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醫學院附屬醫院死亡病例報告制度
1、各科室凡有死亡病例,必須及時向醫務科報告。
2、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死亡證明書,死亡證明書存根交醫務科存檔。
3、凡涉及醫療糾紛或案件的死亡病例,科主任應向醫務科、主管院長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4、外籍人士、重要功臣、知名人士或重要領導等死亡,應及時報告醫務科和院領導。
篇2:中心醫院死亡病例報告制度
某中心醫院死亡病例報告制度
1、各科室凡有危重病人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科主任必須及時向醫務科報告,并將病人的診斷、搶救經過及死亡原因扼要書面匯報醫務科。
2、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死亡通知單,一式三份;一份交病人家屬或單位負責人,一份送醫務科備案,一份存檔(貼在急診病歷或住院病案首頁上)。
3、凡涉及醫療糾紛、案件死亡病例及涉外死亡病例,科主任應向醫務科、保衛科、分管院長匯報。
4、外籍人士、重要功臣人員、知名人士或重要領導等死亡應及時報告醫務科和院領導。
5、凡屬死亡病例均應抓緊時間進行死亡討論,科內有關人員參加,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業務水平,如有差錯、事故上報醫務科及分管院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