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公司防火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全員消防意識,保障員工生命和國家集體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條例》、《成都市消防條例》,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總則: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實施的細則和的關消防法規,加強防火安全工作管理,保障客運工作順利進行。
2、 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消防工作由行政第一把手負責制。
3、 防火工作在局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在公安消防機關業務領導下,由安全科負責實施。
二、 防火組織
1、消防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安營部部長
成員:安營部所有工作人員以及治保部工作人員
2、防火組織要把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與其他工作做到“五同時”,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3、義務消防隊在單位防火負責人領導下,開展消防工作,按公安機關和局安全領導小組及保衛部門的業務指導和檢查工作。
三、獎懲制度
1、年末消防工作出色完成的,將給予防火領導小組成員表揚、嘉獎。
2、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將視情況給防火領導小組成員及責任人批評、記過、撤職、罰款等處罰。
篇2:餐飲業防火安全制度
餐飲業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餐廳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護住賓客、員工的餐廳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餐廳的正常營業,特制訂以下辦法;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頒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自防自救的原則,實行嚴格的科學管理;
3、餐廳消防工作在公安機關監督下,實行由總經理負責、部門經理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防火會")集體領導的體制;
4、實行專與群結合的原則,餐廳店長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防火日常工作由保安部承擔,負責各項消防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的監督實施及專職消防人員、義務消防人員的管理、訓練等項工作;
8、常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絕火險隱患,盡力防止火災發生。如發生火突,做到發現早、撲滅快,將火災控制、撲滅在最小范圍,使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篇3:技術學院學生公寓防火安全制度
技術學院學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學生公寓是學生生活住宿的場所,人員高度集中,可燃物品較多,屬于學校重要防火部位。特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如下:
一、宿舍內嚴禁私扯線路、私接燈具和電源插座等,違者罰款50至100元,沒收燈具、電線等。
二、宿舍內嚴禁使用一切電熱器具(電爐、電褥、電暖氣、電熱杯等),違者罰款50元,沒收電熱器具。
三、宿舍內嚴禁動用明火(酒精爐、柴油爐、煤氣爐等),不準亂燒廢紙。違者罰款50元,沒收器具。
四、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違者罰款50元,沒收危險品。
五、禁止在宿舍內酗酒、吸煙,違者罰款50元。
六、學生都應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設施,會使用滅火器、消防栓撲滅初起火災,會撥打火警“119”。
七、嚴禁破壞、偷盜消防器材、設施以及在無火情情況動用消防器材、設施。對蓄意破壞、偷盜者以10倍設備價值罰款。
八、違犯以上規定,釀成火災事故或貽誤滅火時機的,視情況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