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學院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
為表彰大學期間在德智體等方面取得優秀成績的畢業生,鼓勵學生刻苦學習,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促進我校學風、校風建設,同時也有助于用人單位對我校畢業生的優才優用,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有關做好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對象、評選比例
評選對象: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評選比例:優秀畢業生分為上海市和校優秀畢業生,其比例各自不超過全校應屆畢業生人數的5%。具體名額由學生工作處根據各學院的畢業生人數進行分配。
二、評選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能模范地遵守教育部《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各方面表現突出者。
2.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業精神;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勇于探索,積極實踐,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
3.有正確的擇業觀,能妥善處理好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之間關系。
4.市級優秀畢業生必須獲得過一次一等獎學金、一次二等獎學金或兩次二等獎學金及以上,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
(1)獲得兩次上海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志愿者”等稱號之一者;
(2)獲得三次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志愿者”等稱號之一者;
(3)在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文化活動中獲得市級以上獎勵者;
(4)在國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一篇或公開刊物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者;
(5)經學校認可的在市級及以上的各類比(競)賽中至少兩次獲得個人前三名者;
(6)在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現,立功受獎者;
(7)學校認定的其他突出表現者。
校級優秀畢業生必須獲得過一次二等獎學金、一次三等獎學金或三次三等獎學金及以上,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
(1)獲得上海市 “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志愿者”等稱號之一者;
(2)獲得兩次校級及以上 “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志愿者”等稱號之一者;
(3)在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文化活動中獲得市級以上獎勵者;
(4)在國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一篇或公開刊物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者;
(5)經學校認可的在市級及以上的各類比(競)賽中至少兩次獲得個人前三名者;
(6)在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現,立功受獎者;
(7)學校認定的其他突出表現者。
對自愿赴西部地區、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就業的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對積極開展創新創業活動的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評選程序
畢業生根據評選條件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各學院組織畢業生所在班級開展民主評議,在廣泛聽取師生意見后,符合上述評選條件的學生可填寫《上海市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或《上海外國語大學sd經濟人文學院優秀畢業生登記表》,由各學院負責整理審核后報學生工作處。各學院在評選中要嚴格掌握評選標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實事求是,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嚴防弄虛作假。
學生工作處對上報材料及名單進行審核及平衡后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并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校級優秀畢業生報學校審批,市級優秀畢業生經學校復核后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審批。
市優秀畢業生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頒發《上海市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證書》,并將《上海市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校優秀畢業生由學校頒發《上海外國語大學sd經濟人文學院優秀畢業生證書》,并將《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批準為市或校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在畢業離校前如有違紀違法行為或畢業論文(設計)、畢業考試不及格以及其他與優秀畢業生稱號相違背的行為,學校將取消或報請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取消其“優秀畢業生”稱號。若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學校將向用人單位如實反映,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獎勵辦法
在畢業典禮上學校將對優秀畢業生進行表彰和獎勵。
五、附則
1.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頒布的有關辦法條文與本辦法相悖的,以本辦法為準。
2.本辦法解釋權屬學生工作處。
篇2:外語學院本科課堂教學評估及優秀教學獎評選條例
外國語學院本科課堂教學評估及優秀教學獎評選條例
第二次全國普通高等本科教學工作會議特別指出:高等教育必須實現工作重心的轉移,更加注重質量的提高。這既是時代的必然要求,也是高等教育發展的需要。要進一步強化質量意識,理順各種關系,加大教學投入,強化教學管理,深化教學改革,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財力,進一步加強教學工作。特別是要健全教學質量監控與保障體系,加強高等學校教學工作評估。會議還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充分認識加強本科教學工作的重要意義,制定有關政策和措施,把提高本科教育質量作為評價和衡量高等學校工作的重要依據,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各高等學校的黨政一把手作為教學質量的第一責任人,要從提高高校領導執政能力的高度出發,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不斷推進高等學校的觀念創新、制度創新和工作創新,開創本科教育教學工作新局面。
根據此次會議精神以及外語學院學科建設的實際情況,作為健全教學質量監控與保障體系的一個方面,同時也為了在我院教師中形成敬業愛崗,教書育人的良好風氣,鼓勵教師多開課、開好課,進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學水平,外語學院黨政聯席會議以及教學委員會一致決定:在全院開展課堂教學評估及優秀教學獎評選活動。特制定此條例,具體內容如下:
一、 參加對象:
凡屬我院正式編制和在本學期任課的專任教師均須參加課堂教學評估,在此基礎上進行優秀教學獎的評選工作。
二、 優秀教學獎的評選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堅持教書育人,治學嚴謹,作風正派,關心愛護學生;上課投入,富有激情。
3、熟悉所教課程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主動更新、優化教學內容;認真備課;課堂教學條理清晰,重點難點突出,效果良好;認真批改作業,耐心輔導答疑,學生反映佳。
4、教學方法得當,善于啟發學生,能夠因材施教,能有效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積極性,使學生較好掌握所學課程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并能有效地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
5、課堂教學富有感染力、吸引力;信息量大,有良好的教學效果。
6、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在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手段改革方面有所創新。
三、評估及評選程序:
1、 課堂教學評估及優秀教學獎每學期評選一次。課堂教學的評估時間不定,原則上貫穿整個學期。學院教學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制定評估標準以及具體實施辦法,由學院評建辦開展具體的評估工作(具體辦法另定);
2、 優秀教學獎的評選工作在第二個學期的前兩周進行;由學院評建辦根據學生評估成績(評估項目具體內容參見附件),按照參評人數的40%提出候選人名單(差額數為10%),交由院教學委員會討論;
3、 院教學委員會在參考學院督導組和分管領導的抽查結果(包括學生座談會的反饋意見)的基礎上,充分發表意見,通過無記名的方式對候選人進行評估打分;根據最后得分(學生得分70%+教學委員會得分30%)確定參評教師數的30%為獲獎人選,并提交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確認。
4、通過的獲獎名單向全院公示一周。
四、獎勵辦法:
1、獎勵名額確定為參加評選的實際教師數的前30%。
2、獲獎者具體等級、人數以及獎金數額由學院教學委員會討論確定,并上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
五、本方案從20**-20**年度第一學期開始試行。
六、本方案解釋權歸學院黨政聯席會議。
z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
篇3:雅智教育優秀校區及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方案
雅智教育20**年7-8月優秀校區及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方案
一、目的
為表彰學校內7月-8月成績突出、表現優異的團隊和個人,樹立榜樣、爭做先進、進一步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學習榜樣、人人爭先進的良好企業文化氛圍
二、原則
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評選原則
三、對象
所有校區、全職老師、市場部實習大學生、教務部實習教師
四、獎項設置
(一)團隊獎項
優秀校區1個 校區活動經費500元+"20**年度優秀校區"獎牌
(二)個人獎項
優秀教師5名 獎金200元+"優秀教師"證書
優秀教育咨詢師2名 獎金200元+"優秀教育咨詢師"證書
優秀共產黨員2名 獎金200元+"優秀共產黨員"證書
優秀實習生2名 獎金100元+"優秀實習生"證書
優秀實習老師1名 獎金100元+"優秀實習生"證書
五、入圍及評選標準
(一)優秀校區
1、7、8月至少有一個月超額完成業績目標
2、7、8月校區總課時費消耗、總業績完成情況達到預期目標
3、綜合校區整體管理、團隊建設、員工精神風貌等進行評選
(二)優秀教師
教師個人課時量,對校區建設所做出的貢獻突出,其他綜合表現
(三)優秀教育咨詢師
個人新單業績完成情況,對校區建設所做出的貢獻突出,其他綜合表現
(四)優秀實習老師
是否虛心學習、認真務實、踏實肯干,實習期間的總體表現及對校區的貢獻突出
(五)優秀實習生
是否虛心學習、認真務實、踏實肯干,實習期間的總體表現及對校區的貢獻突出
(六)優秀黨員
1、*黨員或*預備黨員
2、對校區建設的貢獻突出,工作積極性高、服務意識強、關心集體、愛護同事,在校區起到了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帶頭作用,周圍群眾及領導的評價
六、評選流程
(一)入圍優秀校區評選的校區校長發表參評講話,由校長室、各校區校長及員工代表最終會議投票選出
(二)各校區根據評選標準,推薦出本校區參評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咨詢師、優秀黨員、教務部推薦出優秀實習老師、市場部推薦出優秀實習生,填寫《優秀員工評選表》(見附表)
(三)優秀員工評選步驟為:校區內部初評、分校校長填寫參評意見、市場部及教務部審查后最終由校長室會議投票選出、所有校區進行公示、秋季員工大會進行表彰
(四)所有材料在9月3日之前上交
長沙雅智教育校長室
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