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心校幼兒園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為依據,強化服務意識、創新意識,加強課程建設,努力構建園文化,形成辦園特色,促進幼兒、教師、幼兒園的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幼兒發展目標
孩子們愿意并喜歡上幼兒園,能充分感受到愛和自由,能大膽表達自己的意愿,學習和同伴友好相處,并學習照顧自己,保護周圍的環境,愿意學習新的知識,并敢于嘗試,不怕失敗。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文明禮儀、行為規范。
(二)教師發展目標
讓每一位教師擁有健康、平和、陽光、積極的心態,關愛每一個孩子,關心每一位同事,關注每一名家長,在工作中體驗快樂;讓每一位教師在工作中提升自己的專業素養,在學習中進步,在工作中發展。
(三)幼兒園發展目標
管理規范、服務到位、質量提升,讓幼兒快樂、家長滿意、社會贊譽。
三、工作措施
(一)重點工作
1、改革教師備課方式,成立集體備課小組,通過集體備課整合教學資源、擬訂活動計劃,在二次備課的基礎上實施教學活動,提高教育活動的有效性。
2、強調幼兒活動以游戲為主要方式,讓幼兒在快樂的活動中學習。
3、各班根據本班實際擬訂活動計劃,確定活動目標,抓好幼兒良好習慣的培養。
4、開展家長開放日活動,時間定于5月21日。
5、開展“六一”活動。
6、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嚴格按照上級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并將收費標準向教師、家長和社會進行公布,合理使用幼兒園經費,在各項開支上做到精打細算,節約開支,同時,認真規范做好財務工作。
(二)常規工作
1、抓好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定期檢查園內各項設施,并做好記錄;加強班級安全管理,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杜絕惡性事故和責任事故的發生;加強幼兒安全教育,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2、切實做好保育工作。期初,做好幼兒入園工作,做好甲流的預防工作,對幼兒的毛巾、杯子等日用品進行嚴格的清洗和消毒,保持園內整潔,室內經常通風,做好晨檢工作。組織全體教職工重溫《幼兒教師職責》、《保育員職責》、《幼兒園安全制度》、《幼兒園教師工作制度》,強化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做到上崗到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認真做好輪流看護工作,保護幼兒安全,嚴格執行接送制度,確保幼兒在園和接送的安全。
3、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繼續開展教師基本功訓練活動,堅持在日常保教活動中練好基本功;開展教師聽評課活動;組織相關培訓活動;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其他活動。
4、采用多種方式加強家園聯系與溝通;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家教宣傳活動;開好每學期一次的家長會。
5、充分利用學校資源,開展好幼小銜接工作。
6、安裝多媒體設備,不斷完善辦園條件。
7、四月份,在幼兒中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日常生活中做到勤檢查、勤發現,及時處理不安全因素,幼兒活動不離開教師的視線,確保幼兒在園內安全。除此,與各園教師簽定安全責任書,堅持重大安全事故上報制度。
總之,做好幼兒教育工作是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責任和義務,我相信在我們大家共同努力之下,會把我鎮的幼兒園工作做得更好。
**小學幼兒園
20**年3月5日
幼兒園工作安排一覽表
月份 具體時間 內容 規模 主持人
二月 2月28日 1、做好開學初各項準備工作 鎮級 各村小校長
三月 3月1日 1、各園安全工作排查 鎮級 Z
3月5日 2、制定幼兒園工作計劃 Z
3月8日 3、教師培訓 鎮級 Z
3月12日 4、召開新學期家長會 鎮級 各幼兒教師
四月 4月9日 1、安全知識教育活動 鎮級 Z
4月27日 2、教研活動 鎮級 Z
五月 5月13日 1、科學育兒教育活動 鎮級 Z
5月21日 2、家長開放日活動 鎮級 Z
六月 6月1日 1、慶“六一”活動 鎮級 Z
6月18日 2、幼兒繪畫比賽 鎮級 Z
七月 7月5日 1、檢查各項常規工作 鎮級 Z
7月7日 2、假前安全教育 鎮級 各幼兒教師
7月15日 3、學期末工作總結 鎮級 Z
篇2:幼兒園計劃生育制度(2)
> 幼兒園計劃生育制度(二)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2、教師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計生政策,實行持證生育,否則視為計劃外生育。
3、落實節育措施,生育一孩達三個月,必須上環(特殊情況須有指定醫院的證明)。
4、女工查環年齡至50周歲(特殊情況需出示證明)。
5、每年按上級通知的時間去查環,一周內完成,超過一周者,自己負擔查環費用。超過一個月未查者扣考核分0.1分。
6、違反計劃生育者,按有關政策執行。
篇3:實驗幼兒園計劃生育規定(4)
實驗幼兒園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四)
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更是教師應盡的義務,為了認真落實計劃生育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幼兒園工作實際,特作如下規定:
1.未婚青年自覺實行晚婚、晚育。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男28周歲女20周歲;男22周歲女24周歲
2.保持教師師表形象,禁止非法同居、未婚先孕、非婚生育
3.未婚青年領取結婚證前,主動向單位提交男女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新婚青年主動向單位提交結婚證復印件,根據幼兒園工作實際情況,單位安排生育計劃后再懷孕。
5.教職工生養后三個月內主動落實避孕節育措施,提倡“上環”避孕,每年參加單位集體透環兩次。
6.對于晚婚、晚育的教職人員,新婚、生育期間,享受規定的法定休假,假期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春節、端午、中秋三個節日)。
7.對堅持晚婚晚育,產后及時“上環”避孕(三個月內),單位集體透環證實新上環的教職工,一次性發放獎金200元。
8.對非婚生育的教職工,在編人員退回人事檔案,臨時人員實行解聘。
9.對非法同居、未婚先孕、不接受單位計劃生育管理的教職工,給予批評教育,并予以一定的經濟處罰,當年評優實行一票否決。
10.已婚育齡教職工未采取上環措施造成意外懷孕,扣除年終綜合考核獎金500元,當年評優實行一票否決。
以上規定自20**年1月1日起實行
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