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集團公司消防達標規定
消防達標是指在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內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對易燃易爆的重要設施、裝置和石油庫等場所消防設施應達到本規定要求的配置。
第一條 設計選用的標準、規定
1、GB50183 原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2、GB50160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
3、GB50074 石油庫設計規范
4、SH3124 石油化工防火堤設計規范
5、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計委建標[1998]207號
6、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7、大型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第二條 消防給水管網設計
1、油田企業的消防設計應符合GB50183的規定;煉化企業和油田企業的煉化廠的消防設計應符合GB50160的規定;銷售企業的消防設計應符合GB50074的規定。
2、大型工藝裝置區和石油庫應設立獨立的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3、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用水沒有超過規范規定流量時,其壓力應確保最不利點消火栓出口壓力不低于0.7MP。
4、油田企業儲量大于或等于10×104m3的集輸站(油罐區)、有單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104m3油罐的集輸站(油罐區)、大于或等于10×104m3儲量的石油庫,應建立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管網。
5、臨時高壓給水系統運行時,用水沒有超過規范規定流量時,其壓力應確保滅火時最不利點消火栓的出口壓力不低于0.7MPa。
6、僅建有低壓消防給水的系統運行時,用水沒有超過規范規定流量時,其壓力應確保滅火時最不利點消火栓出口壓力不低于0.15MPa。
7、消防給水總管供水量應能滿足支管的需要,不能存在瓶頸和不匹配的問題。
8、消防給水池(罐)補至標準水位時間,油田企業不應超過96h,煉化企業不應超過48h,銷售企業不應超過96h。
9、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應保證接警后立即投入使用,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應保證接警后2min內消防給水泵投入運行。
第三條 移動滅火設備配備
1、油田企業消防車配備的數量應根據滅火系統設置情況,滿足撲救最大火災的要求,并不應低于GB50183的規定。其中重型泡沫消防車的流量不低于60L/s,出口壓力不低于1MPa。
2、煉化企業消防車配備的數量應根據滅火系統設置情況,滿足撲救最大火災的要求,并不應低于《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的要求
3、銷售企業油庫消防車配備的數量應符合GB50074的要求。
4、消防車報廢標準應執行國家經貿委、公安部《關于調整汽車報廢標準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1202號)的規定,“消防車使用年限達到10年以后,可再延長使用5年。到期后,根據實際使用和檢驗情況再延長使用年限,并根據規定增加檢驗次數?!蹦壳皼]有通過當地政府車輛主管部門檢驗,被要求強制報廢的消防車應及時更新。
第四條 固定滅火設施設計
1、單罐容量大于或等于5×104m3的浮頂罐應采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泡沫滅火系統可采用手動或遙控控制,大于或等于10×104m3的浮頂罐,泡沫滅火系統應采用程序控制。
2、工藝裝置內的甲、乙類設備的框架平臺高于15m時,可沿梯子設固定或半固定消防給水豎管。
第五條 消防道路設計
1、工藝裝置區、液化烴罐區應設環形消防車道??扇家后w儲罐區(石油庫、集輸站)、裝卸區及化學危險品倉庫區應設環行消防車道。因受地形條件限制時,也可設盡頭式回車場。
2、油田企業儲量大于10×104m3的油品罐區,消防道路的路面寬度不應小于6m,路面內緣轉彎半徑不應小于12m,路面上凈空高度不應低于4.5m,并以消防路面上凈空應能保證大功率消防車通過為準。其它油品罐區消防道路的路面寬度不應小于3.5m。
3、煉化企業工藝裝置區、液化烴罐區和可燃液體罐區消防道路的路面寬度不應小于6m、路面內緣轉彎半徑不應小于12m,路面凈空高度不應低于5m。
4、銷售企業儲量等于大于10×104m3的石油庫,消防道路的路面寬度不應小于6m,路面內緣轉彎半徑不應小于12m。
第六條 消防給水管網管理
1、直屬企業各級生產調度、安全處(科)及消防隊應有管轄區內消防給水系統的平面圖、控制圖、消防泵房分布圖及管徑、壓力、流量等基本數據和調供滅火用水高峰的應急措施。
2、不應擅自降低穩高壓消防給水的壓力,臨時降壓必須經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審批。
3、每季應對消防給水的實際流量、壓力進行一次實測,與設計不符時應立即安排檢查、整改。
第七條 消防給水泵房管理
1、應在集中控制室設置穩高壓消防給水泵啟動信號;無專人24h值守的低壓消防給水泵房,應在集中控制室設置消防給水泵啟動信號和手動控制系統,消防給水泵的進出水閥門應用遙控自動閥。
2、消防給水泵應每班盤車1次、內燃機每周試機1次,每周試泵1次(不少于15min)、定期潤滑并做好記錄
3、消防給水泵房應明示流程圖和操作程序說明。消防給水泵房崗位人員需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消防水池(罐)應設水位標志,確定警戒水位,安裝自動補水系統。
第八條 移動滅火設備管理
1、油田、煉化企業消防隊的消防車應以泡沫消防車為主,數量不低于消防戰斗車輛總數的70%;配置或更新的消防車,應以混合液流量大于或等于48L/s、壓力約1MPa的大型泡沫消防車為主。根據實際需要還宜配備干粉消防車、干粉泡沫聯用消防車、二氧化碳消防車、水罐消防車、舉高消防車、照明車、通信指揮車等。
2、銷售企業油庫宜全部配備泡沫消防車,流量不低于48L/s,出口壓力不低于1MPa。
3、消防隊必須設置受警錄音電話。每輛消防戰斗車至少配備兩套空氣呼吸器;每2輛泡沫消防車應配備1門移動泡沫炮,每3輛消防戰斗車至少配備1套斷電鉗、擴張器、無齒鋸等破拆工具。油田、煉化企業應按需要配備防火監督檢查車、防火勘察箱及必要的防火檢查器材。
4、每臺消防戰斗車輛每班值勤人員宜定員6人,特種消防車可適當減少。消防人員防護器材配備品種、數量應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的規定。
5、按有關規定配置小型滅火器具。在滅火器材箱中應標明器材名稱、數量、有效期,并做到每月檢查1次,檢查人簽名。
第九條 固定滅火設施管理
1、固定泡沫站應明示流程圖、操作程序說明、泡沫類型、泡沫儲量和有效期。
2、消防泡沫泵應每班盤車1次、每周試泵1次(不少于15min),泡沫泵定期潤滑并做好記錄。應保證接警后2min內泡沫滅火系統投入運行,
3、每年春秋兩季要定期檢查泡沫輸送管線和泡沫產生器是否完好,做好防腐保護。
4、半固定滅火設施的泡沫管線接口應采用跨越方式引出到防火堤外的適當地點,接口處應有泡沫產生器型號的標牌,便于消防車對應供給泡沫混合液。為防止豎管內銹蝕物堵塞管路,油罐的固定、半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和冷卻水豎管下端應設排渣口。
5、煉化企業一級關鍵裝置要害部位、單罐容積大于1000m3的液化烴球罐區應設置固定消防給水炮。其數量和位置應能使被保護對象在事故狀態時得到有效保護。設有固定冷卻噴淋系統的球罐區,需要考慮2個出水流量2*40L/s水炮,在人員不宜到達的地點可采用遙控水炮。
6、單罐5000m3以上的輕質油儲罐和100m3以上的液化烴罐安裝水噴淋系統。消防水噴琳系統的控制間應設在防火堤外,煉化企業消防水噴淋系統的控制閥距罐壁不應小于15m。工藝裝置的消防水幕和儲罐的水噴淋冷卻系統應定期檢查和試用。
第十條 消防道路不應堵塞和占用,油品罐區道路靠近儲罐一側不應種植影響消防滅火的樹(灌、喬)木。
第十一條 防火堤應滿足:
1、承受所容納液體的靜壓,不應滲漏;
2、管線穿防火堤處應用非燃燒材料嚴密封堵。防火堤內雨水排出閥應設在防火堤外,其開關狀態必須易于辨認,罐區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閥門;
3、在防火堤不同方位上設置2個以上步行臺階或坡道,隔堤均應設置步行臺階。當防火堤高度超過1.7m時。應設置一定數量供消防員滅火作業時跨越防火堤用的臺階。
第十二條 滅火藥劑
1、采用液下噴射滅火方式不應使用普通蛋白泡沫液。撲救水溶性甲、乙、丙類液體火災,必須選用抗溶性泡沫。使用海水配制混合液時,應選用耐海水型泡沫。
2、固定和移動滅火設施灌裝的水成膜泡沫液從生產日期計第6年后每年要抽樣送檢,化驗合格后方能繼續使用。
3、泡沫儲存的種類應適合撲救可能發生的各類火災,儲量不應低于現有消防車裝載泡沫總量的40%。
4、應制定緊急運輸儲存泡沫的方案,并配備快速灌裝設備。
第十三條 消防隊伍的管理和訓練
1、消防隊應結合企業特點建立滅火預案、防火檔案、訓練方案、義務消防組織培訓方案、消防車輛技術檔案、區域聯防方案、消防車輛運行檔案,并實行計算機管理。
2、直屬企業消防隊應將每季出火警情況在每季度結束后2日內書面報告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
3、關鍵裝置要害部位必須做到“一個一案”; 400m3及以上的液化烴罐、5000m3以上拱頂罐(含5000m3)、1×104m3以上油罐(含1×104m3),必須做到“一罐一案”;400m3以下的液化烴罐、5000m3以下拱頂罐、1×104m3以下油罐組成的單、雙排罐組,每排應選擇最難撲救的油罐為目標,制定滅火預案。
4、消防隊每月應至少安排白天、夜間各2次消防演練。演練結束后,應總結講評出車、站位、展開、出水等科目是否規范、符合預案要求,并結合演練情況不斷修訂預案;直屬企業安全部門每季度在事前不通知情況下組織1次消防、氣防演習;消防隊應制定消防員訓練計劃、定期進行隊列訓練、消防技能訓練、體能訓練、建立訓練記錄。
5、直屬企業的基層單位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做到組織、人員、訓練“三落實”,人人會準確報警、使用滅火器材撲救初期火災,會使用防護器具和自救互救,并建立演練和培訓檔案。
6、消防區域聯防單位每2年進行1次模擬演練,做好增援準備。
第十四條 氣防管理
1、油田、煉化企業應設立氣防站。油田企業宜設在消防隊,煉化企業應設在消防隊。氣防站應編制氣防教育檔案、專職及義務氣防員的訓練方案、救護預案,并單獨或結合消防隊的演習進行實戰演練,
2、氣防站應配備救護車、擔架、通訊工具、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空氣呼吸器、蘇生器、防化服、空氣壓縮機、心肺復蘇模型,以及一定數量的備用氣瓶和必要的維護維修器具,有條件還可配置氣瓶測試(試壓)設備。
3、氣防管理人員應每季度對本單位生產崗位所配置的氣防器具進行1次檢查。崗位負責氣防事故柜的人員應每月進行1次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4、專職氣防人員需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凡配置氣防事故柜的生產崗位,操作人員都應接受培訓,會正確配帶、使用、檢查、測試氣防器具。
5、氣防站設接警電話,視事故情況單獨出動或與消防隊同時出動,負責搶救傷員和火場氣體檢測工作。
6、凡配置氣防事故柜的崗位要編制氣防預案,做到有柜就有案。
7、氣防站至少應設1~2名管理人員。每輛氣防車按不少于2人配備氣防救護人員,氣防救護人員也可由消防員兼職。
篇2:創優達標保安、消防、車輛管理項自檢說明
創優達標保安、消防、車輛管理項自檢說明
博盈**廣場采用高科技智能監控系統實施封閉式管理。安裝了紅外線監控系統;廣場內用圍墻封閉;并為每個崗位的保安隊員配備無線對講機;對講機與公司值班室和監控中心聯網,確保廣場安全和快速反應。大門設有進出崗亭,分西大門、南大門和寫字樓大堂出口。寫字樓大堂出口設有保安進行人員出入登記;南大門出口為大型車輛進出專用通道;西大門出口為車輛、行人進出通道,由自動伸縮門管理,實現人車分流。
廣場安全實行人防、機防、技防三結合,配備安保隊員17名,實行3班4運轉,分設固定崗和流動崗,門崗和監控中心設有固定崗,廣場內設流動崗,24小時不間斷對廣場進行巡查。值班隊員認真記錄班上情況,認真登記進出車輛、公共設施完好等情況,交班時要詳細記錄并報告本班值班情況,領班認真負責履行交接班記錄。發現情況按應急處理程序報告。嚴格實行值班經理和保安隊長查崗制,每日不少于查崗5次,每日對每個隊員工作表現進行考評,對不當班隊員必須保證80%隊員備勤,以防突發事件,確保廣場的正常辦公秩序和人、財、物安全。
廣場為市公安局重點保護單位,常年接受市公安局及保安公司業務指導和監督培訓。
廣場消防設施齊備,各項制度及火災等應急處理程序完善,成立了全員義務消防隊,并進行了多次消防演習。至今,廣場未發一一次事件和偷盜現象及重大刑事治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