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車站小件寄存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小件物品存儲管理,保障旅客財物安全,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結合本站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的法規、法律,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貫徹執行消防法及“三品”檢查條例,收存物品時要做好安全檢查,嚴禁旅客在寄存物品中夾帶易燃、易爆、有害危險物品。
三、配備“禁煙”、“安全重地”防火安全標志牌,非工作人員及閑雜人員不得進入或逗留;不得將其它個人物品或非公有物品在行包房存放。
四、愛護寄存物品,輕拿輕放、擺放整齊,旅客提取寄存物品時,要認真檢查憑證,點件核對、逐件交付。
五、對超期存放、無人認領的物品,小件寄存處工作人員不得私自處理,應及時上報。
六、按規定配備必要應急燈、安全消防器材。
篇2:寄存遺留物品處理聲明
寄存遺留物品處理聲明
本酒店 為了規范管理遺留物品的處理工作,特對入住我店的客人聲明如下:
1.客人結賬離店前請務必清點好自己需要的隨身物品,不要遺漏在酒店。
2.客人結賬未離店
服務員迅速整理、檢查客人離開的房間,發現遺留物品及時交還給客人.
3.客人結賬并已離店
(1)發現遺留物品,樓層服務員做好登記。記清物品名稱、數量、特征、房間號和時間。
(2)酒店根據登記情況作出如下規定:遺留物品保管期限 :
A.食品飲料48小時后無人認領,由樓層服務員作廢品處理。
B.衣物布飾、文具文件材料、刀具,30天后無人認領,由樓層服務員報領班作廢品簽名處理。
C.貴重物品半年后無人認領,由樓層服務員報客房部經理,經總辦協商按有關方案或規定處理。
附:★貴重物品指:錢包、現金100元以上、信用卡、銀行卡、手機、項鏈、金銀首飾及價值100元以上等物品。
★一般物品指:衣物、食品飲料、文具文件及價值100以下等物品。
特此聲明
維多利亞大酒店20**年
篇3:小區寄存包裹溫馨提示
小區關于寄存包裹的溫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業主(住戶):
大家好!
感謝長期以來您對物業工作的理解與支持!隨著入住率的不斷提高,業主對于增值服務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為了規范包裹寄存制度,更好地維護廣大業主的利益,特制定以下細則,希望廣大業主能夠積極配合,予以支持!
1.為了避免快遞公司圖方便,不與業主聯系直接將快件放置物業,導致您無法及時取得包裹,故煩請需要寄存包裹的業主,提前與物業服務中心聯系(聯系方式:一期:0**;二期:0**),確認后方可寄存!
2.由于場地有限,請勿將大型的物品寄存服務中心(如家具/冰箱/床/洗衣機等),寄存物品原則上為當天寄存當天領取。
3.包裹寄存與收取時間為:09:00——20:30,請合理安排好時間。
4.因所寄存物品均為私人財產,故物業服務中心無權對其進行檢驗,故需要廣大業主自行檢驗,如出現質量問題等則由業主自行承擔。
5.由于場地有限,若家中有人,請告知快遞人員將物品寄送至家中或單位。
6.若有業主需要提供代寄服務,煩請業主自行與快遞公司聯系后再將包裹寄存物業。
7.服務中心只為業主提供包裹寄放服務,若有需要付費的快件,煩請業主要求快遞公司親自送至本人!
8.為了維護廣大業主的利益,物業唯一寄存點為前臺接待處,請廣大業主勿將快遞放置其他地方,否則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擔。
為了感謝廣大業主對我物業工作的支持與理解,凡寄存包裹,均為無償服務!
20**年3月30日
zz東一號新城物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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