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門的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標準,制訂并完善各項環境保護制度和措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環境保護方針、政策、規定和知識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實現清潔生產、
(4)制訂“三廢”治理、噪聲防治等計劃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5)負責環境監測和科研工作,推廣新技術、新工藝,不斷改善環境質量。
(6)參加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處理本單位內部和本單位與地方之間的環境污染糾紛。
(7)負責環境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建檔工作。
篇2:工廠安全環??崎L環境保護崗位工作職責
工廠安全環??崎L環境保護崗位職責
1、在廠長和分管副廠長的領導下,負責抓好公司的安全環保工作。
2、認真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文件。
3、負責編制年度環保計劃、專業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4、定期召開安全環保工作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文件和指示。
5、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污染情況,提出整改措施。
6、負責公司安全環保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7、參加公司及分廠范圍內的污染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8、負責環保治理項目驗收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9、參加建設項目的環保設計審查、施工監督和驗收工作。
10、負責檢查考核司的綠化和清潔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