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醫院門診掛號室工作制度
1、普通門診病員,應先掛號后診病。
2、掛號室分科掛號,于開診前半小時開始掛號,停診前半小時停止掛號。
3、除門診部辦公室或醫務部外,任何人無權通知限號或停止掛號。遇有臨時限號或停止掛號,均應以文字形式公布于眾。
4、初診病歷要填齊首頁上端各欄,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址、就診日期等。
5、同時就診一科以上,須分別掛號,會診例外。
6、掛號診病當日有效,繼續就診應重新掛號。
7、每班帳目要清楚,現金收費應依規定按時上交。收錢時要唱收,找錢時,先給錢后給號,囑咐病員當面點清。
8、掛號人員要做到文明禮貌、態度和藹、扶老攜幼,多方照顧老、弱、殘。
篇2:醫院財務管理制度:掛號室工作制度
醫院財務管理制度--掛號室工作制度
一、門診病員,應先掛號后診病(病危搶救例外)。
二、掛號室逐步實行分科掛號,開診前半小時即應掛號。
三、掛號室工作人員要態度和藹,盡量為病人指明就診地點。
四、同時就診兩個科室或轉科病員,須重新掛號(會診例外)。
五、掛號診病當日一次有效,繼續就診,應重新掛號。
六、??崎T診應公布醫生職稱。
七、作好各類掛號的統計工作。掛號費、病歷費應錢、物、帳相符。