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音像資料、電教軟件管理借還制度
一、專人負責音像資料和電教軟件。及時辦理新增音像資料的入庫手續。
二、注意音像資料和電教軟件的日常防塵、防潮、防火工作。
三、出借軟件應辦理手續,除填表登記外,應檢查所借軟件質量,歸還時電教管理員要仔細檢查軟件完好情況,出現問題應及時查找原因,損壞要賠償。
四、臨時上課和備課所需查找資料所借軟件,一般用后即還,最遲不超過一周。
五、借閱音像資料時,需認真填寫借用登記表,經管理人員查驗后方可借出。
六、教工調離本校,在離校前應主動將所借音像資料還清。
七、愛護音像資料,如借用后損壞、遺失,按第8條賠償。
八、音像資料損壞、遺失,按原價三倍賠償,成套音像資料遺失其中一盒,按全套音像資料原價賠償。
篇2:某小學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小學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1、每學期初任課教師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安排表,并交實驗室。
2、實驗前,任課教師應將所需要的實驗儀器、材料藥品通知單(演示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周填寫)交儀器管理人員,以便管理人員準備。
3、管理人員按通知單準備好儀器、藥品,并予先實驗,確保其性能良好。借出時向教師介紹儀器、藥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師再一次實驗,成功后簽字領走。
4、學生自主實驗,提前填寫“通知單”,由實驗教師根據具體情況安排。
5、非本學科教師領用儀器,在儀器借還登記簿上進行登記。
6、外單位借用儀器須持介紹信并經校領導批準,歸還時要對儀器進行全面檢查,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7、對任課教師歸還的儀器,要根據“通知單”、“借還登記簿”逐一查對,并把完好情況填在通知單或登記簿上,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8、學生分組實驗后,由任課教師、學生組長對每組儀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員復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丟損,按規定處理。
9、所有儀器的借用不應超過規定時限,以保證儀器正常流通。
篇3:第二小學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第二小學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1、任課教師每學期初應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安排表,并交實驗室。
2、任課教師應將所需要的實驗儀器、材料藥品通知單(演示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只周填寫)實驗前交儀器管理員以便管理員準備。
3、管理人員接通知單準備好儀器、藥品,應先實驗一次,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向教師介紹儀器、藥品性能,使用方法,有教師再一次試驗,成功后簽字領走。
4、非本學科教師領用儀器,應填寫在儀器借還登記簿殺上。
5、外單位借用儀器須持介紹信,歸還時要對儀器進行全面檢查,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6、對任課教師歸還的儀器要根據“通知單”、“借還登記簿”逐一查對,并把完好情況填在通知單或登記簿上,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7、學生分組實驗后,由任課教師學生但、代表對每組儀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員復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丟損,按規定處理。
8、所有儀器損壞賠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