評價結果和定性評議結果,得出綜合評價分數,生成《企業效績評價得分總表》。
4、對評價分數和計分過程進行復核,必要時進行手工計算校驗,以確保計分準確無誤。
(六)撰寫評價報告。評價計分完成后,評價工作組應按照規定的格式,撰寫《企業效績評價報告》,報告評價結果,并根據評價組織機構的需要,撰寫《企業經營效績分析報告》。
(七)反饋企業征求意見。評價報告提出后,要反饋企業征求意見。如果企業對評價結果提出異議,可提請評價組織機構進行裁決。
(八)提交評價報告。評價工作組修改完成評價報告后,經評價項目負責人簽字,報送評價組織機構或規定的部門審核確認。
(九)進行評價工作總結。評價項目完成后,評價工作組要進行評價工作總結,將工作背景、實施過程、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等形成書面材料,報送評價組織機構。同時建立好評價工作檔案。
實施多戶企業評價排序,可直接利用定量指標評價結果,根據每戶企業評價得分,降冪排序,形成《多戶企業效績評價計分排序表》。其基本評價步驟是:確定被評價企業、收集與合適基礎數據、選定評價標準值、撰寫和報送評價分析報告。評價排序分析結束后,采取適當形式公布排序結果。
篇3:企業效績評價操作細則:評價指標
企業效績評價操作細則:評價指標
二、評價指標
企業效績評價指標由反映企業財務效益狀況、資產營運狀況、償債能力狀況和發展能力狀況四方面內容的基本指標、修正指標和評議指標三個層次共28項指標構成。
(一)基本指標
基本指標是評價企業效績的核心指標,由反映四部分評價內容的8項計量指標構成,用以形成企業效績評價的初步結論。
1、財務效益狀況:
(1)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平均凈資產×100%
(2)總資產報酬率=息稅前利潤總額/平均資產總額×100%
2、資產營運狀況:
(1)總資產周轉率(次)=主營業務收入凈額/平均資產總額
(2)流動資產周轉率(次)=主營業務收入凈額/平均流動資產總額×100%
3、償債能力狀況:
(1)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2)已獲利息倍數=息稅前利潤總額/利息支出
4、發展能力狀況:
(1)銷售(營業)增長率=本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額/上年主營業務收入總額×100%
(2)資本積累率=本年所有者權益增長額/年初所有者權益×100%
(二)修正指標
修正指標用以對基本指標形成的財務效益狀況、資產營運狀況、償債能力狀況、發展能力狀況的初步評價結果進行修正,以產生較為全面、準確的企業效績基本評價結果,具體由12項計量指標構成。
1、 財務效益狀況:
(1)資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觀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權益/年初所有者權益×100%
(2)主營業務利潤率=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收入凈額×100%
(3)盈余現金保障倍數=經營現金凈流量/凈利潤
(4)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2、資產營運狀況:
(1)存貨周轉率(次)=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平均余額
(2)應收賬款周轉率(次)=主營業務收入凈額/應收賬款平均余額
(3)不良資產比率=年末不良資產總額/年末資產總額×100%
3、償債能力狀況:
(1)現金流動負債比率=經營現金凈流量/流動負債×100%
(2)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4、發展能力狀況:
(1)三年資本平均增長率=[(年末所有者權益總額/三年前年末所有者權益總額)1/3-1]×100%
(2)三年銷售平均增長率=[(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凈額/三年前主營業務收入凈額)1/3-1]×100%
(3)技術投入比率=當年技術轉讓費支出與研發投入/主營業務收入凈額×100%
(三)評議指標
評議指標是用于對基本指標和修正指標評價形成的評價結果進行定性分析驗證,以進一步修正定量評價結果,使企業效績評價結論更加全面、準確。評議指標主要由以下8項非計量指標構成。
1、經營者基本素質
2、產品市場占有能力(服務滿意度)
3、基礎管理水平
4、發展創新能力
5、經營發展戰略
6、在崗員工素質
7、技術裝備更新水平(服務硬環境)
8、綜合社會貢獻
對于商貿和服務等企業因經營性質不同,在運用評議指標時,可以用括弧內的指標替代。
有關評價指標的解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